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4月11号傍晚,香港天水围那间公屋里,灯还亮着。
李柏森拨通999,声音平静得像在报水管漏水。
他说,我杀了老婆,还有两个女儿,你们过来吧。
警员破门进去,煤气灶上炖着一锅烧干的汤。
金淑英倒在窗台边,眼睛没闭上,望向门的方向。
两个五岁的双胞胎女儿缩在墙角,身上还穿着同款碎花睡衣。
李柏森躺在血泊里,肠子流了一地,送医抢救12天,还是没活下来。
一家四口,整整齐齐地死在了那盏嗡嗡作响的廉价日光灯下。
邻居后来回忆,总用“可惜了”形容这家人。
但这话只对了一半。
可惜的是金淑英,是那两个还没来得及长大的丫头。
李柏森,一点都不可惜。
倒回六年,1998年,四川姑娘金淑英嫁给了大她10岁的李柏森。
那时她觉得自己捡到了宝。
李柏森嘴甜,温柔,画了张“香港梦”的大饼:说自己在港有门路,生意马上起飞,让她等着享福。
金淑英信了。
婚后不久,她怀了双胞胎。
李柏森高兴得抱着她转圈,可孩子落地没多久,他就以“户籍不便”为由回了香港。
留下金淑英在深圳租单间,靠打零工和娘家接济拉扯两个孩子。
这一等,就是六年。
那六年里,李柏森的信越来越少,生活费时断时续。
他在信里永远抱怨:生意难做,市场不行,让她再忍忍。
金淑英从没抱怨过一句,觉得男人在外打拼不易,自己不能拖后腿。
直到2004年1月,电话响了。
李柏森声音兴奋,说生意有起色了,让她们办单程证来港团聚。
金淑英在电话这头哭了,以为六年的苦日子终于熬到了头。
她拖着两个蛇皮袋,挤过罗湖口岸。
接站的李柏森瘦得脱形,眼窝深陷,笑起来勉强。
金淑英以为是做生意累的,没多想。
直到她被领进天水围那间不到三十平的公屋。
墙角渗水,墙面发霉,空气里一股散不去的潮味。
这甚至比不上她在深圳租的单间。
金淑英坐在床沿,半天没说话。
李柏森搓着手,解释香港房价贵,公屋要排队。
她深吸一口气,把眼泪憋回去,开始收拾东西。
穷就穷吧,只要一家人在一起,总能熬出来。
可她很快发现,李柏森根本没打算“熬”。
他失业整整一年了。
全家靠每月8000块综援金过活。
而这8000块,李柏森只给金淑英2000作家用。
剩下的6000,去向成谜。
金淑英算过账:两个孩子上幼儿园,学费、书本、校服,加上房租水电吃饭。
2000块,在香港连塞牙缝都不够。
她提出想找工作。
李柏森的脸当场黑了。
他撂下话:“你不能去上班。你一工作,综援金就没了。”
原来,他打的算盘是:金淑英必须保持“失业低收入人士配偶”的身份,才能让他继续领这笔钱。
他宁愿全家勒紧裤腰带,也要保住他那点“躺平”的收入。
当金淑英多说了一句“我还是去找份工吧”,饭碗被摔碎了。
一记耳光把她抽倒在地。
两个女儿吓得缩在墙角哭。
李柏森指着她骂:“你吃我的住我的,还敢跟我犟!”
从此,暴力成了家常便饭。
他的控制欲像发酵过头的酸菜,越来越臭。
他不准金淑英出门,不准她跟邻居说话。
有一次她下楼买瓶酱油,回来就被一脚踹在肚子上。
他把她的外套、毛衣全剪烂,扔在楼道,说:“你不出门,要衣服干什么?”
