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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韶关政法)

“购房5年都未收到房,通过南雄法院、综治中心及住建局的积极协调,终于解决了!”

近日,南雄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不仅化解了当事人长达五年的纠纷,还一并解决了另外两起关联案件,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纠纷止,赢得了三方当事人的赞誉。

一房二卖起纷争,三案交织陷僵局

据了解,2020年11月谢某与某房产公司签订《商品房认购书》,购买某房产公司开发的商品房,约定价款45万余元,已给付38万元。后谢某发现该公司一房两卖,同时将房屋出卖给他人。谢某遂将某房产公司起诉至南雄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解除某房产公司与谢某的商品房预约合同,某房产公司返还谢某定金、购房款。判决生效后,谢某向法院申请执行,后因某房产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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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团队在开展网络查控过程中发现某房产公司还有两起涉房、涉企纠纷。一起纠纷是某房产公司因逾期未支付货款被某装饰公司诉至法院,后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某房产公司用3套房作价100万偿付某装饰公司,但其中1套房被某房产公司“一房二卖”出售给谢某,案涉房屋被查封导致和解协议无法履行;另一起纠纷是某房产公司将上述三套房之外的一套商品房出售给郑某,双方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后因办理按揭贷款不成,郑某欲解除《商品房认购书》合同并要求某房产公司退回已支付购房款14万元,同样因某房产公司名下无财产而无法执行。

执行法官看着这三起关联纠纷陷入沉思,一共四套商品房,有的申请执行人想要、有的不想要,能不能给他们挪一挪?执行法官眼前一亮,想到了破局的方法!

“法院+综治”联动破局,妥善化解三方矛盾

在前期的沟通中,执行法官了解到申请执行人谢某购买案涉商品房的意愿非常强烈,只是因“一房二卖”才放弃购买。

那能否将这套房继续卖给谢某,再将郑某想要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第四套房置换给某装饰公司,这样和解协议可以继续履行,谢某也不需要主张返还定金、购房款,还需要继续向某房产公司支付剩余购房款,某房产公司也有资金退回郑某的购房款。

购置住房的资金很可能是一个家庭的全部积蓄,两个家庭既收不回购房款又无法购买新的房屋,因此一刻都不能再拖了。执行团队立即联系各方当事人,然而调解一开始并不顺利,对于调解方案,有的当事人提出质疑、也有的当事人表达顾虑:万一他们签了协议,手续办不下来怎么办?某房产公司偷偷转移购房款怎么办?

见此情况,执行团队迅速启用“法院+综治”联动调解机制,通过综治中心平台梳理案件涉及的职能环节,联动市综治中心调委会、市住建局全程介入。一方面,由法院负责指派调解员联络各方当事人,沟通调解方案的细节,倾听各方当事人的意见;另一方面由住建部门协调,迅速厘清了网签、登记备案注销、抵押权注销等关键流程,为后续落实调解内容扫清了障碍。

经过多轮释法明理、耐心疏导,三方当事人终于放下顾虑,达成和解共识。在各方见证下,三方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即一个购房协议、一个换房协议、一个解除房屋买卖协议。现所有协议在法院及综治中心全程跟踪督办下已全部履行完毕。

谢某购买到自己心仪的房屋,郑某拿回了十几万的购房款,某装饰公司亦实现了债权。至此,三起纠纷圆满化解,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住房是民生之本,安居是百姓之盼、幸福之基。这三起纠纷统一协调、妥善化解,是南雄法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以司法之力托起人民群众“安居梦”的生动缩影。接下来,南雄法院将继续依托综治中心平台,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推动司法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实现“调解优先、分层递进、司法兜底”的治理格局,推动更多复杂纠纷通过协同联动实现实质化解。

编辑:李书帆

责编:罗清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