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派出所副所长当街枪击无辜群众,省市主要领导相继作出批示,要求严办,可当地却充而不闻,批示如同废纸,受害者家属时时受到威胁,并被毒打、囚禁。

受害者姐姐前后近50次上北京告状,终于得到中央领导批示,公安部亦迅速响应,特派专项调查组到当地,但即使这样,当地相关部门仍阳奉阴违,还想舞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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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曾轰动一时的1999年山西朔州山阴县民警当街枪击无辜群众案。

说起此案,还要从1999年1月11日说起。这天下午2点40分左右,青年张新海骑着摩托车带着朋友李智堂出门办事。

摩托车跑得飞快,在中商街食品城肉摊附近,另一辆摩托车迎面驶来,上边是北周庄派出所副所长刘宏胜及其妻儿。

眼看着两辆摩托就要撞在一起,双方在相距70cm处停下。

好险!李智堂怪朋友张新海说:“你怎么骑的,就不能慢点?”

刘宏胜以为李智堂说他,怒气冲冲来到李智堂面前,恶狠狠地骂道:“你说啥?小子,你欠收拾,我一枪毙了你。”

话音未落,挥拳向李智堂打来,李智堂本能地用胳膊架住。刘宏胜平时骄横惯了,他没想到李智堂还敢挡他打人。

刘宏胜转身绕到李智堂背后,左胳膊猛地抱着李智堂的头,右手拔出手枪向李智堂头上“砰”就是一枪,李智堂应声倒地。当张新海去扶地上的李智堂时,又听“砰”地一声枪响。

张新海从地上扶起李智堂,发现他头上血如泉涌。两声枪响,吓得喧嚣的大街死一般寂静。围观群众谁也不敢吭声,害怕第三声枪响不知会打到谁的头上。

突然有位妇女尖叫说:“快来人啊!我女儿被枪打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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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韩清霞

原来,子弹击中了9岁小学生韩清霞的背部,韩清霞口吐鲜血,瞬间染红了衣衫。

山阴县检察院一位副检察长恰巧路过现场,打电话向公安局、检察院报警,把刘宏胜抓获。张新海则把李智堂送到医院后,赶忙调转车头去通知李智堂的家人。

进了医院急诊室大门,李老太太一眼看到正在急救的儿子躺在手术台上,鲜血洒了一片,当场晕了;姐姐李淑莲看到弟弟头顶炸开正向外呼呼流血,瞬间哭成了泪人。

她捏捏弟弟的胳膊,弟弟不动,她大声喊弟弟的名字,弟弟不应。她想,弟弟肯定活不过来了。

晚上12点钟,太原方面的专家赶来,说如果不及时转院,病人活不过三天;如果转院也不能保证抢救过来;即使抢救过来,伤者不全身瘫痪至少半身瘫痪。

李淑莲代表家属坚持转院,但公安局副局长同时也是行凶者刘宏胜的舅舅王日德,怕李智堂到太原引起新闻媒体的关注,于是坚决阻挠转院。

不但如此,公安局还想掩盖真相。

案发当天下午,个别民警赶到现场,威胁目击商贩说:“要想继续在这做生意就少管闲事,否则就别在这儿了!”

他们又叫来几个证人,按公安机关的意图作伪证,还把韩清霞身上取出的子弹要走,隐藏起来。

警察光天化日开枪打人,影响十分恶劣,整个山阴县沸沸扬扬。

在受害者家属的强烈要求下,李智堂被转至太原市一家医院进行抢救。

李智堂的伤势实在太重,医生告诉李淑莲说:“你弟弟可能活不过当天,做手术太危险,人可能会死在手术台上。如手术成功,也可能成为植物人,顶多半身瘫痪也就不错了。”

听了医生的话,李淑莲哭着向医生求情说:“做手术,弟弟就有生还的希望,只要弟弟活着,我养他一辈子。”

医生被李淑莲的真情所感动,立即给李智堂做了手术。

术后,李智堂成了植物人。姐姐李淑莲辞去工作,一直守候在弟弟身边,不停地给他按摩、擦身,一遍遍轻轻呼唤着弟弟的名字。

没想到,在姐姐及家人的悉心照料下,半个多月后的一天,奇迹出现了,李智堂忽然说了一声:“疼死了。”

正在给弟弟按摩的李淑莲激动得眼泪夺眶而出,迅速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家人。

李智堂醒了,公安局副局长王日德认为,李智堂能说话,刘宏胜不用抵命了,因此拒绝再垫治疗费,并放言:“想上哪儿告,上哪儿告去!”

