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12日中午,河北唐山玉田县的中年汉子刘成回到家中,却发现自家院门从内部反锁,任凭他怎么敲门,院内就是没人应答。叫了十几分钟也没人理,他只好翻墙进入院中,结果推开堂屋大门的那一瞬间,整个人都呆住了——妻子孙英浑身是血倒在地板上,早已没有呼吸。
警方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勘察人员勘查后给出初步判断:死者身上存在多种形态的创口,凶器至少是三种以上。案发现场没有任何财物丢失,被害人身上的金饰也都还在,凶手的动机显然不是为了侵财。法医验尸之后发现了一个让人费解的细节——死者身上的部分伤口是死后才形成的。
警方由此判断,凶手与被害人之间有着深仇大恨。可案发时间是中午,被害人身上丢失了两把菜刀,种种细节让侦查员感觉非常蹊跷。按常理,寻仇者一般都在夜深人静时行凶,并且会提前准备好犯罪工具,眼前这些线索明显违背常理。
更让人奇怪的是,民警在院内的厕所里发现了大量血迹。堂屋是案发的第一现场不假,那厕所里的血迹是怎么形成的?刘成夫妻在村里的口碑很好,并没有与人发生过矛盾冲突。有人在上午11点时还看到孙英骑着电动车往家赶,警方开始怀疑,凶手可能一直潜伏在刘家,孙英一到家便惨遭不测。
刘成向民警反映,案发时家中除了妻子以外,应该还有一个人——这就是他未过门的儿媳毛晓丹。可民警找遍整座院子也找不到毛晓丹的身影。大家都开始怀疑,这会不会又是一桩因婆媳矛盾引发的惨案?
刘成的儿子刘伟告诉民警,未婚妻毛晓丹不久前曾不告而别,他跑到丈母娘家要人,最后在毛晓丹前男友的家里才把毛晓丹找回来。未来儿媳妇马上要和儿子结婚却依然与前男友藕断丝连,这无疑会成为婆媳关系恶化的导火索。
毛晓丹的前男友名叫刘浩,平时游手好闲、不务正业,曾因故意伤人被公安机关处理过。警方立即对刘浩案发当天的活动轨迹展开查实,结果发现他近段时间根本没有来过玉田县,刘浩很快被排除了杀人嫌疑。
勘察人员在院子一角发现了攀爬痕迹,从痕迹判断,嫌疑人在反锁院门后就是从这里离开的。民警沿着痕迹一路追踪到院子外的草地,却在草地上只发现了一个人足迹。孙英身强体壮,毛晓丹却十分瘦小,种种迹象都显示,此案是同一人所为。但刘浩已被排除,毛晓丹真的能凭一己之力给婆婆造成如此严重的伤害吗?
案情比想象中更加复杂。毛晓丹的衣服、鞋子都留在了现场,连手机也没有拿走。民警联想到厕所里的血迹后,心里有了一种不祥的预感——毛晓丹很可能也已经遇害了,可她的尸体在哪里?勘察人员将案发现场翻了个底朝天,所有可能藏尸的地点都搜了一遍,仍然一无所获。
最后,所有人的目光集中到了后院一口直径只有33厘米的水井上。井口太小,一开始并没有引起警方的注意,可此时所有能藏人的地方都已搜遍,唯有这口井的井底因为没有工具所以无法搜查。警方分析后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判断——这口井虽然井口小,但毛晓丹体型瘦小,如果凶手对她的尸体进行过处理,要在井里弃尸并非没有可能。
找来工具开始打捞。人体组织一捞一个准,毛晓丹的其余部分陆陆续续被打捞上来。现场惨状让人触目惊心。凶手切割尸体的手法非常利落,对解剖非常熟悉。法医验尸后推断,毛晓丹应该比孙英更早遇害。种种迹象都指向一个可怕的推论——凶手先杀害毛晓丹,再毁尸灭迹,把死者的鲜血倒进厕所,又将肉块丢入井中,行凶后还在现场等待第二名受害者归来。
妻子和儿媳都已经遇害,刘成父子泣不成声。当民警询问两人有没有感到任何异常的时候,刘成反映案发当天早晨,同村一个名叫张金良的小伙子曾经来家里借过箩筐。
张金良是村里的屠夫,平时就靠杀猪宰羊为生。村民反映,张金良经常来刘家骚扰孙英,孙英曾多次向刘成告状,刘成对此人并无好感,但碍于乡里乡亲面子没有撕破脸。
专案组将张金良列为重点嫌疑对象,并对其展开秘密调查。2011年7月15日,民警在张金良家中将其抓获归案。张金良到案后,心理防线很快崩溃,他交代了自己杀害孙英和毛晓丹的犯罪事实。
据张金良供述,案发当天上午他借送箩筐之名进入刘家,与孙英因口角发生冲突,一时冲动将孙英推倒在堂屋,并用菜刀将其杀害。张金良没想到儿媳毛晓丹在家中撞见这一幕,毛晓丹大声呼救,张金良生怕事情败露,又持刀将毛晓丹杀害。
张金良交代,作案之后他将两具尸体藏匿在堂屋和院里。因为自己干过屠夫,熟悉宰杀牲畜的手法,所以对尸体进行了肢解处理。他将污血倒进厕所,又把尸块分别丢入后院的水井中,试图让尸体永远消失。
张金良以为自己做得天衣无缝,殊不知正是他对尸体的处理方式,反而成了最关键的破案线索。专案组结合现场勘查、法医鉴定、走访调查等多方证据,最终锁定了这个自以为是的屠夫。
案件侦破后,张金良因故意杀人罪被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起发生在河北农村家庭的惨案,不仅夺去了两条无辜的生命,更给整个村庄留下了难以愈合的伤疤。
一个平日里看似本分的屠夫,竟然将熟悉的人当作生猪一般处理,手段之残忍、心理之冷静,超出了所有人的想象。熟人作案的可怕之处就在于此——他对你了如指掌,你也对他毫无防备,当凶残的本性突然爆发,留给人的只有无尽的悔恨。
案发后,玉田县公安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一次针对农村独居老人和留守妇女儿童的安全宣传行动。民警深入到各乡镇的村屯,在田间地头、集市摊位、村民广场等地方,挨家挨户发放安全宣传单,挨村播放农村安防广播。宣传内容重点强调几条:第一,独居老人尽量不要在中午或晚上独自一人留在家中太久;第二,邻里之间要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发现可疑情况立即报警;第三,村庄内部要组建义务巡逻队,对外来陌生人员进行必要的盘查。
此外,玉田县人民法院在案发地所在的村子公开审理了这起案件,组织了上百名村民旁听。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当庭宣判,并对在场的村民进行了以案说法的警示教育。这次公开宣判在当地引起了极大反响,村民们第一次意识到,看似平静的乡村生活背后,也可能隐藏着不可预知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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