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夏天,我和朋友Jessie、Emma拍了一支唱歌视频。我们对着镜头又蹦又跳、疯狂甩头,扯着嗓子喊“刚杀了一个人”。之后我给视频加了几行字幕,暗示我们喝了酒——那年我14岁,离“微醺”最近的一次是握着一瓶J2O玻璃瓶产生的纯 placebo 效应。一个月后,我把这段视频传上YouTube,标题叫“Bohemian Crap-sody”。
评论区先是一点零星的雨,然后暴雨倾盆。一个男人写道:“地狱里有个特别的位置等着你们这种女孩。”另一个人表示:“我现在理解为什么有人会变成连环杀手了。”还有一条更直接——我私心最爱的死亡威胁——只写了三个词:“They must die!”这段视频最终累积了48,526次观看。别急着质疑“这算哪门子走红”——2006年5月,YouTube粉丝最多的频道也就不到3000订阅。而超过100页的仇恨评论,无论什么标准看,都不算少。
你以为这种经历会留疤。但我在当年的日记里甚至没提这事。五年后,2011年,一个快满14岁的女孩Rebecca Black发布首支MV《Friday》,红到令人眼眶发酸——这首歌成为YouTube当年被踩最多的视频。Black因遭受严重霸凌被迫退学,在收到死亡威胁后警方甚至介入调查。此后几年,类似的事情发生在无数少女身上。加州一名17岁女孩Lauren Willey走红后同样无法返校,后来患上进食障碍,她将部分原因归于那些仇恨评论。
从我的视频到她们的视频,社交媒体发生了巨变。而今天的变化更加彻底——英国政府已经在考虑禁止16岁以下青少年使用这些平台。当然,人们从来都厌恶少女,死亡威胁也从来都存在。但曾几何时,互联网是一个你能“造访”的地方,一个你能“离开”的地方。学校里没人看过我的视频,也没人能轻易截图、下载或转发到彼此的手机上。这意味着我始终保留着抹掉一切痕迹的权力。而今天,互联网无处不在、无时不在,我们中的很多人感到被困住了。今年4月,Yahoo与YouGov的民调发现,超过一半的Z世代成年人“因为害怕显得尴尬,不敢在网上自由表达自己”。
作为一位刚出道的童书作者,我过去几年花了大量时间与孩子们相处。这段数字考古让我意识到一件事:我有多幸运,不必在今天当一个青少年网民。那种被千万双眼睛审视却没人知道你真实是谁的处境,在今天的技术条件下,已经不是偶发的不幸,而是系统的、不可逆的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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