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执业四年来,笔者办理多起醉驾案件,醉驾的指导意见、鉴定标准一直在发生变化。笔者辩护主要从醉驾人员血液的提取、封装、保管、送检、检验鉴定等环节入手,尤其是GB/T42430-2023标准、新醉驾指导意见实施后,笔者将二者结合起来辩护,取得了不错的辩护成果,共有十起醉驾无罪辩护的成功案例。笔者在2023年5月18日发表的公众号文章《醉驾无罪辩护》一文中,已经就血液的提取、封装、保管、送检环节的辩护进行了详细阐述,本文就只论述检验鉴定环节的辩护,现将检验鉴定环节的辩护经验整理如下:
一、鉴定人数审查
最高人民法院法院刑五庭副厅长逄锦温发光源在《“醉驾”案件中瑕疵鉴定意见的审查运用》文章中说明:
情形二,实质违法,应予排除。若调查结果表明,实际参与鉴定工作的仅为其中一名鉴定人,另一名鉴定人并未实质参与,其签名纯属挂名或凑数。此时代签行为已不再是轻微的形式瑕疵,而是严重的程序违法,本质上属于《刑诉法解释》第九十八条所规定的鉴定机构、鉴定人不具备法定资质的类似情形,因为一份依法应由两名鉴定人共同完成的鉴定,实质上变成了一人独任鉴定。这动摇了鉴定意见合法性的基础,该份鉴定意见则存在被排除的可能性。
《公安机关鉴定规则》第三十一条第二款,鉴定的实施,应当由两名以上具有本专业鉴定资格的鉴定人负责。《司法鉴定程序通规》第十九条, 司法鉴定机构对同一鉴定事项,应当指定或者选择二名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如果只有1名鉴定人参与鉴定或者只有鉴定助理参与鉴定,均违反两名鉴定人进行鉴定的要求,系实质违法,鉴定意见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二、仪器审查
(一)电子天平
1、环境温度:正常室温:湿度合适,对于1级天平相对湿度不大于80%,对于2级、3级和4级天平不大于85%;
2、放置水平、稳固;
3、称量前去皮归零;
4、空盘读数稳定再放样品;
5、样品放在秤盘中央,轻拿轻放;
6、关门称量;
7、称量中不可挪动天平、触碰水平脚、不触碰秤盘内壁;
8、检定审查:有无检定证书,检定项目(外观检查、偏载误差、重复性、示值误差、置零准确度、除皮称量)是否齐全,检定是否符合电子天平检定规程JJG1036-2022,检定机构有无资质,乙醇定性定量检验使用电子天平的时间是否在1年检定期内。
(二)移液器
1、量程1.0 ml.和0.1mL;
2、吸头的垂直安装与每次更换;
3、润洗吸头2-3次;
4、垂直使用;
5、侵入深度1.0 ml(3-6mm)、0.1mL(2-3mm);
6、缓慢吸液;
7、液面下停顿;
8、抽出液面后停顿;
9 、贴壁放液;
10、按压吹出残液;
11、检定审查:有无检定证书,检定项目(外观、密合性、容量)是否齐全,检定是否符合电子天平检定规程JJG646-2006,检定机构有无资质,乙醇定性定量检验使用移液器的时间是否在2年检定期内。
(三)顶空自动进样器
42430规定的顶空自动进样器参考条件:
a)加热箱温度:65℃;
b)定量环温度;105℃;
c)传输线温度:110℃;
d)气相循环时间:7.5min;
e)样品瓶加热平衡时间:10.0min;
f)样品瓶加压时间:0.10min;
g)定量环平衡时间:0.05min;
h)进样时间:1.00min。
顶空自动进样器审查以下内容:
1、顶空自动进样器设置的条件要与42430参考条件一致;
2、自动进样器进样顺序:空白样品、添加样品、检材样品;
3、样品瓶数量:定性3个(空白样品、添加样品、检材样品各1个),内标-校准曲线法定量样品16个(添加样品2*7=14、检材样品2个),单点校正法定量样品4个(单点浓度的添加样品2个、检材样品2个);
4、型号是否一致;
5、样品瓶位置是否一致;
6、进样时间是否一致;
7、进样方式是否一致;
8、样品之间的进样间隔是否在8.65min以上;
1-6项还要通过鉴定录像、鉴定意见书、鉴定档案,审查是否一致。
(四)气相色谱仪
