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9号上午,湖北宣恩县城那条街,炸锅了。
一个擦鞋摊前,吴西华攥着刚从水果店拆封的刀,没半点犹豫,直直捅进了杜平的喉咙。
血喷出去老远,旁边卖橘子的老板娘吓得直接瘫坐在地。
可吴西华没跑,他就那么走着,步子不快不慢,像刚干完一件憋了太久的活儿。
这人45岁,种了大半辈子地,村里谁不晓得老吴是个连田埂被占了都主动退一步的老实人。
谁能想到,他会当街杀人?
事情得往回倒两天。
11月7号,宣恩下着小雨,吴西华骑着破三轮去接俩儿子放学。
路滑,视线差,在殡仪馆门口蹭倒了刚办完丧事的周玉萍。
人没大碍,就是手擦破点皮,衣服脏了。
吴西华吓得不轻,赶紧跳下车赔不是,那股子诚恳劲儿,任谁都看得出是意外。
周玉萍本来也不计较,家里丧事一堆,摆摆手说算了。
可旁边站着她的亲家——杜平。
杜平是县公安局的在编民警,那天也来吊唁。
不知是丧父的郁结,还是职业惯性让他习惯了居高临下,他看不得吴西华那副“点头哈腰”的样。
他上去了,跟他一起的还有哥们王洛军。
两个人围着吴西华就开打。
杜平练过,王洛军人高马大,吴西华那点农活的力气,在拳脚和膝顶面前根本不够看。
他很快被摁倒在地,脸贴着湿冷的水泥地。
最诛心的来了。
杜平踩住了他的脸,鞋底来回碾了几下。
这一踩,比拳头疼百倍。
拳头疼的是皮肉,鞋底碾脸,碾的是一个人活了45年的脸面。
交警来了,把人拉到派出所。
吴西华在里头反复念叨:“他踩我的脸……我要讨个公道。”
值班民警做了笔录,让他先回去等。
这一等,就是两天。
吴西华中间去问过两次,答复永远是“还在调查”、“走流程”。
他在电话里跟老婆陈春平说,派出所的人看他的眼神不对劲。
像是在说:一个农民,挨两下就挨两下了呗。
这种被系统无视的无力感,像慢性毒药。
11月9号上午,吴西华又往派出所走,路过那个擦鞋摊。
杜平正翘着腿坐在小马扎上,悠闲等着鞋油干。
那一刻,吴西华停住了。
他转身进了水果店,买的不是水果,是一把刀。
后面的事,整条街都看见了。
没有争执,没有废话,一刀封喉。
捅完人,吴西华没逃,他走回宝塔村自家屋后,坐在那儿看着母亲长满杂草的坟头。
上午十点多,他主动给公安局打了电话。
三句话:我杀人了;我被他打了没人管,今天看见了就杀了他;我抵命,这下总有人管了吧。
电话里那句“总有人管了吧”,听得人心里发颤。
他不是在挑衅,是在绝望中给自己找了一个荒谬的逻辑闭环:
法律不管我的委屈,那我用命填上这窟窿,总该有人来管管这事儿了吧?
审讯时,吴西华平静得像卸下了千斤重担。
民警后来形容他:如释重负。
是啊,对一个把尊严看得比命重的人来说,脸被当街踩在地上蹭,而体制内的施暴者却毫发无伤,这日子过得比死难受。
他攥在手里的东西太少了——没钱,没权,房子旧,老婆跟着受苦。
就剩一张脸,那是他唯一能挺直腰杆的本钱。
杜平踩碎的,正是这唯一的东西。
一审判决死缓,二审维持。
宝塔村314个村民按了红手印请愿,信寄出去,石沉大海。
直到吴西华杀人后20天,公安局才公布对杜平和王洛军的处罚:行政拘留10天。
如果这纸决定书早下20天,如果派出所那天有人拍拍吴西华的肩膀说:“老吴,我们处理他了,你别往心里去。”
那个上午,他路过擦鞋摊时,还会不会拐进水果店?
我有个在基层干过的朋友说过:很多恶性案子,往回倒,都能找到一个微小的岔路口。
那个路口,只要站着一个愿意多说一句公道话的人,路可能就拐向另一个方向了。
吴西华没遇到这个人。
他遇到的,是杜平的鞋底,和派出所那两句冰冷的“等通知”。
吴西华的妻子陈春平,比他小十几岁,跟着他没享过福,每周看着他骑三轮风雨无阻接孩子。
那辆锈了链条的三轮车,现在还扔在院子里。
吴西华在电话里那句“总有人管了吧”,不是质问,是对这个系统彻底的失望。
他用自己的命,去换取那个施暴者永远也享受不到的“处理”。
这案子让我琢磨了很久。
尊严这东西,在强者眼里可能一文不值,但在弱者心里,有时候真的比命重。
当一个人觉得连最起码的人格平等都得不到保障时,那股憋了太久的劲儿,爆发出来就是毁灭性的。
你们说,如果那天派出所公正地处理了杜平,哪怕只是拘留一天,让吴西华看到“官”也是要守规矩的,悲剧还会发生吗?
对此,你们有什么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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