没钱买药,李智堂再度出现危险,伤口化脓,高烧不退,生不如死,弟弟的痛苦呻吟撕扯着姐姐李淑莲的心。

而坏清息又接踵而来,明明开了两枪,是故意杀人,公安局却威胁证人作伪证,说成“过失伤害”,犯罪嫌疑人刘宏胜被拘留几天,又放了出来。

其舅舅王日德还从山阴县赶到太原的医院做李淑莲的思想工作,意图说服李淑莲签署一份担保书,借此助力他的外甥摆脱囹圄之厄。若外甥得以提供担保,便有望申请到贷款,以此缓解李智堂的治疗费用压力。

然而,面对这番提议,李淑莲却怒不可遏,断然予以拒绝。最后,李淑莲实在没办法了,便向山西媒体求助。

这下,王日德急了,专门跑到太原威胁李淑莲不要让媒体介入,否则,他们真的不管了。

此时,公安局已经出了3.2万元医疗费,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20多天后,公安局再次分两次向医院交了2万元,从此再没拿一分钱。

2月11日,刘宏胜在家里被捕,没过多久又被放了出来,而一放就是数月。李淑莲打电话询问相关部门,而相关部门的答复是被取保候审。

刘宏胜逍遥法外,李智堂躺在医院没钱,医院的催款通知一张接一张。公安局拒绝出钱,刘宏胜也不露面,受害人家属借遍所有的亲戚朋友筹措6万元钱给李智堂看病,但钱很快用完。

家里拿不出钱,如果搬出医院,就意味着死亡。为了抢救弟弟,为了把刘宏胜送进监狱,李淑莲开始把希望寄托在县领导身上。

李淑莲和母亲向县有关领导反映情况,但他们却互相推诿。

一次,李淑莲找县政法委某书记反映问题,某书记打电话请来检察院某检察长,检察长向她咆哮说:“你以为我不敢打你!”说完对她连踢两脚。

母亲流着泪从老家山阴赶往太原去看儿子,被人盯上。刚下火车,对方手持钢刀拦住她,向她脸上狠狠扇了20多个耳光并威胁道:“不要再告刘宏胜!再告,把你们全家都扎死!告倒刘宏胜。你们没有好下场!”

县里是没一点希望了,他们不得不向上级政府告状、上访。

李淑莲及母亲到朔州市有关部门上访,市里非常重视,有关领导很快作出批示,但市里的批示传到山阴县后,县里根本不理会,李家见状,就到省委、省政府、省人大上访。

省级信访部门也作出批示,但逐级转到山阴县后,批件又如同废纸。

山阴县公安局一领导对李淑莲说:“除非上边有领导说话,我们才管。”

母女俩听后忧然大悟,但找哪一级领导呢?思来想去,她们决定找山西省最大的官——省委书记。

之后不久,母女俩便早早守在山西省委大门口,但直到中午下班也没见到胡富国书记的车。母女俩正欲离去,忽然看到一辆蓝色的轿车从省委开出,她们仔细一看,正是胡书记的车子。二人不顾生命危险,跑到大路中央“扑通“跪倒在地。

司机紧急刹车,胡书记下了车,连连致歉,得知情况,他接过材料后,表示请她们放心,他一定作出批示。

此后,胡富国就此案,多次批示要求山阴县严肃处理。

李淑莲本以为拿到“尚方宝剑”,哪曾想,山阴县有关领导不仅不管,反而嘲讽她说:“省委书记批了顶屁用,中央领导批示也不中用,有本事到联合国去告,告到哪儿,还是我们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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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智堂姐姐李淑莲 后成为律师

李淑莲气得浑身哆嗦,她咬牙切齿地说:“我要到北京告你们!”

