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声明:本文为虚构小说故事,借虚构故事传递积极价值观,呼吁读者遵纪守法,弘扬友善、正义等正能量,共建和谐社会。
结婚二十三年,我丈夫程志远每年的结婚纪念日都买同一束花——九枝白色玫瑰,不多不少,从来不变。
我嫌他没创意,嫌他偷懒,嫌他连换个颜色的心思都没有。我说过他很多次,他每次都笑笑,说:"我觉得这束挺好。"
我说好在哪里,他不答。
今年纪念日,花没有来,人也没有来——他出了意外,走在了五月。
花店老板娘打来电话,说有件事她一直想告诉我。
她说,程志远每次来买那束白玫瑰,都会说同一句话。
二十三年,同一句话,一个字都没有变过。
我握着电话,手开始抖……
我叫沈若冰,今年四十九岁,在重庆一家设计公司做平面设计,住在南岸区一个叫碧园的小区,已经住了十八年。
程志远是我在二十六岁那年嫁的男人。
我们认识的方式现在说出来有点土——相亲。那是1999年,我妈嫌我整天埋头画图、不务正业,通过单位同事介绍,拉着我见了他。
他那天穿了一件藏蓝色的衬衫,头发有点长,见到我先说了一句"你好",然后就不怎么说话了。
媒人在旁边打圆场,说这孩子话少,但是实诚。
我当时心里想:话少有什么用,以后一起过日子,得有个说话的人啊。
但他走的时候,留下了一本他画的速写本——我随口提了一句我喜欢画画,他临走就把带在包里的速写本放在了桌上,说:"这个给你翻翻,我画得不好。"
里面全是建筑速写,线条硬朗,不花哨,有一种我不太说得清楚的认真劲儿。
我就是被那本速写本打动的,说起来有点可笑。
我们谈了八个月,结婚,2000年的五月二十日。
程志远是一名建筑工程师,在一家大型建筑公司做项目管理,常年要跑工地,有时候一个月里有二十天不在家。
我最初没觉得这有什么问题,结婚之前就知道他这份工作的性质,我也不是那种需要人粘着的性格。
我们有一个女儿,叫程念,现在已经大三了,在成都读书。孩子小的时候,他不在家,我一个人带,有时候累到崩溃,但咬着牙也过来了。他回家的时候,会把孩子接过去,让我多睡几个小时。他不太会哄孩子,孩子哭的时候他就手足无措地抱着,在屋子里来回走,把女儿晃得迷迷糊糊睡着了为止。
他不是一个善于表达的男人,这一点我很早就看穿了。他说"我爱你"的次数,我这么多年加起来能数清楚,不超过十次,而且每次都是被我逼的。他不会主动制造浪漫,不会送惊喜,不会在某个普通的工作日突然提着花出现——他的浪漫方式,说出来让人又好笑又好气:就是那束年年如一的白玫瑰。
第一年,我觉得他认真,九枝白色玫瑰,一枝枝摆得整整齐齐。
第二年,觉得还行,虽然一样,起码记得。
第三年,开始嫌弃:能不能换个颜色,或者多买几枝?
他说:"我觉得这束挺好。"
我说哪里好,他不答,只是把花插进花瓶,然后说吃饭吧,今天做了你爱吃的辣子鸡。
第十年,我已经懒得嫌了,收到花,往花瓶里一插,随口说声谢谢,继续忙自己的事。
但他一直买,一年都没有断过。
我们婚姻里最难的一段,是在程念出生后的第五到第八年,那段时间我的工作压力很大,公司接了几个大项目,我白天要出外勤,晚上要改方案,有时候通宵。他那几年项目也多,在外地的时间越来越长,有一个工程在贵州,一待就是半年。
我们那几年,说实话,像两条平行线,各过各的,偶尔交叉一下,确认对方还在,然后继续各走各的方向。
有一次他回来,女儿程念缠着他要他陪玩,他陪了一会儿,手机一响,他就去接电话了,接了足足半个小时,回来的时候女儿已经自己玩积木去了,也不要他了。
我当时就说了他:"她等了你半小时。"
他站在那里,没说话,表情有些僵。
我知道他愧疚,但那时候我心里的火气比他的愧疚大,就没再给他台阶下,转身去厨房了。
那天晚上他把女儿哄睡了,来找我,说:"若冰,对不起。"
我没接话。
他在床边坐了一会儿,说:"我知道这几年你辛苦,我没好好帮你分担。"
我说:"行了,我知道你工作忙。"
他说:"不是托词。"
我说:"是不是托词有什么关系,该怎么过还是怎么过。"
他沉默了很久,最后说了一句话,我现在都记得:
"若冰,你是我见过的最能扛的人,但你不该一个人扛的,我是欠你的。"
