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2026年6月12日,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华盖回家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盖回家投资”)因存在未及时更新从业人员信息的违规行为,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告解读显示,经查,华盖回家投资存在未及时更新从业人员信息的情况,该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北京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北京证监局在决定书中要求,华盖回家投资应进一步提高合规经营意识和能力,恪尽职守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职责,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相关规定,华盖回家投资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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