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顺平县有个农民叫王某雷,一辈子老实本分,靠种地和打零工过日子,然而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这辈子最倒霉的事,竟是因为打了一个报警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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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月18日那天晚上,王某雷回家的路上,发现地上躺着一个人,旁边还有血迹,村里安安静静这么多年,从没出过这种事,尽管心里害怕,可他还是掏出手机打了110,用他的话说,看见这种事不报警,良心上过不去。

警察来了,问了一圈,王某雷有啥说啥,老老实实配合做完笔录就回家了,他以为这事跟自己再没关系,等着警察抓住凶手就完了。

可三天之后,几个办案人员直接进到他家,二话不说把人带走了。王某雷懵了,问为啥抓我?对方就一句话:你涉嫌故意杀人。

王某雷整个人都傻了,一个劲儿解释:我就是报案的啊,那天晚上我在家干活,邻居能作证,我跟死者无冤无仇,人怎么是我杀的?可没人听他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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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4年3月8日开始,王某雷被刑事拘留,接下来五天,他经历了五轮审讯,前四次他咬死了不认——没干过的事,打死也不能认。

可到了第五次,审讯的人撂下一句话:“再不认罪,你的命就没了。”王某雷以为只是吓唬人,可接下来发生的事,他一辈子都忘不了。审讯室里,有人动了手,拉扯之间,他的右胳膊被硬生生拧断了,钻心的疼让他浑身冒冷汗,他蜷在地上哭着喊自己没杀人,可没人停手。

五天没睡过整觉,精神早就垮了,再加上胳膊被打断的剧痛,王某雷彻底扛不住了,他认了——人是我杀的。

可问题是,他压根不知道该怎么“认”,警方问他用啥工具杀的,他一会儿说斧子,一会儿说锤子,一会儿又说刨锛,问他凶器扔哪儿了,他说擦干净放回家了,又改口说扔河里了,问他衣服呢,他说烧了,又说洗干净放家了,翻来覆去说不圆,因为本来就没这事,怎么编都编不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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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15日,公安局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把王某雷报请检察院批准逮捕。

案子到了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蔡某凯手里,他翻看卷宗发现,王某雷前后做了9次笔录,前5次都说没杀人,后4次才认罪,更怪的是,4次认罪供述里,作案工具说了三种完全不同的东西。蔡某凯一看尸体照片,死者头上的伤口是“U”形的——斧子、锤子、刨锛哪个能打出“U”形伤口?

3月18日,蔡某凯和副检察长付某辉去看守所提讯王某雷,一见面,俩人愣住了——王某雷右胳膊打着石膏缠着绷带,问他这伤咋来的,他支支吾吾说“记不清了”。

从看守所出来,付某辉和蔡某凯都觉得不对劲,回去跟检察长一汇报,检察长决定亲自去提讯。这一次,王某雷终于憋不住了,嚎啕大哭,他说:我没杀人,伤是在审讯时被打的,之前认罪是被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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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子报到了保定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彭某勇召集人研究,有人说不批捕——证据不足;有人说该批捕——万一放错了人,死者家属闹起来怎么办。

彭某勇干了33年检察工作,非常有经验,他提出“三个不足信”:第一,说王某雷有作案时间不足信——因为尸检报告根本没确定死亡时间;第二,有罪供述不足信——9次笔录前5次不认,后4次认了却连凶器都说不明白,三种说法没一个跟伤口对得上;第三,认定他有罪不足信——除了口供,没有任何证据。

彭某勇拍了板:“只服从法律和事实,坚决排除非法证据。”

2014年3月22日,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王某雷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同时向公安机关发了《纠正违法通知书》。

检察院还给公安局指了条新路子:扩大侦查范围,公安局重新排查,最终发现同村的王某斌跟死者因地埂问题吵过架,一查DNA,真的和案发现场手套上的DNA对上了。

2014年7月1日,王某雷被无罪释放,他在里面关了将近四个月,出来的时候整个人都瘦脱了相,

之后王某斌最终被逮捕,最终被判处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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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雷后来去检察院道谢,说要不是检察官认真,自己这条命可能就没了,最高检后来评价这个案子时说,如果不是检察院在批捕环节发现疑点、排除非法证据,这很可能成为又一个“呼格案”。

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好心报警,反被当成了杀人犯,胳膊被打断,差点丢了命,好在还有认真较真的检察官,在关键时候拦了一把。要不然,王某雷可能真的被冤枉,甚至丢掉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