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燕无双
这世上最残忍的事情,从来不是恶人的凶残,而是至亲的背叛。
广东开平。一个1岁半的孩子,肝脏、胰腺、肠子全部破裂。
被父亲的同居女友用脚踢的。三天之内,三次。
这不是意外,这是虐杀。
孩子的父亲李某和前妻谢女士离婚了,孩子归他抚养。2025年8月,他把1岁半的儿子交给同居女友郭某单独照看。
郭某并非孩子的亲属,更无育儿经验,只是与李某相恋的女友。
把弱小幼童的生命安全,全权托付给一个没有血缘、没有责任绑定的外人,这本就是一场致命的赌博。
从这一刻起,孩子的命运,就已经被生父李某亲手推向了险境。
一个1岁半的孩子,话都说不利索,路都走不稳,从小离开了妈妈的怀抱,郭某没有心生怜惜,反而因为自身压力,催生了扭曲的戾气,将孩子当做出气筒。
孩子调皮哭闹,打;吃饭拖沓,打;稍有不顺心意,便是掐捏、掌掴、殴打。然后变本加厉,开始抬脚猛踹。
2025年11月6日踢一次,11月8日踢两次。
一个1岁半孩子的腹部,被一个成年人用脚猛踹。肝脏破了,胰腺破了,肠子破了。
孩子死了。
2025年11月9日,谢女士接到孩子爷爷的电话说:"孩子没了。"
没了。就两个字。没有前因,没有解释,没有缓冲,击碎了一位母亲的所有期盼。
当谢女士赶去医院时,医生压低声音对她说:"建议尸检。"
正常情况下,医生不会建议家属尸检,谢女士不是傻子,当即决定报警。
嫌疑人郭某,也就是孩子父亲李某的同居女友,当日被拘。
而孩子的父亲呢?
从始至终,没有打过一个电话通知前妻。 孩子死了,他选择沉默。如果不是爷爷那通电话,谢女士可能连孩子尸体的最后一面都见不到。
谢女士也是后来才得知,孩子死后,他们准备直接火化。
火化。不通知生母,不做尸检,不查死因。就像处理一只流浪猫,草草烧掉,灰飞烟灭,仿佛这个孩子从未存在过。
为什么?因为李某和郭某心虚,就是怕谢女士要尸检,检查出孩子的死因。
而比郭某虐杀,李某准备提前火化更让人脊背发凉的是,生父李某签署了谅解书,原谅了凶手郭某。
别说谢女士,我作为一个局外人都接受不了这个事实。怎么看怎么刺眼。
谢女士问孩子父亲:你是以怎样的心态签的?
李某说:郭某的律师找到我,说她家属身体不好,希望我出具谅解书。他还说,他认为郭某是“真心对待孩子”,不是故意伤害。
真是莫大的讽刺,真心对待孩子的人,怎么会痛踹幼童?怎么会把一岁半孩子的肝脏、胰腺、肠道全部踢碎?怎么会让孩子在无尽痛苦中绝望离世?
可别侮辱了“真心”二字,也别把大家当傻子。
李某还说自己“很悲痛”,悲痛到签谅解书?悲痛到替杀死自己儿子的人求情?
这不是悲痛,这是背叛!
李某这样的人,手握法定监护权,却是最不配为人父、最不配做监护人的人。
在我看来,这是鳄鱼的眼泪。
因为今年3月,检察院拟以“故意伤害致死”起诉郭某,而谢女士认为郭某有虐待行为且是否故意延迟送医存疑,应定性为“故意杀人”,并主张前夫李某应作为“从犯”追究。
李某有什么好辩驳的呢?
我不相信李某浑然不知郭某经常打孩子。一个1岁半的孩子,长期被掐、被捏、被打,身上不可能没有伤痕。
他要么是瞎了,要么是为了维系这段关系,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有太多离异后的父母,把新的恋情、新的伴侣、新的生活,看得比亲生骨肉更重。在他们眼里,离异后的孩子不再是心头肉,只是一段失败婚姻的遗留物、新生活的累赘与负担。
为了讨好新伴侣,他们可以漠视孩子的委屈与伤痛;为了维系新的感情,他们可以放任孩子遭受欺凌伤害;为了省事省心、息事宁人,他们甚至可以替惨死的孩子原谅凶手、放弃公道。
说到底,这件事就是李某的默许,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共谋。
最后我想说,谁都没有资格替那个1岁半的孩子原谅凶手,尤其是满身过错的李某。
一纸轻飘飘的刑事谅解书,抵消不了凶手的滔天恶行,更洗白不了生父的冷漠背叛。
现在只希望,李某的“谅解书”,最终变成李某的“判决书”。
愿那个孩子在天上,再也没有疼痛。
愿天下所有年幼的孩子,都能被温柔守护、被责任兜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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