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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活力海勃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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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历/五/月/初/五

端午“不打烊”

为进一步方便和服务群众

假期期间办理电动自行车

上牌登记业务

乌海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推出

电动自行车上牌“假期办”服务

端午假期期间

上牌不打烊!

最大限度保障群众

电动自行车上牌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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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上牌“假期办”

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业务办理时间

2026年6月19日-6月21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

业务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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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上牌须知

国标电动自行车号牌需准备:

1.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2.购车发票或其他来历证明;

3.电动自行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

4.买卖双方签订《双向告知承诺书》;

5.所有人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明。

非国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号牌需准备:

1.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2.购车发票或者其他合法来源凭证;

3.电动自行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

4.所有人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明;

5.无法提供发票、合格证的,提交所有人本人出具的《电动自行车登记个人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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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第一款:“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驾驶未经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在车辆指定位置悬挂、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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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电动自行车属非机动车

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不需要驾驶证

上牌不收费!

不强制购买保险!

带牌销售不加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