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通过走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用几十年的时间走完了西方发达国家几百年走过的工业化历程,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为正确处理好活力与秩序的关系提供了中国方案。

确保社会稳定有序的同时,谋求新的发展、使社会焕发蓬勃生机活力,是我国在新征程上面临的重大考验与挑战,这就要求我们讲究辩证法,处理好活力和秩序的关系。

通过体制机制改革筑牢秩序根基,释放创新活力,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关键抓手,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让科学家、企业家等各方面人才特别是青年人才的创造潜能充分涌流。

文 | 李其鲜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统筹兼顾、系统谋划、整体推进,正确处理好一系列重大关系,“活力与秩序的关系”是其中之一。

“中国式现代化应当而且能够实现活而不乱、活跃有序的动态平衡。”“一个现代化的社会,应该既充满活力又拥有良好秩序,呈现出活力和秩序有机统一。”“社会治理是一门科学,管得太死,一潭死水不行;管得太松,波涛汹涌也不行。”“必须统筹发展和安全,在发展中固安全、在安全中谋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活力与秩序的关系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是我们党对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认识的进一步深化,为推动党和国家事业行稳致远提供了重要遵循。

  “两个结合” 破解难题

处理好活力与秩序的关系是各国现代化建设都会面临的一道难题。不少国家的现代化实践表明,经济快速发展与政治社会稳定难以两全。

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通过走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用几十年的时间走完了西方发达国家几百年走过的工业化历程,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为正确处理好活力与秩序的关系提供了中国方案。这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生动体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五千多年中华文明深厚基础上开辟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是必由之路。这是我们在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得出的规律性认识,是我们取得成功的最大法宝。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活力与秩序的辩证关系提供了理论支撑。马克思主义认为,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活力与秩序作为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一对重要矛盾,既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原理,揭示了社会活力的根源在于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而秩序则是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的必然要求。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平衡智慧、治理理念,为正确处理活力与秩序关系提供文化滋养。“和而不同”的包容理念,奠定了“活力与秩序共生”的文化基调。“和而不同”出自《论语》,强调在承认差异、包容多样的基础上实现和谐统一。这一理念认为,世界万物因“不同”而充满活力,而“和”则是对这些差异的统筹协调,是维护秩序的核心。

“中庸之道”的辩证智慧,提供了“活力与秩序平衡”的方法论指导。“中庸之道”出自《礼记》,核心是“不偏不倚、无过无不及”,强调在事物的两个极端之间找到最佳平衡点,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重要的辩证思维方法。“中庸之道”体现为对“刚”与“柔”、“宽”与“严”的平衡。这种平衡智慧,与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思维高度契合。

中国式现代化的推进过程,是活力逐渐激发与持续释放的过程,也是秩序逐渐形成与日臻完善的过程。作为一个比现在所有发达国家人口总和还要多的超大型经济体,我国既创造了经济快速发展的奇迹,让社会充满活力;也创造了社会长期稳定的奇迹,让社会整体一直处于有序状态,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党坚持“两个结合”,科学把握活力与秩序的辩证关系,努力实现活而不乱、活跃有序的动态平衡。

以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为例,我们党在实践中不断进行探索和总结,努力推动“两只手”协同发力。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强调“既‘放得活’又‘管得住’”。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形成既‘放得活’又‘管得好’的经济秩序”。2025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必须做到既‘放得活’又‘管得好’”。从管得“住”到管得“好”,一字之变蕴含着更高要求:统筹好活力与秩序的关系,把握好“有所为”“有所不为”的辩证法,通过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让市场的“无形之手”与政府的“有形之手”各负其责、形成合力。

又如,在社会治理领域,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和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解决群众自己的事情,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实现了党领导下的基层治理和社会调节、群众自治良性互动,激发治理活力,同时最大限度把矛盾风险防范化解在基层,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讲究辩证 动态平衡

处理好活力与秩序的关系,确保社会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二者对立统一、相辅相成、不可偏废。

活力是人民群众在社会活动中呈现出的创造力和生命力,是社会进步的驱动力,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内生动力与发展动能,体现为社会各主体、各领域创造力与积极性的充分涌流。

从主体维度看,活力源于广大人民群众的主观能动性,涵盖劳动者的生产热情、企业家的创业激情、科研人员的创新豪情、青年群体敢闯敢试的奋进姿态等,是全体人民投身现代化实践的生动体现。

从领域维度看,活力贯穿经济、科技、文化等各方面。经济领域表现为经营主体自主经营、公平竞争的良性态势,科技领域体现为突破“卡脖子”难题的创新突破,文化领域彰显为多元文化共生繁荣的生动景象。这种活力并非无序释放,而是在符合国情与规律的框架内的充分涌流、竞相迸发。

