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证券-红岸工作室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奥股份”)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就市场关注的交易终止原因、对公司影响及后续安排等问题与线上参与的全体投资者进行沟通。公司管理层及独立财务顾问相关人员出席会议,对投资者提问作出回应。

投资者活动基本信息

投资者关系活动类别 其他 时间 2026年6月18日15:30-16:30 地点 价值在线(https://www.ir-online.cn/)网络文字互动 参与单位名称 线上参与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的全体投资者 上市公司接待人员 董事长兼联席CEO 蒋承宏;董事兼总裁、重组标的公司董事兼首席执行官 张宇迎;总裁助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 梁宏玉;财务与创值运营总监 程志岩;投资者关系总监 危丽萍;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蓝悅霏

核心问题回应:终止原因、经营影响与后续安排

终止原因:先决条件未达成 时间不确定性大

针对投资者提出的“私有化议案终止原因”,公司表示,本次交易自筹划以来已接近1年,但截至2026年6月12日,尚未达成全部生效先决条件,包括未取得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机构批准或备案、未获得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原则上批准上市,上述条件达成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同时,交易推进期间需遵守相关限制性规定,对公司营运和管理安排造成一定限制。经综合考量宏观环境、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为维护股东利益,公司决定不再延期推进本次交易,交易相应失效和终止。

经营影响:战略协同不变 对财务无重大不利影响

关于终止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明确表示,不会对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中国天然气市场具备韧性和增长潜力,新奥股份与新奥能源仍可在合规框架内通过气源供销和业务协作实现市场化合作,依托现有母子公司架构深化产业链协同,保障双方及全体股东长期利益。

后续安排:12个月内增持新奥能源不超2% 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50%

在替代方案方面,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新能(香港)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增持新奥能源股份。根据港股规则,未来12个月内增持比例不能超过2%,公司将结合二级市场股价走势、市场流动性及资金安排灵活把握增持时点与节奏,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强调目前现金充足,增持对经营、财务无较大影响。

股东回报方面,公司已公告2026-2028年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不少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经营利润的50%,以稳定投资者预期。

未来产业链分工:新奥股份纵向深耕 新奥能源横向拓展

针对投资者关注的母子公司产业链协作问题,公司表示,新奥股份将聚焦天然气业务纵向发展,通过上中下游一体化布局增强市场韧性;新奥能源则依托城燃客户基础,发展泛能和智家业务,实现横向市场布局。双方将巩固股权纽带,在公司治理、产业链运营等维度深化常态化合作,落实原有发展诉求。

其他重要信息

公司同时回应了资产腾挪、大额授信、股价稳定等问题,明确暂无重大资产重组计划及新增大额授信筹划,将围绕天然气主业稳步推进业务落地。对于新奥能源的独立运营及控制权问题,公司指出新奥能源为控股子公司,控制权稳定,未来将继续通过市场化合作实现协同发展。

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有助于投资者更清晰了解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背景及后续战略安排,公司表示将持续关注市场动态,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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