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端午节,看到家乡划龙舟的视频,巧哥还是很快乐。在这里,巧哥祝福大家端午节快乐!
但网友转来了一条新闻,又让巧哥的心情沉重了,抑制不住要呐喊几声。
这问题搁在以前,巧哥还得琢磨琢磨措辞,怕冤枉了人。可看了澎湃新闻这报道,再看那录音里赤裸裸的“摸一下,抱一下,看你老不老”、“给钱才立案,睡了才是自己人”,巧哥这硬脾气就上来了。
这难道不是活脱脱披着警服的地痞流氓,是钻进警察队伍里的蛀虫?
巧哥问的是,民警是啥?是“人民警察”,前面有“人民”二字,是保一方平安、替老百姓主持公道的。
可这位田鹏田大警官呢?
何慧慧遭了非法医美的罪,脸都快毁了,找他帮忙,他倒好,把别人的苦难当成了自己的商机。先是索要两万现金,接着是介绍律师收钱,再后来连钓鱼、旅游、加油都得何慧慧买单。
这哪是办案?这是把受害人当提款机!
这吃相,与社会上混混流氓有何差别?
如果说要钱还算“谋财”,那后面的“言语调戏”、“动手动脚”就是彻头彻尾的流氓了。那录音里的对话,各位听听,“怎么谈呢?又没摸一下,又没看一下”“摸一下,抱一下,看你老不老”。
这是一个警察跟求助者说的话吗?这分明是街边的二流子、酒后的无赖才有的嘴脸。
更恶毒的是,他居然能把“放高利贷”和“陪我睡觉”当成等价交换的条件,还恬不知耻地发明了“睡了才是自己人”这种流氓逻辑。
巧哥就想问一句,田鹏,你把警徽当什么了?是你泡妞索财的通行证吗?
更让人拍案惊奇的是这位田警官的“业务能力”。他说“抓人也得花钱,要请派出所吃饭才能抓人”。这话说得,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人贩子团伙的,抓人还得先凑路费。他还能“立而不侦,立而不破”,把法律当猴耍,把职权当私权。
这种对规则的蔑视,这种赤裸裸的威胁,已经超出了违法违纪的范畴,这是对法治精神的公然挑衅!
有人可能会说,这不是处理了吗?诫勉谈话,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由一级警长降为二级警长。
可巧哥看着这处理结果,怎么觉得那么像“罚酒三杯”呢?
一个把职权用到极致,既索财又猥亵,还妄图操控案件进程的人,仅仅是“言语调戏”诫勉谈话,仅仅是收钱给个处分降级就完了?
巧哥要追问一句,这样的败类还能留在公安队伍中继续损害政府的信誉?继续败坏人民警察的形象?
田鹏的恶劣行为,往小了说是违纪,往大了说,敲诈勒索、强制猥亵、干预司法,哪一条够不上刑事犯罪的嫌疑?
警方对猥亵举报多次作出不立案、终止调查的决定,理由是未达到违法程度或已过追究时效。
可那录音、那受害者的血泪控诉,难道就因为“时间久了”或者“只是言语调戏”就一笔勾销?
巧哥在新闻行业混了这么多年,见过形形色色的人,但像田鹏这样把“警服”穿成“黄马褂”,把“办案”搞成“做生意”,把“求助者”当成“猎物”的,实在是令人发指。
他身上的那股子痞气、匪气、流氓气,哪里还有半点人民警察的样子?
田鹏就是个混进公安队伍的败类,是个穿着警服的流氓。现在,党纪政纪给了他处分,但法律的账,是不是也该跟他好好算算了?
否则,“田鹏们”就会想:嘿,原来耍流氓、敲诈点钱,也就降个级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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