秩序是社会活动正常开展的前提。秩序是通过制度、法治、治理体系构建的稳定框架,确保社会各要素协调运转、各主体依规行事。

政治领域,秩序体现为国家政权稳固、制度体系健全,意识形态安全得到坚定维护,为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障;经济领域,表现为市场规则公平透明、监管规范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维护市场经济良性秩序;社会领域,体现为公共安全治理到位、矛盾纠纷妥善化解,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这种秩序并非僵化束缚,而是通过法治保障、制度约束等,为活力释放划定边界、筑牢底线。

放眼国际,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立足国内,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确保社会稳定有序的同时,谋求新的发展、使社会焕发蓬勃生机活力,是我国在新征程上面临的重大考验与挑战,这就要求我们讲究辩证法,处理好活力和秩序的关系。

一方面,活力是秩序之源,缺乏活力的秩序会僵化停滞。中国式现代化的实践表明,充分释放社会活力,能为秩序构建提供坚实长远支撑——经济活力的迸发推动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创新活力的涌现倒逼治理能力升级,群众参与活力的提升促进基层秩序优化。

另一方面,秩序是活力的重要保障,没有秩序的活力终将失序失控。脱离秩序的约束,活力会异化为无序竞争、盲目冒进,不仅无法推动发展,还会引发社会矛盾、阻碍现代化进程。如通过健全国家安全体系、强化社会治安防控,为经营主体创新创业营造安全环境;通过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规,让科研人员安心投身创新创造。

总之,寓活力于秩序之中,建秩序于活力之上,实现社会有序运行与社会活力迸发相统一、相协调,实现活而不乱、活跃有序的动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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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山东港口青岛港全自动化码头,货轮在泊位装卸集装箱(2026 年 6 月 2 日摄) 新华社发(张进刚摄)

  活而不乱 活而有序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处理好活力与秩序的关系,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推动中国式现代化事业行稳致远。

——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充分释放创造潜能。通过体制机制改革筑牢秩序根基,释放创新活力,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关键抓手,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让科学家、企业家等各方面人才特别是青年人才的创造潜能充分涌流。以制度规范护航筑牢有序底线,以科学激励机制凝聚创新合力。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规,让创新者安心创造。构建权责明确的市场监管体系,推行信用监管模式,既打击不正当竞争,又为合法创新留足空间。健全科研诚信约束机制,划定创新红线,确保活力不越边界。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机制,推行按要素贡献参与分配制度,让创新者共享成果。

——进一步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凝聚治理合力,提高治理效能。全过程人民民主是贯通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个环节的全链条民主,是贯通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各层面各维度的全方位民主,是贯通国家各项事业各项工作的全覆盖民主。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能够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推动治理重心下移,构建网格化管理体系,建成覆盖城乡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健全多元调解联动机制,通过“一站式”平台闭环处置矛盾,把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能够通过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实现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能够通过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使每个社会细胞都健康活跃。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能够通过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能够教育引导人民群众通过理性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

——进一步统筹发展和安全,守秩序底线、拓发展空间。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根本遵循,统筹发展和安全,通过健全体系、增强能力、守护关键安全,筑牢发展底线、留足活力空间,实现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总体国家安全观是思想引领,核心要义体现为“十个坚持”,涵盖政治、经济、科技等诸多领域。必须始终把政治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将安全发展贯穿现代化建设全过程,既不冒进忽视风险,也不保守畏惧挑战,确保发展与安全同频共振。

其中,健全国家安全体系是制度支撑。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构建起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完善法治体系、战略体系等有机衔接的制度框架。聚焦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强化监管,聚焦经济、金融等重点领域健全风险防控机制,用系统制度守住安全底线。

增强维护国家安全能力是关键保障。统筹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强化军事、国土安全保障,同时加强网络、数据等新兴领域安全建设。通过国家安全宣传教育筑牢人民防线,运用科技手段提升风险预判能力,实现“人防+技防+制度防”全方位防护,让中国式现代化稳步推进。

——进一步加强社会舆论引导,实现凝聚共识与社会活跃的有机统一。

坚持立根铸魂,筑牢劳动奋斗根基。劳动是社会进步的根本力量,全社会应大力弘扬劳动精神与奋斗精神,宣传劳动模范、大国工匠的鲜活事迹,用真实案例诠释劳动创造财富、实干创造业绩、奋斗创造幸福的内涵。广泛传播从坚守科研一线到耕耘平凡岗位的各类奋斗故事,让劳动光荣、实干可贵的理念深入人心,为激发创造活力注入精神动力。

坚持防微杜渐,防止不良思想滋长蔓延。针对轻视劳动、不劳而获、一夜暴富、坐享其成、消极躺平等错误观念,应剖析其危害、澄清模糊认识;网络平台应强化监管,清理有害信息、规范传播秩序,既保障公众合法表达权利,又明确舆论底线,避免错误思潮误导公众、扰乱社会秩序,营造风清气正的舆论空间。

(作者单位: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