那位领导冷笑着说:“去吧,你到北京一个领导也见不到。”

做贼心虚,哪有不怕之理,李淑莲前脚走,山阴县公安局再次向医院施压,要受害人家属3天内交费,否则把病人扔到马路上。

无奈,李家四处求借,凑了不足4000元钱,于1999年8月17日把李智堂转至太原市二六四部队医院治疗。

此后,当地媒体不断报道此事,但有关部门充耳不闻。刘宏胜不仅没关起来,还继续在派出所上班。

为了弟弟的命,为了讨回公道,李淑莲铁了心要把这场官司打下来。她一次次到北京告状,都没有结果。

李淑莲一家为李智堂看病,已揭不开锅,开始靠捡破烂、去食堂讨要别人吃剩下的饭菜维持生活。

李智堂的不幸深得人们的同情,但山阴县有关领导,对待受害人一家却是另一副面孔。

2000年1月31日,眼看又一个春节来临,医院食堂春节停业,老太太回山阴县民政部门申请救济。

她跑了多次,有一天民政部门给了她200元救济款。刚拿到手里,又被前来催债的人要走了100元,除去来回的80元路费,就剩20元。

新年逼近,怎样才能度过春节,老太太愁得头发都白了。这时,她想到了县委书记。

农历腊月二十八,老太太来到县委书记家,求他开恩,希望能帮她一家人度过“难关”,却被人抬着扔到门外。

老太太走一路哭一路回到家里,好心的邻居给了她两个馒头、一些粉条。她舍不得吃,打算送给太原住院的儿子。

正在这时,公安局来了一拨人,气势汹汹地警告老太太说:“如果再敢到县委书记家,就拘留你!”

女儿李淑莲生气地质问对方:“我妈犯了什么罪?”

公安民警对她说:“你妈冲了县委书记的运气。如果再去,我们拘留你们,甚至劳教你们。”

李淑莲气得浑身发抖,她回家换一身衣服要去告他们,可从屋里出来,却不见母亲的影子了。原来,在李淑莲回屋时,公安局的人押着老太太把她塞进车里,拉到公安局某副局长的办公室关了起来。

李淑莲以为公安局的人把妈妈带进县委,她赶到县委,看门的人不放她进去。

当得知她是上午到县委书记家“闹事”的老太太的女儿,就打电话叫来几位公安局的人,对她一阵毒打,拉着胳膊拖了100多米远,衣服、裤子全扯烂了。末了,有人抬胳膊,有人拖腿,把她拉到县公安局,和母亲一起关了起来。

其中一个公安民警指着她说:“在公安局院内,打死你白打。再告,把你们全家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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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枪击的李智堂

就这样,李淑莲在这儿关了28天,母亲被关一个多月。这个春节,弟弟和父亲在太原见不到她们,又饿又怕,整日以泪洗面。

李淑莲母女被关在公安局,有人想起来,就给她们一点东西吃,没人想起,一天难得喝一口水。李淑莲被打的便血,公安局一位领导同情她,把她放了出来,让她到医院看病。

从公安局出来,她先打电话给山西的媒体反映情况,随后又到姨妈家借了50元钱,连夜踏上开往北京的列车,再次走上告状之路。

公安局怕媒体曝光,放了老太太,又给老太太1500元救济款,要她不要找记者。县里听说李淑莲去了北京,赶紧派人欲把李淑莲骗回来,哪知她已经把材料递给全国人大。

3月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作出重要批示,县领导获悉后说她闯下大祸,撇下李淑莲,一拔人回到山西。

全国人大批示后,引起山西省人大的重视,刘宏胜一案由山阴县检察院移至朔州市检察院。

刘宏胜的罪行也由过失伤害,改为故意杀人罪,2000年4月25日,朔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李淑莲再次到北京,向公安部反映刘宏胜开枪杀人久拖未果。公安部以红头文件的形式,要求当地公安部门“严肃查处,上报结果”。

