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平安平远)
6月13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布一起酒醉驾典型案例。
案例详情
6月4日凌晨1时57分许,浙江宁波交警接到报警,称有一辆车撞了墙。交警立即赶到现场,发现驾驶人王某正在车内呼呼大睡,经多次敲窗呼喊,他才慢慢醒来。交警对其进行呼气检测,结果高达437mg/100mL。
经查,王某于6月3日晚和朋友吃夜宵直至6月4日凌晨1点多,期间喝了12瓶啤酒。但王某自认为意识清醒,又觉得是深夜、路也不远,便抱着侥幸心理开车回家。行至事发地点时,王某难抵酒精作用,在昏睡状态下撞上村文化中心的宣传栏,随即睡了过去。
几分钟后,昏睡中的王某一脚踩上油门,车子顿时向前撞塌围墙冲进了一家厂房的仓库。即便如此,王某也没被惊醒,而是继续呼呼大睡,是附近群众听到巨响才报了警。
经血检,王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99mg/100ml。目前,王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刑事立案,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近年来,“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标语遍布大街小巷,醉驾入刑已十余年。然而,在持续高压下,仍有人以身试法。这种“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行为背后,是复杂的心理、社会与行为经济机理。
侥幸心理:这是最普遍的。驾驶人高估自己的驾驶能力,低估酒精影响,认为路程短、路况熟、时间晚不会被查。过度自信。
认知失调与“可控感”错觉:很多人觉得“我没醉”,“我只喝了一点”,自我感觉清醒,实际上反应已经变慢。酒精会削弱判断力,这种决策本身受酒精影响。
认知偏差中的“乐观偏差”:驾驶人根据个人经验或朋友经验,“从未被查到过”,形成自己可以逃脱的错觉,并且认为坏事只发生在别人身上。
即时便利与远期风险的权衡偏差:酒后驾车可以解决当下问题(回家方便、避免打车难、节省代驾费),而违法后果(扣分、罚款、拘留、事故)被认为是小概率事件,即更看重当下利益。
事实上,酒醉驾的法律成本并不低
除基本的行政处罚外
如因醉驾发生交通事故
可能涉及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
以及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此外
因酒醉驾造成事故
保险公司不赔偿财产损失
最终承担赔偿责任的还是侵权人
法律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保险人将法律、行政法规中的禁止性规定情形作为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的免责事由,保险人对该条款作出提示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保险人未履行明确说明义务为由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二)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
司机醉酒驾驶小车上路,结果酒气发作,连人带车冲入河中。
司机醉酒驾车途经某路段,因不胜酒力,直接撞上路边车位停放的车辆。
广东交警提醒
涉酒驾车危害大,伤亡事故易引发!建议广大驾驶人在参加可能饮酒的饭局时尽量不要开车前往,如需开车前往,则要在酒后坚守底线,绝不开车,可选择打车回家或者叫代驾。此外,司机朋友们还要警惕“隔餐酒”“隔夜酒”,酒精在人体内的代谢速度取决于个体差异及酒精摄入量,人的体质不同,酒精的代谢速度也不同。
作为家人和朋友,应该共同监督司机,坚决抵制酒后开车;作为饭局组织者或同桌人员,应提前安排好饮酒人员的返程方式,相互提醒不要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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