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章丘区埠村街道月宫村有一处老厂房,是村里早年集体出资建设的耐火材料厂。后来材料厂倒闭,厂房曾对外租给济南一家企业,之后长期闲置,村里干部偶尔用这里停车、养猪。1999年彭士廉当选月宫村村支书,经村两委集体商量,决定以竞标形式把这处厂房租给彭士廉经营,双方说好8万元租10年,到2001年,这笔租赁事宜正式敲定。
(章丘区埠村街道月宫村村委会)
非法占用集体财产,巨额补偿款成个人囊中之物
租赁期间,彭士廉在原有集体厂房院内,自己出资加盖了一个新车间,日常就在这个厂区里忙活经营。2017年,月宫村土地被征用启动拆迁,这处厂区也被划入拆迁范围,最终核算下来,厂区地上附属物一共拿到450万元拆迁补偿款,这笔钱全由彭士廉领走了。
事情传开后,在月宫村村民中间引起不小反响,大家心里的疑问集中在三处:厂房租赁到底合不合规矩、当年的租赁费有没有如实缴纳、450万拆迁补偿款该怎么分?
(厂区拆迁前照片)
村里的党员干部王廷峰说,当初约定的租期是10年,从2001年算起,到2017年拆迁时,彭士廉实际用了16年。租期早就到期了,他既没办续租手续,也没补交后续的租金。更关键的是,村民们向纪委反映情况时得知,彭士廉当年压根没和村里签过正式的租赁合同。
王廷峰还提到,彭士廉手里只有一张竞标前的预交款收据,并没有8万元租赁费的正规缴费单据,所以村民对他有没有交租赁费都存疑。村民们曾请求纪委核查这笔账,得到的反馈是,村里当年没建规范的会计账目,这笔钱到底有没有入村集体账,现在查不到任何凭证。
村民秦某民直言,厂区里的核心厂房是村集体早年建的,产权本就属于村集体,彭士廉只是自己加盖了一小部分车间,450万拆迁补偿款不能全归他个人。按道理该按产权拆分,属于集体厂房的那部分补偿,得归村集体所有,用来改善大伙的生活,或是投入村里的公共事业。
王廷峰告诉北极海新闻,当年村两委开会定的就是8万元租10年,就算当初的钱交了,租期到了之后,彭士廉没续租、没交钱还继续用厂房,这于情于理于规都说不过去。如今没正式合同、没规范账目、没正规缴费凭证,大家实在没法放心,希望能把这事捋清楚,看看这样的情况算不算违规占用集体资
(村两委参会人员出具证明)
为此,王廷峰、秦某民等党员干部和村民,多次找章丘区埠村街道相关部门反映情况,想就厂房租赁和补偿款归属问个明白。埠村街道纪委负责人李某跟村民沟通时透露,彭士廉确实没和村里签正式合同,村里当年账目不规范,租赁费入账情况也确实无账可查。村民们希望能拿到书面答复,纪委工作人员表示,只能口头说明情况,相关事宜纪委已备案,但没法出具书面材料。
旧错未改,再次私吞款项,纪律处分形同虚设?
村民们还提到,彭士廉此前就因款项管理问题受过纪律处分。2018年,厂房拆迁补偿款的事还没着落,2020年彭士廉又因为私自拿了31000元没入村集体账,被核查属实。后来街道纪委专门开了月宫村两委和村民组长会议,给了他严重警告处分。让村民们不解的是,处分之后,相关问题没见整改,彭士廉还照常履职,大家盼着相关部门能加强对村干部的日常监督,把村级事务和集体资产处置的规矩立得更严些。
针对村民反映的这些情况,北极海新闻电话联系章丘区埠村街道纪委李姓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了解一下给回复,截止目前,尚未给出明确回应。
目前,月宫村的村民们还在等着消息,大家最盼的就是相关部门能把厂房租赁合规性、拆迁补偿款划分、村级账目核查这些事说清楚、办明白,真正守住村集体和全体村民的合法权益。相关诉求,村民们已经多次向各级部门反馈,只待一个切实的处理结果。
(图为村委会帐目公开显示的支出明细)
另外,村民们还反映说,从2018年占地时,计划此处修一条路,但路没有修,从2024年开始,济南市文旅局在此建设了一个文旅项目,占地补偿款分批次进行发放。从村委会公开的帐目显示,仅2024年6月到2025年12月的这个批次中,补偿款为257256元,其中,有彭士廉的补偿款4万余元,这便说明,此人不仅得了所有地上物补偿,还在陆续获得土地补偿款。目前,村民王廷峰已经再次向纪委反映,纪委回答说这种行为肯定是违法的,正在调查当中。(记者 思远)
北极海新闻“拍案说法”栏目律师观点:
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王惠律师指出,本案涉及多重法律问题。首先,彭士廉未与村集体签订正式租赁合同,租期届满后既未续租也未缴费,继续占用厂房缺乏法律依据,构成无权占有。其次,根据《土地管理法》及相关规定,450万拆迁补偿款应按地上附着物权属拆分——原有集体厂房对应的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个人加建部分才归个人,彭士廉全额领取明显不当。再者,土地占用补偿款属集体土地收益,直接打入个人账户于法无据。律师建议村民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补偿款权属并追回被侵占的集体资产,同时呼吁相关部门尽快立案核查,堵住村级资产管理漏洞。
来源:北极海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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