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信用安徽”公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当事人自行制作并发布上述使用国旗图样并利用抗战胜利80周年从事商业宣传的广告,巢湖市万山生态陵园有限责任公司被处以罚款1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是巢市监处罚﹝2026﹞85号。
公开处罚信息显示,“合肥万山生态陵园”微信公众号是当事人用营业执照登记并自主运营的,当事人自行制作并发布上述使用国旗图样并利用抗战胜利80周年从事商业宣传的广告,广告活动时间为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该广告无法查看阅读量。当事人已删除上述违法广告内容,在该公众号已查询不到该条广告内容。因当事人在自有公众号自行制作发布上述广告,广告费用无法计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一)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七)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一)发布有本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禁止情形的广告的;”的规定,应当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巢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该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1万元。
天眼查信息显示,巢湖市万山生态陵园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6年,位于安徽省合肥市,是一家以从事居民服务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600万人民币,超过了99%的安徽省同行,实缴资本600万人民币。风险方面共发现企业有天眼风险信息17条;涉诉关系1条。
来源:天眼查、信用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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