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将于6月23日至26日在北京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研究室主任黄海华6月22日介绍,本次常委会会议将继续审议注册会计师法修正草案。
修正草案二次审议稿拟进一步规范注册会计师执业行为,增加执业禁止性规定;同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提高违规出具报告的罚款数额。
草案拟增加诚信建设相关规定
黄海华介绍,2026年2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注册会计师法修正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根据各方面意见,草案拟作主要修改。
具体来看,草案拟增加规定,国家支持注册会计师行业加强诚信建设,提升执业活动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同时,草案拟进一步完善执业原则,增加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坚持诚信、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增加规定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为提升行业服务质量水平,拓展业务领域,实现创新发展提供支持。此外,草案拟完善法律责任,体现从严监管、精准处罚、过罚相当。
注册会计师法修改工作得到了全国人大代表和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大力支持。本届以来,杨国豪、张荣华、单晓明、陈灿、常国华、黄智宇、刘继忠、黄建波、黄世忠、王天琦等10位全国人大代表通过各种方式提出意见建议。朱建弟、石聚彬、卢静等全国人大代表积极参与注册会计师法修改工作专题调研和座谈。
北京朝阳、上海虹桥、江苏昆山、广东江海、新疆库车等11家基层立法联系点提出557条意见建议。
2026年2月27日至3月28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在中国人大网共收到441人次提出的760条意见。其中,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专门设置注册会计师职业一栏供行业主体反映意见,共收到注册会计师249人次提出的432条意见,占意见总数的56.8%。
社会公众主要对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原则、监督管理、执行审计业务时的禁止行为、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和责任承担、改革审计委托模式、完善法律责任等提出意见建议。部分意见经研究拟予以采纳。
草案拟增加注册会计师执业禁止性规定
现行注册会计师法已经施行20多年。此次注册会计师法修改有哪些亮点?黄海华介绍,注册会计师对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社会公众合法权益具有独特作用。各方面对注册会计师法修改十分关注。
为更好地保障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修正草案拟增加规定注册会计师行业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同时,完善执业原则、强化诚信建设,拟增加规定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坚持诚信、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国家支持行业加强诚信建设,提高审计质量,拓展服务网络,提升执业活动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在规范执业行为方面,草案拟增加执业禁止性规定,比如明确注册会计师不得出具虚假报告、不得冒用他人名义执业、不得采用不正当方式招揽业务等。
此外,草案拟增加监督管理一章,明确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能,要求加强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档案管理,完善监管措施。在推动行业创新发展方面,草案拟增加规定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加强行业发展规划、人才培养与储备工作。
在责任追究方面,草案拟提高违规出具报告的罚款数额,完善资格罚的适用情形,加大对串通、唆使出具虚假报告的处罚力度等。
违规出具报告拟由最高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提高至10倍
针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频发的现象,黄海华表示,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严重破坏资本市场公平秩序,可能导致市场资源错配、损害投资者权益,还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注册会计师应当恪守执业规范,勤勉尽责,发挥好职能作用。
为遏制审计造假、规范财务审计秩序,此次注册会计师法修改拟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具体来看,草案拟将违规出具报告的处罚额度由现行法的最高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提高至10倍;完善资格罚的适用情形,对情节严重的,规定暂停业务、吊销执业许可、禁业限制。
草案还拟增设委托人或者被审计单位以及其他单位、个人串通、唆使会计师事务所或者注册会计师出具虚假报告等的法律责任。
同时,草案拟增加规定,对被审计单位以及相关单位和个人向注册会计师提供虚假会计资料或者文件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违反注册会计师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京报记者 吴为
编辑 刘梦婕 校对 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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