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价值:精准抓住合同违约关键事实,成功推动合同解除、定金返还及损失赔偿,为当事人挽回55万余元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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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方向:代理原告楼X,诉请解除与被告应X的砂石料加工合同》,要求双倍返还定金赔偿损失并承担诉讼费用。
案情内容
2023年12月,楼X与应X签订砂石料加工合同》,楼X预付10万元定金,并提供场地、水电等条件。然而,应X机器设备未及时投产,产量远未达标,还擅自转包项目,且因内部管理问题致工人罢工、拖欠水电费。楼X多次协商无果后,于2024年7月15日委托律师发函解除合同,应X仍不配合,楼X遂起诉。
应X辩称,楼X提供的电压和场地不足,导致无法正常生产;与廖X是合作关系,并非转包;楼X未及时支付加工款;还要求楼X支付加工款45万余元。
楼X面临着不仅无法实现合同目的,还遭受了挖掘机租赁费、变压器租赁费、监理费等多项损失,若败诉将面临高达118万余元的经济损失。
律师策略
接受委托后,律师第一时间全面梳理案件材料,迅速制定多维度的应对策略。
一是法律定性上,明确应X转包及产量不足的行为构成根本违约,楼X有权解除合同。
二是证据层面,收集砂石料加工合同》砂石料加工承揽合同》、微信聊天记录、缴费记录等关键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应X的违约事实及楼X的损失情况。
三是针对应X的抗辩,逐一进行反驳,论证楼X已按约提供加工条件,应X的主张缺乏事实依据。
庭审交锋
庭审中,应X提出楼X提供的电压和场地不足、未支付加工款等抗辩理由。
律师回应称:“从微信聊天记录可知,楼X已按约提供了加工所需条件,应X多次自行调整设备、安排监装,足以证明楼X不存在根本性违约。”同时,律师指出应X与廖X的合同性质为转包,违反了合同约定。对于应X要求支付加工款的主张,律师强调应X未完成产量,无权要求支付。
案件结果
法院最终认定应X转包、产量不足构成违约,采纳了律师关于合同解除、定金双倍返还及损失赔偿的观点。判决解除合同,应X支付楼X垫付电费65,953.68元,双倍返还定金20万元,赔偿损失29万元,共计555,953.68元。本案取得胜诉结果,为当事人挽回了核心经济损失。
律师总结
本案在合同违约事实复杂、被告抗辩理由多样的情况下,凭借律师对法律的精准把握和证据的有效组织,最终成功解除合同并为当事人挽回损失,充分展现了在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与实战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