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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某地一起“当街抬棺送葬”事件的通报引发舆论热议。两名当事人因沿街抬棺走行送葬被处以行政拘留,多名参与的公职人员也受到相应处理。

当地推行移风易俗、倡导丧事简办的初衷不难理解,但将“抬棺送葬”这一传承千年的丧葬民俗直接与“违法”划等号,甚至动用治安处罚手段,难免让人产生“矫枉过正”的疑问。移风易俗的边界究竟在哪里?治理民俗问题,到底该“堵”还是该“疏”?

抬棺送葬绝非什么封建糟粕,而是中华民族丧葬文化里最朴素的情感表达。“生者为逝者抬棺,送最后一程”,承载的是子女对长辈的孝意、亲友对逝者的追思,是中国人“慎终追远”伦理观念的具象化体现。1954年杨立三同志逝世,周恩来总理亲自为其执绋抬棺,一句“共产党人是无神论者,但不是无情论者”道尽了这份仪式背后的人伦重量。这份跨越千年的情感传统,从来不是移风易俗需要革除的对象,真正需要治理的,是借丧葬之机大操大办、铺张攀比、扰民滋事的陋习,而非“抬棺”这一情感载体本身。

针对部分地区婚丧嫁娶大操大办、人情负担过重的问题,倡导“喜事新办、丧事简办”,本质上是为群众减负、为乡风清障。但问题的核心从来不是“抬棺”本身,而是“是否占道扰民、是否影响交通、是否存在铺张浪费”。如果不分青红皂白,将抬棺送葬一概视为违规,甚至直接上升到行政拘留,本质上是混淆了“民俗仪式”与“违规行为”的边界,是典型的“把孩子和洗澡水一起倒掉”

这种“一禁了之”的治理逻辑,有扩大之势。有的地方以“安全”为由禁止民间端午划龙舟,有的地方推行“禁炮令”连乡村红白事鞭炮都全面叫停,还有的地方为了“环保”禁止群众清明烧纸。

这些政策的出发点似乎都站得住脚:禁龙舟是为了避免安全事故,禁鞭炮是为了防治空气污染,禁烧纸是为了防范火灾。但每一项禁令的背后,都掐断了一种传承千年的文化表达。管理者只看到了风险和成本,却忽略了民俗背后的情感价值与文化根脉。为了规避管理责任,直接取消群众的文化权利,用最简单的“禁止”替代最该做的“规范”,这不是高效治理,而是懒政怠政

真正的移风易俗,从来不是消灭民俗,而是升级民俗。2026年新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办理丧事活动不得妨碍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但同时也强调尊重丧葬习俗,鼓励文明节俭的殡葬方式。这意味着,治理的方向应该是“规范”而非“禁止”。

比如针对抬棺送葬,完全可以划定出殡路线、限定随行人数、明确通行时段,引导群众避开主干道和高峰时段;针对大操大办,可以限定宴席标准、禁止低俗表演、打击攀比敛财,把管的重点放在“扰民”和“浪费”上,而不是放在“仪式”本身。就像端午划龙舟,与其全面禁止,不如做好航道管控、安全培训、秩序维护,让群众既能延续传统,又不触碰安全红线。

假如治理者总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遇到问题就先“禁”字当头,看似管住了乱象,实则拉开了与群众的距离,也伤了文化的根脉。

中国人的民俗里,藏着最朴素的人情与信仰。抬棺里的孝意、龙舟里的追思、鞭炮里的年味,都是刻在民族基因里的文化记忆。治理现代化的核心,是对人的尊重,对文化的敬畏。少一些“一刀切”的蛮横,多一些“精细化”的智慧;少一些“禁止”的冰冷,多一些“疏导”的温度,才能让移风易俗真正走进群众心里,让古老民俗在当代焕发文明新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