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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21日一大早,江苏南通港闸公安分局接到报警——辖区内一家足疗店发生了命案。29岁的女店主陈晓华倒在足疗店最里层的服务区域,四周地板和墙壁上遍布血迹。死因是钝器击打造成的颅脑损伤,勘查人员在角落里找到一根长73厘米、直径3.5厘米的木棍,棍上还带着血,墙上有被反复击打形成的凹槽——这正是凶器。知情人士反映,这根木棍并不是足疗店的物品,嫌疑人行凶前专门准备了工具,下手之狠,让人觉得他与陈晓华之间似有深仇大恨。

陈晓华的死亡时间被锁定在案发前一天晚上11点至次日凌晨1点之间。遇害时她衣着完整,没有被性侵的痕迹,说明嫌疑人不是见色起意。足疗店临近大街的接待区干净得近乎诡异,除了地板上的血足迹,从外面根本看不出屋里发生了命案。陈晓华平时习惯把营业款和银行卡存放在门口的吧台抽屉里,勘查人员打开抽屉,现金和银行卡都消失了——凶手大概率是谋财害命。

刑侦专家根据血足迹刻画出嫌疑人的特征:男性,25岁左右,中等偏瘦,身高1米70至1米75之间。作案时他戴着手套,具有极强的反侦察意识。可"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勘查人员在掉落在吧台下的笔记本电脑上提取到了一枚带血的指纹,经比对不属于死者,应该就是嫌疑人所留。警方推测,嫌疑人原本戴着手套搜刮吧台抽屉的财物,可浸满鲜血的手套太滑,他只好摘下裸手挪动电脑,这一瞬间就在电脑外壳上留下了致命的血指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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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的足疗店门前就是车来车往的国道,现场周边还坐落着几家大型企业,住在附近的务工人员和住户加起来足有六七万人。要在这片人流中找出一个陌生面孔,难度可想而知。负责外围走访的民警本以为能从周边商户那里打听出点什么,结果发现足疗店旁的店铺当晚很早就打烊了,也没有人住在店里。他们是第二天早上营业时看到足疗店店门大敞,才察觉出事的。

外围调查没有进展,对陈晓华社会关系的调查也一度使案情陷入迷雾。陈晓华还没结婚,因为长得漂亮,身边从来不缺追求者。民警调取了她的电话通信记录和网络聊天信息,发现与她保持联系的人员居然有近400人之多。这400多人逐一筛查之后,一名可疑人员浮出水面——陈晓华的前男友陆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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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要从2009年8月说起。陈晓华的足疗店开业时,陆涛投入了四万块钱资金,可店还没开始盈利,两人便因感情破裂而分手。陆涛多次上门讨要属于自己的那份钱,陈晓华却始终不肯还。警方怀疑陆涛很可能要钱不成动了杀机,立即把他带回问讯。可陆涛到了公安局后大喊冤枉,声称自己每次要钱都被陈晓华赶出门外,他根本没那个胆量杀人。民警核查了他的不在场证明,发现他确实没有作案时间,指纹也和现场血指纹不匹配——陆涛被排除了嫌疑。

警方对陈晓华的银行卡资金明细进行了查询,结果发现在案发前几个小时,这张卡有过取款记录。图侦小组调取了自动提款机的监控录像,画面中陈晓华的表现十分自然,但画面一角却有一个奇怪的身影——一名骑着电动车的男子探头探脑地向她张望。陈晓华取完钱后坐上对方的车离开,此时距离案发只剩两个小时。骑电动车的男子很可能是陈晓华接触的最后一名男性,存在重大作案嫌疑。

监控拍到嫌疑男子载着陈晓华向足疗店方向驶去,但之后却没看到他骑车驶离的画面——此人很可能跟随陈晓华进了足疗店。图侦小组对两人从银行出发的轨迹进行了倒查,很快在一家超市的监控里找到了他们一起购物的画面。画面中男子的样貌清晰可辨,警方经过一番调查找到了他的工作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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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疑男子名叫刘文强,是一家机械维修公司的员工,近期被抽调到了南通分公司出差。刘文强本应在两个星期之后才返回无锡,却在案发后突然跑去了湖南。警方立即要求公司将他召回南通,他一下火车便被带回了公安局。面对民警的询问,刘文强表现得十分紧张。可技术人员采集他的指纹一比对,又给所有办案人员泼了一盆冷水——刘文强的指纹与现场的血指纹并不匹配。

刘文强告诉民警,案发当天他在陈晓华的足疗店里洗了脚,因为女店主十分健谈,两人很快熟络起来。刘文强见陈晓华年轻漂亮,便大献殷勤,充当了一下午的"护花使者"。那辆电动车其实是陈晓华的,他当晚把陈晓华送回足疗店后便将车停在了马路边,步行回了公司宿舍。第二天再来到足疗店,他发现陈晓华已死,因为害怕受到牵连,所以连夜逃去了湖南。民警对刘文强的证词进行了核实,结果他同宿舍的几名工人都能证实案发时间段内他都在宿舍睡觉——最有嫌疑的嫌疑人居然也被排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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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不觉间,办案已经过去了两个月。侦查工作渐渐陷入僵局,警方重新梳理案情时,嫌疑人行凶时戴的那双血手套引起了大家的注意——他戴的是一种常见的棉纱手套。案发时正值盛夏,陈晓华还与凶手发生过搏斗,犯罪嫌疑人在如此紧张的情况下还不忘戴上手套,这本身就透着几分古怪。

嫌疑人很可能在进入现场之前就提前戴上了手套。图侦小组立即调整思路,这次排查的目标只有一个——戴手套的男人。正常人不会在炎热的夏季随时戴着手套。民警对案发当晚的监控逐帧查看,终于在深夜12点的画面里看到了一个可疑的身影——此人骑着一辆自行车向现场方向行驶,握着车把的双手明晃晃的,显然戴着一双白手套。骑自行车的男子迟迟没有从案发现场的方向驶出,显然可疑。沿着监控倒查,警方在一个路口看到了嫌疑人的清晰样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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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名叫李飞,时年25岁,当时在浙江金华打工,但家人都住在南通。案发前他曾回家探亲,案发的第二天便返回了金华。办案民警火速赶往浙江,在金华警方的帮助下将李飞抓捕归案。指纹比对结果证实,他正是在案发现场留下血指纹的嫌疑人。2010年10月1日,案发后第72天,李飞被押解回南通。

据李飞交代,案发当天他外出寻觅"猎物",发现国道旁一排店铺只有足疗店开了门,远远看到店内只有一个女店主,便选定下手目标。他在周边转了一圈找到一根趁手的木棍,便拧着木棍冲了进去。当时陈晓华正在里屋收拾东西准备歇业,看到突然闯入的歹徒吓得大叫起来,可惜屋外除了来来往往的车辆没有半个人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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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难就难在嫌疑人是随机挑选猎物,作案前还做了充足的准备。如果不是那枚血指纹和监控里的白手套,警方很难锁定李飞就是凶手。一桩看似无解的悬案,恰恰是从一个"不存在的证物"和一双"夏季不该出现的手套"上找到了突破口。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李飞最终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如果当时足疗店里安装了联网报警装置,结果会不会不一样?你身边有没有见过"夏季戴手套"的可疑人?评论区说说你的看法。把这篇文章转发给身边的亲友,多一份警惕,少一份危险。法治号只讲真话,记得关注我们,下期更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