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沙河镇沙岭羊村五组 260 号,绥中县昌达食品有限公司作为屠宰相关食品加工企业,航拍画面暴露出突出的环保隐患。从多组高空实拍影像能够清晰看到,厂区范围内未配套建设屠宰行业法定必备的污水处理设施,完全看不到标准化污水收集、沉淀、净化处理成套设备,企业生产废水处置存在明显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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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围墙外侧多处分布露天水坑,大门口右侧坑塘水体发黑浑浊,水体长期静置,周边杂草丛生,无任何截污、防渗、治理措施。企业紧邻农田、田间沟渠,一旦生产废水无组织外排,发黑废水中含有的有机物、悬浮物等污染物会直接渗入土壤,顺着沟渠流入周边耕地与地下水,不仅污染农业灌溉水源,还会持续破坏区域水土生态,危害周边村民饮水与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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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以及畜禽屠宰行业环保管理规范,屠宰加工企业必须配套建设与其生产规模匹配的污水处理设施,实现生产废水达标处置,严禁未经处理废水直排、渗排。该企业未见到合规治污设备,外围黑水坑疑点重重,很难排除生产污水无序渗漏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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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洁安全的水土环境是乡村民生底线,食品加工企业更应扛起环保主体责任。在此公开呼吁绥中县生态环境局、属地乡镇环保执法人员尽快前往绥中县昌达食品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核查,实地核验企业用水台账、生产排污流程,全面排查污水处置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对厂区外围发黑水坑取样检测,查清水体污染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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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若查实企业存在配套治污设施缺失、生产污水违规渗漏外排等违法行为,恳请执法部门依法责令企业限期整改、配套完整污水处理系统,同步落实处罚措施,严防工业废水持续污染乡村水土,守护当地农田、地下水生态安全,保障周边群众人居环境健康。文章来源于网络整理,传播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