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来源:《枪炮、病菌与钢铁》英国《自然》杂志《兽类学报》《驯鹿文化:一种渐行渐远的古老生存方式》《使鹿鄂温克人:中国最后的驯鹿部落》《中国麋鹿种群重建35年:历程、成就与挑战》等相关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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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体型最大的鹿,叫驼鹿。

肩高接近两米,体重峰值可达800公斤,一蹄踩下去能踹碎人的肋骨。

在阿拉斯加,每年被驼鹿袭击的人数,比被熊袭击的还多。

这个数据来自真实的野生动物管理统计,不是民间夸张。

马鹿,欧亚大陆上分布最广的鹿科动物之一,成年雄性体重轻松突破300公斤,脖颈粗壮,肌肉虬结。

发情期,一声长嚎可以传出三公里,而那对分叉繁复的鹿角,在搏斗中爆发出的冲击力,足以让一辆摩托车变形。

麋鹿,中国历史上最出名的鹿,从殷商时期起就出现在帝王的苑囿里。

公元前14世纪,殷纣王建筑了"大三里、高千尺"的鹿苑,这是中国最早有关圈养鹿群的史料记录。

此后的商周、春秋、汉代、唐代、清代,中国的王公贵族和平民百姓,养鹿、猎鹿、吃鹿肉、用鹿茸,与这种动物的关系绵延了三千年。

但没有人骑过鹿。

准确说,没有任何朝代的官方文献,留下过大规模驯化鹿用于骑乘的记录。

人类驯化动物的历史已经超过一万年。

把能用的动物几乎都用遍了。

马横跨欧亚,骆驼穿沙漠,驴子驮货几千年。非洲的斑马被尝试过,失败了;非洲大水牛被尝试过,也失败了。但这些失败,都有人认真尝试过。

鹿,似乎从一开始就被默默跳过了。

这背后,不只是一个简单的生物学答案,而是一段横跨几大洲、几千年,涉及基因、气候、地理、人类选择的复杂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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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驯化的门槛,比你想象的苛刻得多

1997年,美国进化生物学家、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教授贾雷德·戴蒙德出版了《枪炮、病菌与钢铁》。

这本书后来拿了普利策奖,也彻底改变了很多人理解人类文明史的方式。

书里有一段分析,放在今天来看依然是最清醒的判断之一。

全世界体重超过45公斤的陆生野生哺乳动物,按照戴蒙德的统计,共有148种具备作为驯化候选的基本条件。

但人类几千年折腾下来,真正驯化成功、并形成规模化利用的,只有14种。

另外134种,一种都没能跨过那道门槛。

戴蒙德给出了六个硬性筛查条件:

第一,食物转化效率高。吃草比吃肉划算,食性不能过于挑剔,否则养活成本太高。

第二,生长速度要够快,成熟周期短,才能维持种群更替。

第三,能在圈养条件下正常繁殖,不能因为环境改变就拒绝生育。

第四,性情不能过度凶猛暴烈,至少要能被人接近和管理。

第五,不能一有风吹草动就全速逃跑,高度敏感的应激反应让圈养几乎无从谈起。

第六,也是最容易被忽视的一条:天生具有稳定的群居习性,适于进行放牧,即动物本身存在可以被利用的社会等级秩序。

六个条件,缺一不可。

缺了任何一个,驯化就会在某个环节断掉。

马为什么能被驯化?

因为它同时满足了六条——草食、生长快、圈养繁殖稳定、驯化后性情可控、惊逃反应经训练可以显著压缩、马群有严格的等级体系由头马主导。

人类只要取代头马的位置,整群马自然跟从。

考古证据表明,双峰驼大约在距今5000到6000年前在蒙古和中国被驯化;而家驴的祖先是非洲野驴的两个亚种努比亚野驴和索马里野驴,在埃及的马阿迪发现了可追溯到公元前四千年的家养驴的遗骸。

