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地产(现“中交发展”)4位高管被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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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概述

2026年6月18日,深交所对中交城市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中交地产”,股票代码000736)及四名时任核心高管给予通报批评处分。此时,公司刚刚在6月3日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摘帽)、6月16日完成更名。

违规事实

· 重组会计处理:2025年9月2日,公司将房地产业务资产及负债转让给控股股东,并将资产与1元重组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科目。

· 披露不准确:2025年10月31日三季报据此确认64.87亿元投资收益。

· 会计差错更正:2026年1月31日,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将这笔64.87亿元从“投资收益”调整至“资本公积”。调整涉及投资收益、净利润、资本公积等多个科目。更正后公司净利润由盈转亏。

涉及高管

深交所认定以下四人对违规负有重要责任:

· 王尧:时任董事长

· 曾益明:时任总裁

· 何海洪:时任财务总监

· 田玉利:时任董事会秘书

违规认定与处分依据

· 违规认定:公司三季报披露不准确,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四位高管未能恪尽职守,违反了相关勤勉义务规定。

· 处分依据:深交所依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条款作出处分。

· 处分决定:对公司及四位高管给予通报批评,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总结

此次通报批评的核心是公司在重大资产重组的关键会计处理上出现判断失误,导致高达64.87亿元的财务数据列报错误,直接影响了三季报的准确性。作为公司信息披露的主要责任人,四名高管因此被认定未能勤勉尽责而遭到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