42430规定的气相色谱仪参考条件:
用气相色谱法定性时应选用两根不同性质的色谱柱进行分析。
a)色谱柱型号可选择但不限于以下四种:
1)BAC1(30 mX0.32 mmX1.8μm)柱或等效色谱柱;
2)BAC2(30 mX0.32 mmX1.2μm)柱或等效色谱柱;
3) ALC1(30 mX0.32 mmX1.8μm)柱或等效色谱柱;
4) ALC2(30 mX0.32 mmX1.2μm)柱或等效色谱柱。
b)柱温:恒温40℃。
c进样口温度:150℃。
d)检测器温度:300℃。
e)载气;氮气。
f)柱流量:4mL/min。
气相色谱仪审查以下内容:
1、必须使用两根不同型号的色谱柱;
2、设置的气相色谱仪参考条件要与42430规定的参考条件一致;
3、型号是否一致;
4、检定审查:有无检定证书,检定项目(通用技术要求、载气流速稳定性、柱箱温度稳定性、程序升温重复性、基线噪声、基线漂移、灵敏度、检测限、定性重复性、定量重复性)是否齐全,检定是否符合气相色谱仪检定规程JJG700-2016,检定机构有无资质,乙醇定性定量检验使用气相色谱仪的时间是否在2年检定期内。
5、两根色谱柱都要经过检定;
6、有无移动,移动后是否经过检定,是否经过校准验证。
三、试剂审查
(一)42430规定的试剂
5.1试剂
5.1.1水,符合GB/T 6682规定的三级。
5.1.2标准物质:乙醇、甲醇、正丙醇、丙酮、异丙醇、正丁醇、叔丁醇,纯度均不小于99.5%。
5.1.3
10.0 mg/mL乙醇(甲醇、正丙醇,丙酮、异丙醇,正丁醇)标准物质储备溶液:分别精密称取标准物质乙醇(甲醇、正丙醇、丙酮、异丙醇、正丁醇)适量,用水配制成10.0mg/mL标准物质储备溶液,0℃~4℃保存,有效期6个月。实验中所用其他浓度的标准溶液均由10.0mg/mL标准储备溶液用水逐级稀释得到。或采用市售标准物质溶液。
5.1.4
5.0mg/mL内标物叔丁醇标准物质储备溶液:精密称取500.0mg叔丁醇至100mL容量瓶中,用水定容至刻度,0℃~4℃保存,有效期6个月。
5.1.5
0.04mg/mL内标物叔丁醇工作溶液:精密吸取5.0mg/mL内标物叔丁醇标准物质储备溶液0.8mL至100mL容量瓶中,用水定容至刻度,0℃~4℃保存,有效期3个月。
(二)试剂审查要点
1.符合GB/T 6682规定的三级水;
2.乙醇、叔丁醇标准物质:纯度不低于99.5%,审查证书;
3.乙醇标准物质储备溶液:审查是否0℃~4℃保存,有效期6个月,查看配制记录,保存记录;
4.内标物叔丁醇工作溶液:审查0℃~4℃保存,有效期3个月,配制记录,保存记录。
四、鉴定录像审查
1、如果无鉴定录像,直接对醉驾鉴定意见申请非法证据排除;
2、血样包装是否完整、编号与鉴定意见书、鉴定档案是否一致;
3、是否进行定性定量检验;
4、进样顺序是否正确;
5、检验时间是否符合;参考条件,样品间隔8.65min以上;
6、放置的进样盘位置号与鉴定档案记载的位置号是否一致 ;
7、鉴定录像与鉴定意见、鉴定档案记录是否一致。、
五、鉴定内档审查
1、申请调取鉴定内档;
2、血样包装是否完整、编号与鉴定意见书、鉴定档案是否一致;
3、进样顺序与录像是否一致;
4、进样方式与录像是否一致;
5、是否进行定性定量检验;
6、校准曲线能否由记载的数据计算出;
7、鉴定档案与鉴定录像是否一致;
8、放置的进样盘位置号与鉴定录像记载的位置号是否一致 ;
9、血样编号是否一致。
六、定性定量检验审查
(一)样品制备审查
1.样品种类
空白样品:三级水100ul+0.04mg/mL 内标物叔丁醇500ul
定性添加样品:0.10mg/mL乙醇100μL +0.04mg/mL 内标物叔丁醇500ul,作为添加样品,与检材样品平行操作
检材样品:(定性1个、定量2个):取检材样品血液100μL +0.04mg/mL 内标物叔丁醇500ul
定量添加样品:取7个浓度或单点浓度的乙醇标准溶液各两份, 如0.8mg/mL乙醇100μL +0.04mg/mL 内标物叔丁醇500ul
2.样品制备审查要点
1、制备样品的试剂是否有在有效期,是否有证书;
2、空白样品、添加样品、检材样品是否均制备;
