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22块8点了一份烧麦外卖,吃了几个才发现底下全是血。
找商家对质,对方承认是自己的血,但拒绝做传染病检查。
网友吓得赶紧去医院,自己掏钱买了阻断药。
更让人后背发凉的是,这事发生在6月13日,市场监管部门6月15日才介入,整整隔了两天。
6月13日,浙江杭州一位网友通过外卖平台花22.8元点了一份早餐烧麦。
吃着吃着,发现味道不对,剩余烧麦底部有明显血迹,量还不小。
他立刻联系商家客服对质。
客服倒也干脆,直接承认了:这血是自己的。
但接下来的操作让人血压飙升,承认血是自己的,拒绝做传染病检查。
网友果断报警,自己跑到医院检查身体,服用了传染病阻断药。他在帖子中说,涉事门店只有这名客服手上有伤口。
6月16日,网友发帖曝光此事,迅速引发全网关注。极目新闻记者随后介入调查。根据外卖平台信息致电涉事商家,接电话的人直接否认,说“没有此事”。
辖区朝晖路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此事已由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拱墅区市场监管部门回应称:6月15日接到投诉后到门店调查,确认是店员手被划伤后血滴入餐食,店员自己没注意到。
市监部门已联系顾客,店员的检测报告和健康证均已提供,双方已达成和解。
我真不理解,吃到别人的血,第一反应是什么?
艾滋病、乙肝、梅毒……任何一个传染病,都够让人失眠一整年。
网友吓得自己去医院买阻断药,这药不便宜,副作用还大,吃着难受半个月。
可商家呢?
承认了血是自己的,然后“拒绝检查”。
你自己手上的血流进别人嘴里了,你凭什么拒绝检查?更让人上火的是,记者打电话过去,店家直接说“没有此事”。
市监部门都确认了,你还嘴硬?
还有时间线:6月13日发生的事,网友6月16日发帖曝光,市监部门6月15日才介入。整整两天,一个吃到别人血的消费者,在恐慌中熬了两天,才有人管。如果他没发帖呢?这事是不是就这么算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
吃到别人的血,这显然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人员,如果患有传染性疾病,应当调离岗位。
虽然这次调查结果是店员手部划伤而非传染病,但在调查结果出来之前,商家客服拒绝做传染病检查的行为,本身就不符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明确规定,从业人员手部有伤口时,应当调离直接接触食品的岗位。即使只是划伤,也不该继续接触食物。如果当时就按照规范操作,这血根本不会出现在烧麦里。
这事最让人心寒的不是血本身,是商家的态度。顾客吃到血了,找你对质,你承认是自己的血,但就是不做检查。
在赌什么?赌对方嫌麻烦不去医院?
赌对方没有传染病知识?还是赌这件事不会闹大?
还有那个时间差,6月13日发生,6月15日市监才介入。
如果网友没有发帖曝光,如果记者没有跟进报道,这事是不是就悄无声息地“和解”了?
曝光的威力在于,你不解决,我就让全网帮你解决。
至于市监部门说“双方已达成和解”,和解了什么?
赔偿了多少?店员的检测报告显示什么?
这些关键信息,全被“已和解”三个字盖住了。
公众看到的只是一个结果,中间的过程、细节、处理标准,一概不知。
视频在网上曝光后,网友们议论纷纷。有网友说:“沾血了还卖给别人,那不是自找麻烦嘛,真的可怕!”
还有网友说:“感觉是故意的,有血,而且那么明显怎么可能看不到呢。”
22块8,买了一份带血的烧麦。
你以为自己吃的是早餐,结果吃进去的是别人的血、自己的恐慌、以及一整夜的失眠。
血是店员不小心滴进去的,这个解释可以接受。但不能接受的是,承认了血是自己的,却拒绝做检查。
那一瞬间暴露的不是疏忽,是态度。
如果连承认错误都不敢彻底承认,那消费者下次点的外卖里还有什么,谁还敢赌?
一个店员手被划伤后继续接触食物,本身就已经违规了。更离谱的是,血滴进餐食后,打包的人没看见,送餐的人没看见,顾客吃了好几个才发现。
这中间但凡有一个环节多看一眼,这事都不会发生。
食品安全不是靠消费者自己吃出来再维权的,是靠每一个环节都有人把眼睛睁开,用嘴尝出来的。
素材来源于官方媒体/网络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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