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辽宁沈阳酒商何先生夫妇卷入的那场离奇跨省执法风波,曾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如今,四川宜宾市公安局的一则情况通报,为这起复杂事件带来了新的解读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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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回到 2023 年,四川宜宾珙县警方跨省至沈阳查假五粮液,却扣走何先生 159 瓶茅台,期间办案民警还替五粮液公司向何先生妻子开出数十万元 “和解价”。事发 3 年后,参与办案人员自述 “逐利执法”,而这一行为早被公安部明令禁止。案件在审理过程中疑点众多:侦查时间早于立案时间、笔录签名存疑、茅台酒真假判定矛盾、物证缺失等,让这起案件始终笼罩在迷雾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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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宜宾市公安局 2026 年 6 月 18 日发布的通报中,我们了解到,早在 2022 年 3 月,宜宾市公安局就指定珙县公安局侦办 “3.24” 假冒注册商标案,在侦查中发现何先生从犯罪嫌疑人焦某处购买假冒名优白酒用于销售获利。2023 年 5 月 26 日,民警在沈阳何先生经销门店搜查出疑似假冒酒及相关工具并依法扣押,经鉴定多数为假酒,部分因防伪标识损坏未鉴定,鉴定单位抽取样品留存后,其余酒品运回珙县公安局。2023 年 8 月 7 日,宜宾市公安局立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继续侦查,指定珙县公安局承办,目前该案已进入法院审理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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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还对茅台酒缺失、开盖等关键问题作出回应,称 2026 年 5 月 20 日何先生等人查看时,酒仍处于扣押时包装状态。同时明确,犯罪嫌疑人与企业达成的侵权赔偿协议,赔偿金未转入公安机关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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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通报解答了部分疑问,但仍有一些争议点值得关注。比如,此前办案人员 “逐利执法” 的自述与通报中赔偿金未入公安机关账户的说明如何关联,是否存在其他不当利益输送的可能?案件侦查过程中的诸多不规范行为,如侦查时间与立案时间的矛盾、笔录签名问题等,是否仅仅是用语不规范,背后是否还有更深层次的执法程序问题?这些都需要进一步的调查与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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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事件不仅关乎何先生夫妇的权益,更涉及到执法的公正性与规范性。公安机关已表示将配合司法机关公正司法,对办案问题立即整改,若有办案人员违规违纪将严肃问责。我们期待后续能有更详尽的调查结果,让这起备受瞩目的案件真正水落石出,给公众一个满意的交代,也为规范执法提供有益的借鉴。广大读者朋友们,对于这起事件你有什么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