3、数量是否符合要求,定性3个(空白样品、添加样品、检材样品各1个);内标-校准曲线法定量16个(添加样品2*7=14、检材样品2个);内标-单点校正法定量2个(添加样品2个、检材样品2个);
3、进样顺序是否有效,定性:空白样品、添加样品、检材样品,定量:检材样品、系列浓度的添加样品或单点浓度的添加样品。
4、制备过程是否有录音录像;
5、电子天平、移液器、顶空进样器、气相色谱仪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二)定性审查
1.定性样品种类
空白样品:三级水100ul+0.04mg/mL 内标物叔丁醇500ul
添加样品:0.10mg/mL乙醇100μL +0.04mg/mL 内标物叔丁醇500ul,作为添加样品,与检材样品平行操作
检材样品:(定性1个、定量2个):取检材样品血液100μL +0.04mg/mL 内标物叔丁醇500ul。
2.定性样品进样顺序
空白样品、添加样品、检材样品
3.定性分析
(1)是否用一台气相色谱仪两根不同型号的色谱柱;
(2)空白样品无干扰;
(3)检材样品的保留时间与添加样品相比,经过两根色谱柱检测,都在±1%之内。
(4)色谱图有无出现警告或错误,有无出现不正常的色谱峰。
4.顶空气相色谱-质谱定性审查要点
1、空表样品无干扰
2、检材样品保留时间与添加样品1相比,在±1%之内;
3、要扣除检材样品的背景;
4、检材样品中的乙醇特征碎片离子与添加样品2的乙醇特征碎片离子一致的个数,不少于3个;
5、检验出检材样品的乙醇浓度,再找浓度接近的添加样品2,算出二者的乙醇离子丰度比;
6、根据离子丰度比,算出相对误差,相对误差在上表的范围内。
(三)内标-校准曲线法审查要点
1、样品的数量、样品的制备过程、进样顺序是否符合规定;
2、标准曲线制备是否使用添加样品双样均值制备;
3、是否强制通过原点;
4、是否平行操作(同一时间进样,相同条件、相同方法、相同步骤);
4、进样顺序:检材样品、系列浓度的添加样品;
5、检验记录及色谱图数值,各个样品进样间隔是否在8.65分钟以上;
6、内标曲线线性方程y=kx+b,能否用色谱图中的数据计算出;
7、X轴代表的含义是否为乙醇浓度;
8、色谱图中,有无出现警告或错误,有无出现不正常的色谱峰;
9、定量是否用同一根色谱柱,两个检材样品的双样均值得来而非一台色谱仪两跟色谱柱的均值,且定量相对相差不超过10%。
(四)历史校准曲线审查要点
1、使用历史校准曲线违反42430规定;
2、看历史校准曲线的形成时间是否在三个月之内;
3、电子天平、移液器、气相色谱仪是否移动,移动后是否经过验证校准;电子天平、移液器、气相色谱仪的检定有效期,校准曲线要在的仪器检定合格之后制备;
3、7个浓度点进行线性回归所得到的线性方程,其中y轴是乙醇与叔丁醇的峰面积比,这个比值是否是双样的平均值;
4、得出的线性方程y=kx+b,能否用色谱图中的校正数据计算出;
5、X轴代表的含义是否为乙醇浓度;
6、是否对历史校准曲线进行高低两个浓度点验证,高浓度点在240-300mg/100ml,低浓度点在20-30mg/100ml。
(五)内标-单点校正法审查要点
1、适用的场景是已知道醉驾人员乙醇含量,有无呼气测试;
2、样品瓶数量,定性单点浓度的添加样品2个,检材样品2个;
3、样品制备过程是否符合规定;
4、是否平行操作;
5、进样顺序:检材样品、单点浓度添加样品;
6、检验记录及色谱图数值审查,检材样品的浓度要在选取的单点浓度±30%以内;
7、定量是否用同一根色谱柱,检材样品的双样均值得来的,且定量相对相差不超过10%。
七、申请鉴定人、专家辅助人出庭
如果鉴定过程存在问题,在详细审看鉴定录像和鉴定内档后,要申请人鉴定人出庭,开庭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制作好询问提纲,就鉴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一一询问,找到突破口。
如果经验不丰富,可以找专家辅助人出庭,帮助自己进行提问。
八、结语
