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积金优化还贷提取,期盼进一步拓展物业费提取使用范围

近日武汉公积金发布优化住房消费提取政策征求意见稿,明确拟取消首套房纯商业房贷每年仅能提取一次公积金的限制,还贷满6个月后可按月提取公积金偿还商贷月供,提取总额不超贷款本息总额,切实减轻刚需购房者每月现金支出压力,优化公积金使用灵活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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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调整聚焦房贷还贷场景,是落实公积金惠民导向、盘活个人账户资金的务实举措。放眼全国多地,公积金使用早已逐步跳出“仅购房还贷、租房提取”的传统局限,杭州、宁波、江西、泰州、泉州等全国六十余座城市,已先后放开提取公积金缴纳自住住房物业费业务,在职工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前提下,产权人及配偶每年可按实缴物业费提取公积金,设置合理年度提取限额,拓宽住房消费保障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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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是家庭固定住房开支,属于自住住房持续性刚需支出。当前国家公积金改革方向持续倡导“一金多用”,不断延伸住房消费保障场景。武汉本次优化还贷提取迈出良好一步,后续可结合城市资金运行情况、缴存职工普遍诉求,参考外地成熟经验,适时研究新增公积金提取支付物业费政策,让公积金既帮大家按月减负房贷压力,也覆盖物业日常开销,全方位降低市民住房综合生活成本,最大化发挥公积金民生保障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