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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行车
要做到一个“让”字
这些“就不让”造成的事故
一起来看!
案例一:2020年9月2日,河南省驻马店市确山县一个红绿灯路口,当黄灯亮起时,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抢着左转弯,与此同时,对向另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也想抢在红灯亮起前过路口,结果两车发生猛烈相撞。
视频中可以看到,事发路口还有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也有启动迹象,但及时发现了左转车,又停了下来,幸免一劫。
案例二:2024年4月20日,江苏省宜兴市一名行人沿斑马线过马路时,见有车辆驶来便停下等待,结果突遭左侧一辆快速驶来的小汽车撞飞。行人在空中翻滚一圈重重摔落在地,经送医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
交警调查认定,小汽车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负全部责任。
案例三:2025年10月24日,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张某驾驶一辆白色小汽车行至水南镇某村路口,无视其行进方向上的“减速让行”标志,毫不减速直接进入路口,拦腰撞上从路口左侧驶来的一辆紫色小汽车。事故造成两车受损,双方驾驶人均受伤。交警调查认定,张某未按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负主要责任;紫色小车驾驶人行经交叉路口未保持安全车速,负次要责任。
交通出行
请让一让,请慢一点
平平安安回家
就是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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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编辑丨靳雪婷 赵超 责编丨侯育蓉
审核丨董晓丹 监制丨卫江鹏 肖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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