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所高校的老师周某,在班会上当着全班学生的面,炫耀自己如何帮学生疏通关系、挤掉前两名、成功被云南师范大学录取。他可能以为,这会让全班学生崇拜他。

但他没想到,他的话被学生录了下来,并且被举报到了教育厅、纪委、市长热线,甚至直接打到了媒体那里。

根据录音,周某的原话是这样说的:“今年2022级只有一个同学考上研,我辅导的,包括最后找导师,也是我全程帮她联系的。换一句话说,不是我帮她联系导师的话,她是考不上这个研究生的。不是说我在这邀功,我这是实话……四个人进入面试要两个,她把前面两个人挤下去了,她最后成功上了。所以考研里面,有很多东西是需要我们去努力的,需要我们大家共同去完成的,明白了吗?而不是说是你自己一个人闷着头在那看书,就一定能考上……”

翻译一下:我帮学生找了关系,她本来考第四,现在把前两名挤掉了。

这段话如果属实,至少踩了三根红线——违背师德、干预招录公平、在公共场合炫耀违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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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学生小骁说,他先后向云南省教育厅、省纪委监委、云南师范大学纪检和研究生招生部门反映此事。学校的初步回应是“周某言论不当”,给了他一个通报批评、责令检查、诫勉谈话、两年内取消评优评奖资格的处理。

小骁对这个处理结果不满意。他向12345市长热线反映后,接线人员的回复提到了一件事:周某在知道被举报后,在班会上公开发表了带有明显指向性的威慑言论——“大家心里都清楚是谁”“我有家庭,不会再忍耐了”。

小骁还提到,举报后学校工作人员直接到教室将他叫至走廊询问情况,让他觉得举报人身份没有得到有效保护。

周某本人则回应媒体说:“学校对该事的调查结论和处理结果已有明确认定,我服从学校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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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骁手上有录音,但录音只能证明周老师在班上吹过牛,不能证明他真的帮学生打通了关系。招录的核心环节——复试、面试、导师联系——都在云南师范大学手里,不在周老师所在的学校。

周老师说“我找了我的老师”,这个“老师”是谁?云南师范大学的哪位教授?怎么操作的?这些问题,举报学生不知道,周老师所在学校也查不了——跨校调查需要云南师范大学配合,而云南师范大学至今表示“没收到投诉”。

学校对周老师的处理是依据《教师师德负面清单及失范行为处理办法》,处理的是他在班会上“言论不当”这件事。

而“干预招生录取”这个更严重的指控,被划到了“需要由相关招生高校及有关部门查证”的范畴。跨校调查,在实际操作中比想象中要复杂得多。真正涉及的招生单位——云南师范大学——虽然已知晓此事,但举报人寄出的投诉信是否已启动调查程序,目前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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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七十八条和第八十三条对招生违规行为的处理有明确规定:考生可向报考单位提出申诉,招生单位应组织纪检监察等机构进行调查。

但这条规定的适用前提是考生本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或者有明确的违规行为线索指向招生单位。

这个案子里,举报人不是被“挤掉”的那两位考生,没有直接利益关系。他手上有周老师的录音,但录音里没有出现云南师范大学任何一位具体人员的名字,没有短信、没有邮件、没有资金往来。单凭一段“吹牛录音”,确实很难触发对招生单位的外部调查程序。

周老师所在学校的权限是有限的。他们查了“周某在班会上说了什么”,查到他说了,处理了。但“他到底有没有在招生环节动手脚”这个问题,涉及的是云南师范大学的复试组织、面试打分、录取决策——这些是另一家机构的内部事务,不是周老师所在学校能直接查的。

举报学生把材料寄给了云南师范大学纪委和研究生院,但反馈是“没收到”。举报链条到了一个关键节点,卡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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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老师被通报批评了,但整个事情最核心的那个问题——“他到底有没有通过关系把学生‘塞’进去”——至今没有人正面查过。

这个案子真正让人不安的地方,不是周老师吹了牛,而是他在班会上已经把“找关系”当成经验来教了——说明在他心里,这是规则的一部分。一个敢在班里公开吹嘘“挤掉前两名”的老师,如果不是被录音、被举报,他可能还会继续在下一届班会上重复这段话。

而那些正在准备考研的学生,大概会在心里留下一个疑问:考研里的“公平”,到底是靠规则守护的,还是看谁有关系。

这个答案,目前没人给他们。

至于被“挤掉”的前两名考生,他们是否知道自己是怎么被“挤”下去的,目前仍不得而知。而那个录下这一切的学生,只是想让这件事有个交代。现在事情卡在半路,他还在等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