在醉驾辩护当中,每个案件有不同的情况,要根据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针对性的进行辩护,从而实现最佳的辩护效果。
附:醉驾无罪辩护的十起成功案例:
北京郭晓航律师
职务: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部门副主任
教育背景:西南大学法学学士、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学硕士
工作经历:在公安机关基层派出所、法制办案11年,办理治安案件、醉驾酒驾六千余件
擅长领域:黄赌毒、打架等治安处罚、醉驾酒驾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醉驾辩护
业绩:34起嫖娼、赌博、打架、酒驾等行政处罚被撤销、阻止下达、降低幅度;成功控告3起治安违法;1起治安处罚再审撤销;10起醉驾无罪
工作经验、成功案例介绍
公安机关工作期间:
治安处罚:在公安机关基层派出所、法制工作11年,累计办理黄赌毒、打架等治安案件、醉驾酒驾六千余件。
办理的常见治安处罚案件种类如下:
1.卖淫、嫖娼
2.赌博
3.吸食、注射毒品
4.殴打他人、故意伤害
5.威胁人身安全
6.侵犯隐私
7.侮辱、诽谤
8.猥亵
9.(聚众)扰乱单位秩序
10.(聚众)扰乱公共秩序
11.寻衅滋事
12.阻碍执行职务
13.故意损毁财物
14.盗窃
办理的其他公安行政处罚类案件如下:
1.冒用他人身份证
2.交通肇事逃逸
办理的醉驾酒驾类案件如下:
1.醉驾、危险驾驶罪
2.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3.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4.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律师执业期间:
治安处罚:34起办理嫖娼、赌博、打架、酒驾等行政处罚被撤销、阻止下达、降低处罚幅度;成功控告3起治安违法;1起治安处罚再审撤销;10起醉驾无罪,4起醉驾缓刑、刑期缩短;9起酒驾撤销。
成功案例如下:
(一)治安处罚
嫖娼行政处罚撤销20件:
1.白某某嫖娼案,行政复议阶段,行政复议机关撤销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
2.郭某某嫖娼案,行政复议阶段,行政复议机关撤销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
3.李某某嫖娼案,行政复议阶段,公安机关自行撤销行政处罚,李某某撤回复议申请。
4.姚某某嫖娼案,行政复议阶段,公安机关自行撤销行政处罚,姚某某撤回复议申请。
5.黄某某嫖娼案,行政复议阶段,公安机关自行撤销行政处罚,黄某某撤回复议申请。
6.赵某某嫖娼案,行政诉讼阶段,公安机关自行撤销行政处罚,赵某某撤诉。
7.纪某某嫖娼案,行政诉讼阶段,公安机关自行撤销行政处罚,纪某某撤诉。
8.张某某嫖娼案,行政诉讼阶段,公安机关自行撤销行政处罚,张某某撤诉。
9.熊某某嫖娼案,行政诉讼阶段,公安机关自行撤销行政处罚,熊某某撤诉。
10.崔某某嫖娼案,行政诉讼阶段,公安机关自行撤销行政处罚,崔某某撤诉。
11.靳某某嫖娼案,行政诉讼阶段,公安机关自行撤销行政处罚,靳某某撤诉。
12.钟某某嫖娼案,行政诉讼阶段,公安机关自行撤销行政处罚,钟某某撤诉。
13.陈某某嫖娼案,行政诉讼阶段,公安机关自行撤销行政处罚,陈某某撤诉。
14.怀某某嫖娼案,行政诉讼阶段,法院判决撤销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
15.韩某某嫖娼案,行政复议维持,行政诉讼阶段,公安机关自行撤销行政处罚,韩某某撤诉。
16.韩某某嫖娼案,行政复议维持,行政诉讼阶段,公安机关自行撤销行政处罚,韩某某撤诉。
17.代某某嫖娼案,行政诉讼阶段,公安机关自行撤销行政处罚,代某某撤诉。
