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伊村村民反映,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尧庙镇伊村原党支部副书记王有德,被指在2014年任职期间,未经任何审批手续,擅自占用该村约10亩葡萄种植耕地,建设水泥制品加工厂,导致耕地严重损毀、种植功能永久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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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变工厂,审批全无
村民介绍王有德,在其葡萄种植耕地上,未取得自然资源部门审批、未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也未征得村集体同意,擅自占地约10亩建设水泥制品加工厂。现场不仅建起了生产设施,还对部分土地进行了水泥硬化,地面耕作层被彻底破坏。该厂现已停产闲置,但其依然占用,并未恢复耕地。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必须经法定审批程序。
村民指出,王有德的行为属于典型的违法占用耕地、破坏耕地。以权得势,难道就可以为所欲为?相关部门请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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