驴性情憨厚、食性广泛、耐粗饲、吃得少干得多,在食物转化和劳役效率上,甚至比马还划算。

这三种动物——马、骆驼、驴——站在今天往回看,都是通过了六项筛查的幸运儿。

而鹿对人类长久以来具有很高的经济价值,但是鹿并不像绵羊、山羊、猪和牛等动物那么容易驯养,因此鹿的来源主要是通过猎取。

这句话,基本上就是动物分类学界对鹿科可驯化性的最直接定性。

鹿在这六个条件面前,一一败下阵来。

【二】鹿的繁殖问题:每年一次的高危周期

驯化动物,第三条——能在圈养条件下稳定繁殖——是整个过程中最基础的硬件。

种群不能稳定增殖,驯化就无从持续。

马在马厩里照样生育,世代筛选,才有了今天的家马。

骆驼在圈养条件下同样繁殖稳定。

驴则更省心,性格本就随和,食物要求低,繁殖没有太多额外的条件。

在距今10000到11000年前,牛、羊、猪最早被驯化为家畜,作为稳定的肉类来源。

大约5000年前,人类又开始驯化马、驴和骆驼作为负重的工具。

这些动物的共同点在于:它们的繁殖行为对人工环境有相当的适应能力。

但鹿不一样。

鹿的繁殖高度依赖外部环境信号。

光照时长的变化、温度的季节性波动、食物的丰歉程度、同种动物之间传递的气味信号……

这些信号共同构成了触发发情的"启动钥匙"。

封闭圈养的环境,切断了动物感知自然节律的大量感官通道,鹿的繁殖成功率因此显著下降。

梅花鹿的发情期集中在秋季,通常在9月至11月之间。

麋鹿的繁殖行为则在发情期表现出明显的季节性波动,雌雄鹿发情行为的高峰期集中在5至6月份,而雄鹿在发情竞争开始之前就已经爆发激烈的角斗,以确立个体的社会地位。

一旦这种发情节律被圈养环境打乱,整个繁殖机制可能完全失效。

圈养的鹿,失去了开阔地形提供的视觉刺激,失去了季节性植被变化带来的嗅觉信号,失去了野生种群中的竞争压力和社会触发机制。

在这种条件下,不少雄鹿会出现发情延迟、发情强度减弱乃至完全不发情的情况。

母鹿也可能在缺乏足够社群刺激的封闭环境里,受孕率大幅降低。

这在古代是一个无解的问题。

没有兽医学,没有营养学,没有人工受精技术。

圈养的鹿群如果繁殖失败,饲养者能做的只有等待——等到这一批圈养的鹿慢慢老死,然后再去野外重新捕捉。

这种循环,让大规模驯化的成本高得离谱。

还有一个问题,更让圈养者头疼,那就是发情期的雄鹿本身。

处于发情期的雄鹿,具有极强的攻击性,同类间常常爆发打斗,主要以蹄子和鹿角作为武器。

雄性梅花鹿具有强烈的领地意识,在发情期间这种意识格外突出,对任何接近者都可能发动攻击。

这意味着,每年秋天(梅花鹿)或每年夏季(麋鹿),圈舍里的雄鹿都会进入一个高度危险的状态,期间任何人靠近都是冒险。

饲养者不能给它喂食,不能清扫圈舍,无法对它进行任何管理操作。这个高危期通常持续一到两个月。

年复一年,这就是一个周期性爆发的管理危机。

马没有这个问题,骆驼的发情期也远没有鹿凶险到这种程度。

单是繁殖这一关,鹿就已经让古代饲养者付出了远超其他牲畜的代价。而这只是第一道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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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鹿角:每年重生的武器