18.潘某某嫖娼案,行政诉讼阶段,公安机关自行撤销行政处罚,潘某某撤诉。
19.吴某某嫖娼案,行政诉讼二审阶段,公安机关自行撤销行政处罚,吴某某撤诉。
20.王某某嫖娼案,行政诉讼一审阶段,公安机关自行撤销行政处罚,王某某撤诉。
嫖娼行政处罚阻止下达4件:
1.曹某某嫖娼案,公安机关拟给予曹某某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三千元的行政处罚,经过听证,未对曹某某下达行政处罚。
2.田某某嫖娼案,公安机关拟给予田某某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五千元的行政处罚,经过听证,未对田某某下达行政处罚。
3.郑某某嫖娼案,公安机关拟给予郑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意见后,未对郑某某下达行政处罚。
4.颜某某嫖娼案,公安机关拟给予颜某某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意见后,未对颜某某下达行政处罚。
嫖娼行政处罚降低处罚幅度2件:
1.石某某嫖娼案,公安机关拟给予石某某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五千元的行政处罚,经过听证,给予石某某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
2.刘某某嫖娼案,公安机关拟给予刘某某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五千元的行政处罚,经过听证,给予刘某某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
赌博行政处罚撤销4件:
1.顾某某赌博案,行政复议阶段,公安机关自行撤销行政处罚,顾某某撤回复议申请。
2.王某某赌博案,行政复议阶段,公安机关自行撤销行政处罚,王某某撤回复议申请。
3.张某某赌博案,行政复议阶段,公安机关自行撤销行政处罚,张某某撤回复议申请。
4.李某某赌博案,行政诉讼阶段,公安机关自行撤销行政处罚,李某某撤诉。
赌博行政处罚阻止下达3件:
1.孙某某赌博案,公安机关拟给予孙某某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三千元的行政处罚,经过听证,未对孙某某下达行政处罚。
2.万某某赌博案,公安机关拟给予万某某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意见后,未对万某某下达行政处罚。
3.况某某赌博案,公安机关拟给予况某某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二千元的行政处罚,经过听证,未对况某某下达行政处罚。
成功控告3起治安违法:
1.代理王某某成功控告被刘某某、姚某殴打一案
王某某被刘某某、姚某欧打后,公安机关仅对刘某某作出行政处罚。代理控告后,向公安机关递交对姚某控告书、要求对姚某进行治安处罚的法律意见书、证据。后公安机关认定姚某构成殴打他人,并对姚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2.代理裘某某成功控告被黄某殴打一案
裘某某被黄某欧打后,公安机关对黄某不予行政处罚。代理案件后,发现裘某某向公安机关报称的案由为侮辱,并未向公安机关控告被殴打,故公安机关以裘某某报称被张某侮辱不成立而对张某不予行政处罚。接受案件后,代理裘某某向公安机关控告被张某殴打,递交对张某控告书,要求对张某殴打他人的行为进行治安处罚,并提交病历、伤情鉴定意见书等证据。后公安机关认定张某构成殴打他人,并对张某作出治安处罚。
3.代理万某某成功控告被韩某某威胁人身安全一案
万某某多次通过微信发送威胁韩某人身安全的信息。代理控告后,向公安机关递交对万某某控告书、要求对万某某进行治安处罚的法律意见书、威胁的微信信息。后公安机关认定万某某构成威胁人身安全,并对万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1起治安违法再审撤销:
