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你我参与 守护未来 防范青少年药物滥用”宣传教育工作,增强青少年识毒、防毒、拒毒的意识和能力,6月18日上午,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干警走进汝阳县中专,为现场500余名师生带来一场题为“青春无‘毒’——防范青少年药物滥用”的禁毒法治宣讲课。

打破认知误区——药物滥用不止是“毒品”

宣讲伊始,法官助理叶甜甜向同学们抛出一个问题:“提到‘毒品’,你脑海里浮现的是什么?”很多同学想到的是海洛因、鸦片,而现实中,真正的危险早已摆脱了固有标签——它们可能是一杯“网红奶茶”、一支“上头电子烟”,甚至是一片号称能提神的“聪明药”。她告诉同学们,我们今天面对的,不再仅仅是传统毒品,而是不断变异、极具伪装性的新型毒品和被滥用的处方药,这场“隐形风暴”,已经悄无声息地刮到了青少年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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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一念之差,天堂变地狱

叶甜甜结合真实案例及禁毒宣传视频深入剖析:重点高中尖子生为高考捷径服用“聪明药”,最终毒瘾发作、在考前崩溃入院;15岁少年因误入网络“OD”(过量服药)群体,一次服用148片镇咳药,身心遭受不可逆损伤;青少年在KTV被诱骗食用摇头丸,留下终身案底。她用当事人的悔悟告诫同学们:“我以为能战胜诱惑,直到毒瘾像毒蛇一样缠住我,才明白毒品比我狡猾一万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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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红线——不是“玩一玩”那么简单

宣讲中,叶甜甜详细解读了涉毒违法犯罪的法律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7条明确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判死刑。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构成犯罪,最高判处7年有期徒刑;强迫未成年人吸毒从重处罚。非法持有毒品达到一定数量即构成犯罪;在宿舍、出租屋等场所容留他人吸毒,同样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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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吸食、注射毒品将面临拘留、罚款甚至社区戒毒的处罚。吸毒记录会进入全国禁毒信息系统,终身跟随——即使戒断多年,住酒店、坐火车、考驾照时仍可能被查验。这不是“污点”,而是人生的枷锁。

学会拒绝——保护自己是第一道防线

识别身边危险信号的技巧——发现同学突然大量花钱、情绪亢奋后极度疲惫、成绩骤降、无故逃课,或发现锡纸、改装吸壶等可疑工具时等。

· 不买、不吃、不喝陌生人给的任何药物、电子烟或零食

· 不在非医疗渠道购买处方药

· 发现药物滥用线索,及时向学校或公安机关报告

· 牢记四不原则:不吸毒、不存毒、不劝人吸毒、不包庇吸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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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讲结束后,法院干警向在场学生发放禁毒知识宣传页,内容涵盖常见毒品伪装形式、涉毒法律后果及求助渠道,方便同学们课后学习、互相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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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活动是汝阳法院“送法进校园”系列的重要一环。下一步,汝阳法院将持续发挥司法职能,以法治之光照亮成长之路,以司法之力筑牢青春防线,让每一位同学都能远离药物滥用之害,在法治的晴空下书写人生的精彩篇章。(叶甜甜)

【编辑 滢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