把繁殖问题暂放一边,鹿还有一个更直接、更危险的问题——那对角。

马没有角,驴没有角,骆驼没有角。

这三种动物伤人,最多是咬和踢,有经验的饲养者有一套完整的应对方法,历代都在总结积累。

但雄鹿不一样。

发情期的雄性麋鹿左冲右突,用鹿角向其他试图接近的雄鹿亮出示警或展开攻击,低沉浑厚的吼叫声此起彼伏。

为了管理雌鹿群并驱赶其他雄鹿,鹿王常常数天只喝水不进食,精力耗尽之后才会被其他雄鹿打败或主动退位。

这种高度应激的状态,让任何试图接近雄鹿的人都面临直接危险。

鹿角的形状,不像马蹄子那样方向可预判。

一对发育充分的马鹿角,分叉可以超过十六个叉,覆盖的攻击扇面极大,而且不同叉的角度各异,靠近时很难判断攻击会从哪个方向发起。

骑马的危险在于被踢和被咬,都有固定的发力方向;而雄鹿的鹿角,攻击方向复杂,速度快,人在面前几乎无法有效躲避。

有人想到了锯角。确实,古代驯鹿者可能也试过这个办法。

但鹿角有一个特性,让锯角在实际操作中远比想象复杂——每年冬末春初,雄鹿的旧角会自然脱落,随后开始重新生长鹿茸。

在这个阶段,新茸布满血管,极度敏感。

这段时间,雄鹿的头部接触任何刺激都会引发剧烈应激,根本不可能靠近进行任何操作。

等到鹿茸完全钙化变硬,雄鹿又恢复了完整的武器配置。

一年里,大约只有秋末到冬初这段时间,鹿角既已完全长硬又尚未脱落,是相对稳定的窗口期。

但这个时期,恰好也是很多鹿科动物发情季的高峰——就是刚才说的最危险的那段时间。

锯角的窗口期,和发情高危期,几乎完美重叠。

这不是偶然的巧合,而是进化的安排:鹿的武器在需要它的时候达到最完整的状态。

这对鹿是一种进化优势,但对试图驯化鹿的人来说,是一道几乎无解的管理难题。

更深层的逻辑是:驯化本质上是一代代的遗传筛选。

人类在培育家马的过程中,有意无意地选择了更温顺、更耐压、背部骨骼更强壮的个体作为种马,经过几十代的积累,这些特质逐渐固化成家马的遗传特性。

但鹿的角斗竞争本能,越是优良个体,攻击性往往越强。

如果选温顺的雄鹿留种,你得到的是一批繁殖能力可能偏弱的后代;如果选角斗能力强的,你得到的是每年一次的安全威胁。

这个矛盾,在没有现代遗传学工具的古代,几乎没有出路。

【四】当人类真的骑上了鹿——一段被误读了几百年的历史

读到这里,几乎所有人都会想到同一个反例。

北方的鄂温克人,不就是骑着驯鹿生活的吗?大兴安岭里的使鹿部落,几百年来以鹿为伴,这不正是人类驯化鹿的成功案例?

这个疑问,值得认真展开来说。

生活在内蒙古自治区根河市敖鲁古雅鄂温克民族乡的使鹿鄂温克人,是从原始社会末期直接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的一个特殊民族群体,历史上被称为使鹿部,是中国境内迄今唯一饲养驯鹿和保存驯鹿文化的民族。

据有关民间传说的推演,使鹿鄂温克人已有近三千年的文化历史。

这是真实的存在。鄂温克人与驯鹿的关系,不是神话,而是有历史文献记录的现实。

16世纪至17世纪中叶,追寻着野生驯鹿足迹来到贝加尔湖西北勒拿河流域的一群北通古斯人,于18世纪又以驯鹿为运输工具,沿着石勒喀河迁徙到额尔古纳河流域,来到大兴安岭北段狩猎和饲养驯鹿。

这个被清代史籍载为使鹿部的族群,即是当代中国驯鹿文化守望者——敖鲁古雅驯鹿鄂温克的祖先。

这段迁徙史,横跨了将近三个世纪,从贝加尔湖边一路走到大兴安岭最北端的密林深处。

驯鹿在这段历史里,是鄂温克人真实的运输工具和生活伙伴。

每头壮鹿最多可载重五十余公斤,日行七八十余公里。这个数字,说明驯鹿确实承担了实质性的运输功能,包括骑乘。

但,这就是鹿被驯化的证明吗?

我们需要仔细看一个关键细节。

鄂温克人的驯鹿对食物的要求很高,以森林中生长缓慢的苔藓为主。为了让驯鹿吃饱,他们必须频繁迁徙。

这句话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不是人把鹿养在固定的地方,而是人跟着鹿走。

驯鹿需要新鲜的苔藓,苔藓稀少的地方撑不住一个鹿群,于是鄂温克人必须持续迁移,追随着驯鹿的食物轨迹前进。

这不是人类控制了动物,而是人类的生活节律被动物的食物需求所主导。

鄂温克人养的驯鹿,是从野生到半野生到人工驯养的种群,始终处于半野生状态。

白天放出去自由觅食,晚上自己回到营地,遇到危险仍然保持强烈的逃跑反应。

这和家马在固定马厩里生活、接受系统训练、对人形成深度依附的关系,根本不是同一回事。

鄂温克族的鄂温克人除了祭祀或饥荒之外不杀自己驯养的驯鹿,主要是猎野生的驯鹿或养乳牛获取营养。

这个细节进一步说明,鄂温克人和驯鹿之间,维持的是一种共存关系,而不是完整意义上的驯化控制关系。

从动物行为学的标准来看,真正的驯化,需要动物种群在遗传层面发生可被选择的变化,在行为层面形成稳定的对人类的依附,在繁殖上能够被人为管理。

驯鹿和鄂温克人的关系,停留在半驯化状态,从未完成过这个遗传层面的蜕变。

而驯鹿之所以能达到这个程度,是因为它在鹿科动物里,本来就是最接近可驯化状态的一个例外。

驯鹿体型适中,性情机警但稳定,既不易惊群,也不具有强烈攻击性,且高度适应群居生活,能够被成群饲养、协同拉曳。

这些特点,在其他鹿科动物身上,几乎找不到。

还有更重要的一层地理逻辑:在西伯利亚的极端寒带环境里,马根本活不下去。

西伯利亚冬季气温可以降到零下五六十度,而苔原地形上根本没有足够的牧草。

马在那里既无法觅食,也无法越冬。

驯鹿能用宽大的蹄子刨开积雪找苔藓,它的皮毛在零下数十度的环境下依然保温有效,它的迁徙本能让它能主动寻找食物来源。

也就是说,鄂温克人选择驯鹿,不是因为驯鹿比马好用,而是因为在那个环境里,马根本不存在。

这是一个被地理限制逼出来的特殊解决方案,而不是驯化鹿被证明可行的普遍性案例

就在鄂温克人和驯鹿在大兴安岭的密林里共存的同时,几千公里之外,人类正在对另一种动物做一件改变整个文明走向的事。

那件事,彻底封死了鹿科动物在骑乘史上的最后一扇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