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不是一天变“坏”的,而是在一次次未被发现或视而不见的越界中,逐渐失去对规则的敬畏

6月15日凌晨,G65包茂高速上,一名年仅12岁的男孩骆某某偷拿邻居车钥匙擅自驾车,独自连续行驶6小时,途经多地,直至将车上红包里的现金用完、无力支付通行费,才在桂林高田收费站被工作人员拦下。

这不是电影情节,更不是奇闻逸事,而是广西交警近日披露的真实案例。当我们剥开猎奇的外衣,看到的其实是一个令人不寒而栗的教育悲剧。惊心动魄的交通隐患让人后怕,家庭教育的失守更让人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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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事件远非“孩子淘气”可以轻轻带过。对骆某某而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而驾车上高速,属于无证驾驶;无证驾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且他在高速公路上长时间行驶,对公共安全构成了巨大威胁。同时,偷开他人机动车的行为,还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虽然警方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但这种“批评”能否在孩子心中种下对法律的敬畏,仍是一个未知数。

如果说法律责任是事后的追惩,那么教育的失守才是这场高速狂飙的起点。父亲一句简单的“家里没车,没想到他会开车”,恰恰是整个事件中最值得剖析的细节。一个12岁的孩子,凌晨4点从家里消失,偷走邻居的车钥匙,启动汽车,驶入高速公路,连续行驶6个小时,整个过程父亲竟然一无所知。这不是“没想到”,恐怕是“根本没在管”。

规则意识是家庭教育最基础的一课。未成年人不得私自拿取他人财物,未成年人严禁驾驶机动车,夜间不得独自外出,这些基础要求,男孩全然无视。更深层的问题是,家长有无为孩子建立行为约束机制?骆某某父亲承认“平时对儿子疏于管理”。可以想见,成长过程中,若是每一次轻微越界没有提醒,每一次破坏规则没有批评,久而久之,孩子心中就失去了敬畏之心。当规则失去约束力,法律、道德、他人权益就会沦为无关紧要的摆设。

而骆某某在收费站的表现,更让人感慨。据南方都市报报道,被收费员发现异常后,他先是谎称自己是成年人,“只是身材矮小”;面对民警,他又接连编造“去奶奶家”“车是舅妈的”“第一次开车”等多套说辞。一个12岁的孩子,在违法现场展现出如此成熟的撒谎能力和心理素质,说明撒谎对他来说可能已不是应急反应,而是早已成为规避批评、逃避责罚的某种惯用手段。这种习惯或许就来自日常生活中无数次越界后的“安全着陆”,即做了错事没人发现,或者发现了也没人认真追究。

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而家庭教育的第一课,不是教孩子认字算数,而是教孩子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以及不能做的后果是什么。孩子不是一天变“坏”的,而是在一次次未被发现或视而不见的越界中,逐渐失去对规则的敬畏。

法律当然可以追责可以惩戒,但真正能修复这一切的,还是家庭重新扛起教育责任,是父母从“没想到”走向“必须管”。家长必须意识到,家庭教育的方向盘若是失控,孩子只会在危险的边缘一路狂飙。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赵清源

编辑 汪垠涛 审核 高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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