更变态的是,他不准她睡觉。
吵架后,他把她绑在椅子上,对着她吹风扇。
金淑英打瞌睡,就用冷水泼脸,整夜折腾。
第二天早上,孩子看见妈妈嘴唇发紫,浑身湿透,却只敢小声叫一声“妈”。
这些事,金淑英后来跟社区庇护中心社工说过一部分。
有些细节,她张不开嘴。
比如李柏森把她当泄欲工具,当着孩子面也不避讳。
两个小女孩曾怯生生地跟妈妈说:“爸爸对我们做了奇怪的事。”
金淑英听完,脸白得像纸,抱着孩子浑身发抖。
也就是那天,她下定决心:跑。
2004年2月,在邻居帮助下,她住进了庇护中心。
社工上门找李柏森谈话。
这个男人在社工面前演技爆发,红着眼眶,说自己压力太大,以后一定改。
他说太在乎妻子,怕她跑掉。
还买了一大袋水果,蹲在庇护中心门口等了一个下午。
社工心软了。
觉得这就是大陆来的贫贱夫妻,吵吵闹闹很正常,床头吵架床尾和。
于是,金淑英被劝回了那个“家”。
门一关,李柏森把水果袋放下,没说话,先笑了一下。
金淑英后来跟社工描述那个笑:“眼睛是冷的。”
那天晚上,他和两个女儿把金淑英摁在地上打。
打到邻居受不了,用力敲墙,他才停手。
他揪着金淑英的头发拖到窗边,说出那句让所有人脊背发凉的话:“我会把你养肥了再杀。买鱼、虾、蟹给你吃,把你养得白白胖胖,然后一刀一刀割死你。”
邻居以为这是气话。
但4月9号,金淑英又挨了一顿打后逃了出去,躲在工友家。
李柏森打通电话,刀架在女儿脖子上,逼她们哭喊“妈妈”。
他对着话筒说:“你今天不回来,我就杀了她们,让你永远见不到。”
金淑英冲向警察局。
她把所有事都说了:家暴、威胁、拿孩子当人质。
值班警员做了记录,解释道:“这些暂时属于家庭纠纷范畴,我们先备案,但要出警处置,需要更明确的证据。”
金淑英在警局门口站了很久,天快黑了。
想起电话里女儿的哭声,她咬了咬牙,一个人往回走。
那天是2004年4月11号。
下午四点多,邻居听到屋里吵得凶,女的哭,男的像野兽吼。
半小时后,突然死寂。
接着,是两声极短的、像被掐断的孩子尖叫。
李柏森用一把水果刀,先捅死了金淑英。
她倒在窗台上,手伸着,像想够点什么。
然后他转向墙角那两个穿着碎花睡衣的女儿。
她们没跑,可能腿已软了,也可能觉得跑也没用。
做完这一切,他洗了洗手,给自己肚子来了几刀。
没马上死,他躺在地上,看着日光灯,拨通了999。
这案子当年在香港炸了锅。
不是因为离奇,而是因为它把“天水围”这个符号撕开了给人看。
这里是公屋最密集的区域,住着无数像金淑英这样抱着“香港梦”嫁过来的大陆女子。
她们以为跨过罗湖桥就是霓虹天堂,结果一头扎进几平米的铁皮盒,等着她们的是还不清的债和逃不出的笼。
金淑英的不同,在于她敢跑。
她跑了两次。
第一次,庇护中心把她送了回去。
第二次,警局没能陪她回去。
她只能独自走回那扇通往地狱的门。
后来有个社工说,干这行二十年,最怕这种案子。
因为复盘时,总能看到那些错过的路口。
李柏森第一次动手时,有人能把他按住。
金淑英第一次逃出来时,有人能让她留得久一点。
她在警局门口站着时,有一个警员能抽出十分钟,陪她走一趟。
都不需要惊天动地的力量。
只是一个路口,一句“我跟你一起去”,一份拘留通知书。
但这些路口,一个接一个,全错过了。
最后那盏日光灯下,一家四口整整齐齐。
李柏森不值得半分同情。
他编织谎言骗婚,把妻子当奴隶,把孩子当筹码,把家变成屠宰场。
这不是爱变畸形,是彻头彻尾的恶。
我只心疼那对穿碎花睡衣的双胞胎,她们甚至来不及看清世界。
心疼金淑英倒在窗台时,离窗外那个她梦想过的香港,明明那么近,却永远到不了。
至于李柏森临死前那通平静的报警电话。
他不是在忏悔,是在完成最后一场表演。
好像在用生命证明:看,我连死,都要按我的剧本走。
对此,你们有什么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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