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注意到,近段时间,江苏淮安、无锡、南通等设区市的多家单位相继规范内设机构,原以“处”命名的内设机构全部调整为“科”,处长、副处长随之改称科长、副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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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我国的行政级别体系还是比较规范的,关系也是非常明确、非常清晰的。国家公布的行政级别和工资关系等,都非常规范。省一级党政机关,内设机构为处级,因此,负责人大多称处长、副处长。像办公室什么的,统称主任、副主任。大一些的机关,如果处室人比较多、任务比较重,还下设各种科,称科长、副科长什么的。

地市一级的党政机关,除副省级城市之外,内设机构皆为科室,负责人就是科长、副科长,办公室等则无法区别,统称主任、副主任。而且,不可能出现科室下面再有分支机构的问题,只有科长、副科长系列。但是,有非领导职务,叫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享受一些经济待遇,但不是领导职务。

县区一级党政机关,由于自身只是科级建制,自然不可能有更高级别的内设机构。因此,内设机构的负责人,称作股长、副股长,只有办公室等统称主任、副主任。像乡镇派出机构的负责人,如财政所所长、司法所所长等,都是股级待遇。

而股级只是地方的称呼,在中国的行政级别中,是没有股级这个档次的,也不可能享受工资方面的待遇。工资待遇,只到科级。如果老股长当的时间长了,享受到副科级待遇,就能与工资匹配了。只是,老股长的工资早就超过了副科级,因此,股级干部基本没有什么工资待遇,而是享受职权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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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知从哪年开始,一些地方开始脑洞大开,在地市一级的党政机关,将科室改为处室,科长、副科长也改称处长、副处长了,但行政级别仍然是正科、副科,待遇并没有变。也就是说,享受的是嘴上待遇,而不是真正的行政级别和工资待遇。

起初,很多人感到非常别扭,尤其是参加省级机关组织的会议时,省里的处室负责人称处长、副处长,地市的科室负责人也称作处长、副处长,感觉是一个级别。甚至一些省级机关的处长、副处长还打趣说,今后的业务会议难开了,你们都是处长、副处长,我们怎么给你们布置工作呢,弄得地市的处长、副处长们很是尴尬。

尴尬当然是暂时的,时间长了,也就听习惯了。于是,也就处长满天飞。科长嘛,全部“下放”到了县区一级的内设机构。那些仍然叫股长的地方,则有一种被人“瞧不起”的感觉。

可不,开始翻烧饼了,一些地方正在将处长、副处长变为科长、副科长了,内设机构名称也恢复到以前的科室了,这不是折腾是什么?

别看这么一折腾,需要做的事并不少。称呼要改、公章要改、文件名头要改、信函要改、门牌要改,又得花多少钱啊。这可不是拉动消费,而是浪费纳税人的钱。

有人将其称作是正名,我不赞同,这不是正名,是纠错,是折腾,是自己打脸。除地市一级之外,县区一级也要纠错、折腾,全国有多少地方需要这样纠错和折腾啊。所发公函,也必须把“处”改成“科”,把“科”改成“股”,多可笑啊。

为什么说机关的工作效率低呢?就是这种折腾的事太多。因为,类似的折腾,何止是“科长”变“处长”,再从“处长”变“科长”,许多政策的制定、文件的发布,也是颠三倒四地变,弄得下面根本无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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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笔者也建议,今后对类似瞎折腾的行为,是否也能立个规矩,终身追责啊。工作可以苦一些、累一些,但绝不能折腾。折腾,就得追责,如此,才能减少损失、减少浪费,才能有效提升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