案件进展很快,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5月26日开庭审理。李淑莲本以为有上层关注,下边会有所收敛,但是她错了。

开庭之日,法庭上座无虚席,面对200多旁听席上的群众和山西十多家媒体记者,公诉人在宣读证据时,只宣读对刘宏胜有利的证据,不宣读对受害人李智堂有利的证据。

庭审不公,引起台下记者愤慨。审判长宣布休庭,为逃避媒体的报道,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书面建议朔州市检察院撤诉。

2000年6月6日,朔州市检察院以有“新的证据”为由撤诉。李淑莲收集的证据,法院、检察院均不接受。

那么,检察院有什么“新的证据”呢?

检察院的办案人员这样回答李淑莲:“没有新证据,我们想撤就撤,想诉就诉,这是我们的权力。”

而检察长解释说:“法院的压力太大,没法下判决,建议我们撤诉的。”

检察院撤诉后,案件退到山阴县公安局补充侦查。

2000年7月1日,李淑莲不得不再次到北京上访告状,这已经是她近50次来北京了。

7月25日,中央相关领导作出批示,8月17日,公安部亲自派人前往山西调查此案。

公安部调查人员调查一个星期,指令此案由朔州市公安局进行补充侦查,要求山阴县公安局回避。

但山阴县公安不但不予回避,还一直做证人的工作,伪造假证据。

2001年3月27日,朔州市检察院重新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4月20日,李淑莲到朔州中院提交有关证据时,见到朔州市检察院主办此案的公诉人张某,就一证据问他是否入卷,没想到张某张口便骂说:“你是个啥东西,我没义务告诉你,你一个劲儿告状,我早就想打你了。”

李淑莲说:“你想打就打吧,刘宏胜开枪杀人,你打人有什么稀奇!”

张某见她还嘴,一边骂,一边伸出拳头,一拳打在李淑莲胸前,毫不防备的李淑莲往后一仰,从二楼栽下去滚到一楼。

李淑莲受伤爬不起来,张某准备逃走,被她死死抱住不放,张某又抬腿向她身上狠狠的踹了两脚。法院刑一庭的工作人员霍某、李某、张某跑过来七手八脚摁着李淑莲,让张某“赶快走”。

张某跑了,李淑莲头昏脑胀爬不起来,法院工作人员一个个成了看客,没人动手扶起这个可怜无助的弱女子。

还是几个打官司的群众实在看不下去了,才把她送到医院。

2001年4月26日,李淑莲向山西省高院申请异地审理。

4月29日,山西省高院指定此案由晋中中院审理。晋中市检察院又先后两次把案卷退至朔州市公安机关侦查。

2002年4月24日,晋中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向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8月7日,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2002年8月20日,晋中中院认定:刘宏胜犯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刘宏胜死刑,缓期2年执行;刘宏胜赔偿李智堂各项经济损失23万元;赔偿韩清霞各项经济损失1.5万元;山阴县公安局赔偿李智堂各项经济损失10万元;赔偿韩清霞各项经济损失5000元。

刘宏胜与附带民事诉讼的山阴县公安局对所赔款项负连带责任。

8月21日,晋中市检察院认为,刘宏胜身为人民警察与他人发生争执时竟持枪杀人,情节恶劣,造成一个重伤,一人轻伤的严重后果。刘宏胜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社会影响极坏,但一审判决刘宏胜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实属用刑不当,量刑略轻。

据此,晋中市检察院就刑事部分向山西省高院提起抗诉。

2004年4月,山西高院作出终审判决:

1、刑事部分维持晋中市人民法院的判决,判刘宏胜故意杀人罪,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2、民事部分对韩清霞的赔偿金额适当,维持原判。

3、对李智堂判定的民事赔偿金额不当,改判为:由刘宏胜赔付40万,山阴县公安局对枪支疏于管理,对伤害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赔付李智堂27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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