那句话当时我没怎么放在心上,觉得他说漂亮话。后来想起来,才觉得他是真的说进了心里,只是方式太笨,说了也没用,还是那样。
卖花的花店叫"初夏",在我们小区附近的商业街上,开了很多年了,老板娘姓吴,叫吴珊,是一个四十多岁、爽朗利落的女人。
程志远第一次去买花,是我们结婚第一个纪念日,2001年的五月二十日,那时候"初夏"刚开不久,吴珊是从花市上批了几百枝花,摆在一个铁架子上,在街边摆摊的——还没有门面。
他买了九枝白玫瑰,吴珊帮他包起来,他付了钱,说了那句话,然后走了。
吴珊说她当时以为他只是随口一说,没太当回事。
第二年纪念日,他又来了,还是九枝白玫瑰,还是说了同一句话。
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
吴珊说,她做这行二十多年,见过太多男人来买花,无非就是"送给我老婆"、"她喜欢这个颜色"、"多包漂亮点"——程志远是唯一一个,二十年里说同一句话的人。
所以她记住了他,记住了那句话,也记住了那束花。
后来她开了门面,生意越来越好,进货品种越来越多——红玫瑰、粉百合、向日葵、绣球、洋桔梗,什么流行进什么,但程志远每年五月来,还是那句话,还是那九枝白玫瑰。
"我有一次问他,"吴珊在电话里告诉我,"我说客人,你不要换换花吗,现在很多人喜欢订定制花束,你太太喜欢什么风格,我帮你搭一束?"
"他怎么说?"我问。
"他说,'不用了,就这个,我太太可能会说我没创意,但这束花她每次都会插进花瓶,我知道她其实喜欢。'"
我拿着电话,手抖了一下。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就先听吴珊继续说。
今年五月,吴珊说,程志远来买花的时间比往年晚了一些,通常是五月二十日那天上午来,但今年他是十九日晚上来的,关门前不到十分钟。
吴珊说他那天看起来有些憔悴,比上一年老了不少,但精神还好,挑花的时候还在挑角度,叫她把弯的那枝换掉。
他买完花,吴珊帮他包好,然后他说了那句话。
"他说完,就走了,"吴珊说,"我送他到门口,看着他拎着花走进夜里,路灯照在他身上,我不知道为什么,看着他那个背影,心里有点不是滋味,觉得今年他走路的样子有点不一样,有点慢。"
程志远是在五月二十日下午出的意外。
那天他去工地做现场勘察,脚手架出了问题,他是第一个发现的,推开了旁边的工人,自己被砸中了。
他送到医院后,在手术台上抢救了四个小时,还是走了。
那束花,我在他出事的前一天晚上就收到了——他十九日晚上回来,把花插进花瓶,说了一句"纪念日快乐",然后问我晚饭吃了没,我说吃了,他说那你先休息,我去洗澡。
我对着那束花看了一眼,随口说了一句:
"又是这个,二十三年了,你就不能换束花?"
他从卫生间传来一声笑:"明年换。"
那是他跟我说的最后一句话之一。
第二天,他就走了。
程志远走了之后,我有很长一段时间过得恍恍惚惚的。
处理后事、通知亲友、应付各种手续,那段时间像是自动驾驶,什么事都做了,但回头想不起来自己做了什么。
女儿程念从成都赶回来,哭得很厉害,眼睛肿成了核桃,但还是撑着陪我把所有事都处理完了。
亲戚们走了之后,家里安静下来,我才开始感觉到那种空——他的那个位置空了,饭桌上少了一个人,沙发上少了一个背影,早晨起来,不再有他在厨房里弄出的动静。
那束花插在花瓶里,白玫瑰。
我每天早上起来,会先看那束花。花很快谢了,但我没扔,直到它们干枯成了白色的标本,我才小心翼翼地拿出来,用一张白纸包着,放进了书柜的最里面。
吴珊打来电话是在他走后的第五十三天。
她说,她一直想来,但不知道怎么开口,最后还是决定打电话——她觉得那句话我应该知道。
我接起电话的时候,心里还没有准备好。
"你丈夫每年来买花,说的那句话是——"
吴珊停顿了一下,像是在整理措辞,然后用很轻的声音说:
"麻烦你帮我包得认真一点,这是我老婆最喜欢的花,她只是不好意思承认。"
我愣住了。
我把这句话在脑子里过了一遍,又过了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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