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

福建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表彰工作小组

发布《关于福建省第十次民族团结进步

模范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确定45个单位和55名个人

作为福建省民族团结进步

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拟表彰对象

其中

福鼎市民族中学拟受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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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建省第十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2021年全省第九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以来,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有力推动全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根据安排,今年拟以省委、省政府名义表彰一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近期,在各级各有关单位提出推荐对象的基础上,经过认真审核遴选,确定中共福州市鼓楼区委水部街道工作委员会等45个单位和雷顺忠等55名同志作为福建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拟表彰对象。

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6月22日至6月26日。公示期内,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请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和信函等形式向福建省民族团结进步评选表彰工作专班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以便了解核实情况。

电话:0591-87668718

传真:0591-87668773

通信地址:福州市东大路73号省民族宗教厅

邮编:350001

电子邮箱:mzshsyc@126.com

福建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表彰工作小组

2026年6月18日

模范集体(4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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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共7个集体上榜

闽东中华畲族宫(闽东畲族文物馆)

福安市民族实验小学

福鼎市民族中学

霞浦县盐田畲族乡人民政府

柘荣县乍洋乡宝鉴宅村民委员会

中共古田县委城东街道工作委员会

蕉城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福鼎市融媒体中心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

编辑:吴倩雯

审核:汪晶晶

监制:戴蓉

总监制:王良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