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报道,上海法院审理了这样的一个案件,女子应聘工作时,和老板在办公室里喝酒了。酒后她说,她很晕,意识不清楚,还呕吐,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她的男友得知后报警,说女友被下药了,遭到了老板的侵犯。
结果办公室里有监控,还原了事发经过,女子和男友是诬告。老板向他们索赔10万,最终判他们赔偿2000元,并道歉7日,消除对老板的负面影响,我们看看详细情况。
事发今年1月份,女子到一家上市公司求职,被告知先试用一段时间,看看她是否能够胜任,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不确定她能不能胜任?就在使用的第一天,她和老板两个人在办公室喝酒了。
就是他们两个人,一男一女,没有外人。
女子的讲述是,老板逼迫她陪酒,她不得不屈从,陪着老板喝酒了。结果她喝了酒后,感觉头晕目眩,呕吐不断,疑似被下药了。
她就把自己的情况,告诉了男友,认为自己被下药了。男友就报警了,说女友遭到了老板的侵犯,两个人有肢体接触。
老板认为自己被诬告了,他从来没有强迫对方喝酒。更没有主动提出过喝酒,是女方多次提议,说自己酒量很好,非要让他陪着喝几杯。
正好赶到饭点,他们两个就座在长桌的两侧,一人一侧,整个过程没有离开座位,更不可能有肢体接触。没想到喝了几杯,女子就不胜酒力了。但是,他们非要说,自己被下药了,遭到了侵犯。
老板要向他们索赔10万,因为他们来闹了很长时间了,搞得附近的公司,商户,都以为他潜规则女员工。
对他的名誉造成了很大的伤害,他也是上市公司老板,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
那么,他到底有没有侵犯女员工,给女员工下药呢?他们办公室里有监控录像,监控录下了整个经过,他们两个确实喝酒了。
可以确定老板没有给女员工下药,更没有肢体接触。
更不要说侵犯了。
至于说女员工头晕目眩,呕吐,那是因为喝酒后,她不胜酒力,有点晕,也有装醉的可能。给她的酒做了鉴定,没有发现任何疑点。
所以确定他们是诬告。
诬告是要付出代价的,若是老板办公室没有监控,那就有被处罚的可能,跳到黄河也说不清。但是,人家老板自证清白了,他们诬告老板,也应该付出代价。
这不是法院通过审理,认为老板索赔10万太多了,这件事主要是给老板造成了名誉损害,让他们两个连续张贴道歉声明7天,恢复老板的名誉权。
另外,对他们罚款2000元,以示惩戒。
有不少人认为,罚的有点轻,这可是诬告呀。
再就是应该查一下,他们是不是惯犯?就是靠这种方式敲诈勒索,只不过这一次碰到了有监控,又有自控能力的老板,他们没能得逞?
老板也应该吃一亏长一智,虽然没有动她,也没有下药。为何要和她喝酒呢?本来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就容易引起误会。
更何况还喝酒了。
很多事情都是在酒后发生的,尤其是男女之间。是不是老板也心存不轨呢?只能说幸好办公室有监控,否则这一次真的可能栽了。
真的应该严惩这对男女,罚他们2000确实有点低,应该给他们拘留几天,让他们付出代价。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