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6月17日讯 据湖北省纪委监委消息:经湖北省委批准,湖北省纪委监委对湖北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原总队长王郁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
王郁辉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
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廉洁底线失守,在分配、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集体利益;
纪法底线失守,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郁辉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湖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郁辉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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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郁辉,男,汉族,湖南桃江人,1964年1月出生,武汉大学理学学士,中共党员。
曾任湖北省公安厅国保总队副总队长,湖北省公安厅科技信息处处长,湖北省公安厅禁毒总队政委等职。
2018年10月任黄石市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后任湖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党支部书记、总队长。
2025年10月11日消息,王郁辉被查,至此番被开除党籍。
来源:白鹭洲知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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