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万亿经营贷不是一串冷冰冰的数字,它背后藏着中介、借款人、银行的层层漏洞。钱从“救生圈”变成“炒房筹码”,风向一变,谁签了字,谁就得接账。
有那么一批被低息诱惑推着走的贷款者,他们有的本来背着高位房贷,有的手里有房产抵押物,有的名下只有临时包装出来的营业执照。最初动心的理由很简单,房贷利率高,经营贷利率低,中介再把账一算,每个月能少还一截,听上去像捡了便宜。
借款人进入流程后,第一步往往是补身份。没有公司,就注册个体户;没有经营流水,就补流水;没有真实合同,就弄采购单、租赁单、交易证明。
材料摞起来,看着像一门生意,资金用途写着经营周转,贷款批下来后,钱却绕去还房贷、补首付、投房产,甚至进了投资账户。
中介在这里扮演的是推手。他们嘴上讲“合规办理”,实际赚的是过桥费、服务费、包装费。借款人负责签合同、交资料、走流水,银行负责审批和放款,等资金用途被查到,中介早把佣金拿走。真到还不上那天,合同上的名字不是中介,而是借款人自己。
银行端也有责任。个别机构为了做规模,对贷前调查和贷后管理不够认真,明知部分客户没有真实经营背景,还让流程过关。过去房价涨,抵押物够值,很多风险被盖住。房价一跌,续贷重审、评估缩水、资金补差同时压来,借款人才发现,低息不是白捡的糖,是带着倒刺的钩子。
经营贷原本是给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周转用的。正常用途很清楚,买货、付租、发工资、添设备、补现金流,都能说得过去。问题在于,一些人把这笔钱拿去置换房贷,把本该流向实体经营的资金推向楼市,表面看是个人省利息,实际破坏的是信贷秩序。
这几年经营贷余额增长很快,规模越大,监管越不可能放任不管。
2020年前后办理的三年期、五年期经营贷,到了集中续贷阶段。银行重新看抵押物、看经营流水、看资金去向。过去一套房评估值高,可以贷出几百万;现在房价回落,同一套房的评估价下调,银行自然要降额。额度砍下来,差额就要借款人自己补。
深圳已有类似压力。媒体报道过,房产评估价从600万元降到200多万元,部分经营贷客户续贷额度和原贷款差距明显;还有业主当年评估接近700万元,后来降到480万元左右。房子值不值钱,决定银行敢不敢继续放钱。借款人当初只盯着利率,没把房价下跌、续贷重审、抽贷降额算进去。
更麻烦的是资金用途。银行和监管不是只看合同怎么写,还会看贷款发放后的钱去哪了。资金是否转入房产交易账户,是否归还按揭,是否通过亲属公司绕行,是否进入证券、理财、投资账户,都能被追踪。
所谓“绕几道账户就安全”,只是中介话术,流水留下痕迹,合同留下承诺,查到之后,违约责任很难推掉。
对违规借款人来说,第一关是提前收贷。银行一旦认定资金被挪用,可以要求整改、提前还款、追加罚息,严重时直接起诉。
广州中院公布过案例,借款人把经营贷部分用于偿还房贷,被银行起诉后,法院支持提前清偿本金和罚息;如果借款人不履行,抵押房产可以折价、拍卖或变卖,保证人也要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关是信用受损。经营贷合同不是随便签的,资金用途承诺也不是摆设。逾期、诉讼、执行、被追偿,都会影响征信。个人以后想办房贷、车贷、信用贷,企业想再申请周转资金,都会被重新审视。一个做生意的人,信用通道被堵住,比少赚一点利息更要命。
第三关是法律风险。很多经营贷违规不是单纯“用错钱”,而是申请阶段就掺了假。空壳公司、虚假流水、假合同、假经营地址,这些东西一旦被认定为骗取贷款的手段,性质就会升级。情节严重的,不只是罚息和收贷,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中介收了钱可以换地方继续忽悠,借款人却要面对合同、流水、抵押物和司法程序。
银行和中介也不会轻松。监管已经要求银行加强贷后资金监测,发现资金流向异常就要处理;对协助套取经营贷的中介,要纳入管理甚至移交司法。以后这条链会越查越细,银行客户经理、中介机构、借款人之间的灰色配合,很难再靠一句“大家都这么办”蒙混过去。
经营贷要回到经营,房贷要回到房贷。违规挪用的人,轻则补钱、罚息、征信受损,重则房产被处置、承担官司甚至刑责。过去靠房价上涨兜住的窟窿,现在靠续贷已经兜不住了,谁把救急的钱拿去投机,谁就要面对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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