1起治安处罚,二审判决维持公安机关对郑某某的行政处罚决定。郑某某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后,检察机关提出再审检察建议。二审法院启动再审,公安机关与郑某某和解,主动撤销行政处罚。
(二)醉驾酒驾
10起醉驾无罪:
1.刘某醉驾案,在审查起诉阶段,经过辩护,检察机关对刘某作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起诉决定;
2.万某某醉驾案,在审查起诉阶段,经过辩护,检察机关对万某某作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起诉决定;
3.田某某醉驾案,在审查起诉阶段,经过辩护,检察机关对田某某作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起诉决定;
4.黄某某醉驾案,在审查起诉阶段,经过辩护,检察机关对黄某某作出情节轻微不起诉决定;
5.种某某醉驾案,在审查起诉阶段,经过辩护,检察机关对黄某某作出情节轻微不起诉决定;
6.陈某某醉驾案,在审查起诉阶段,经过辩护,检察机关对黄某某作出情节轻微不起诉决定;
7.郝某某醉驾案,在审查起诉阶段,经过辩护,检察机关对黄某某作出情节轻微不起诉决定;
8.张某某醉驾案,在一审起诉阶段,经过辩护,检察机关撤回对张某某的起诉,后作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起诉决定;
9.韦某某醉驾案,在公安交管部门侦查阶段,经过辩护,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10.雷某某醉驾案,在公安交管部门侦查阶段,经过辩护,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4起醉驾缓刑、减少刑期:
1.雷某某醉驾案,在一审阶段,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为二个月拘役实刑,经过辩护,法院判决雷某某缓刑;
2.姚某某醉驾案,在一审阶段,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为一个月拘役实刑,经过辩护,法院判决姚某某缓刑;
3.艾某某醉驾案,在一审阶段,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为二个月拘役实刑,经过辩护,法院判决艾某某拘役一个月,刑期缩短一个月;
4.吴某某醉驾案,在一审阶段,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为实刑三个月,经过辩护,法院判决吴某某拘役二个月,刑期缩短一个月。
9起酒驾行政处罚被撤销:
1.白某某酒驾案,行政复议阶段,行政复议机关撤销白某某的酒驾行政处罚;
2.黄某某酒驾案,行政复议阶段,行政复议机关撤销黄某某的酒驾行政处罚;
3.刘某某酒驾案,行政复议阶段,行政复议机关撤销刘某某的酒驾行政处罚;
4.郭某某酒驾案,行政复议阶段,行政复议机关撤销郭某某的酒驾行政处罚;
5.王某某酒驾案,行政复议阶段,行政复议机关撤销王某某的酒驾行政处罚;
6.唐某某酒驾案,行政复议阶段,行政复议机关撤销唐某某的酒驾行政处罚;
7.李某某酒驾案,行政诉讼一审阶段,公安交管部门撤销李某某的酒驾行政处罚,李某某撤诉;
8.葛某某酒驾案,行政诉讼一审阶段,公安交管部门撤销葛某某的酒驾行政处罚,葛某某撤诉;
9.邓某某酒驾案,行政诉讼一审阶段,法院判决撤销邓某某的酒驾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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