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小面”状告渝见小面饭馆——当“心机商标”引发全民关注时,另一场更隐蔽的“维权生意”正在图片、视频、字体领域悄然蔓延。
2026年6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公开回应“心机商标”问题。自2023年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累计驳回超过127万件带有欺骗性的商标申请。法工委明确表示,商标法修订草案拟加大打击力度,严把审查注册关。
“心机商标”正被收紧法网。但另一个同样值得警惕的问题却被讨论得远远不够——
当“维权”本身变成一门“生意”,被维权的对象,可能正在从“故意侵权者”变成“每一个普通人”。
图片维权:“鹰眼”监控下的“维权式营销”
在图片版权领域,视觉中国的名字几乎成了“维权式营销”的代名词。
这套模式并不复杂:通过自研的鹰眼系统全网监测图片使用情况,先向未授权使用的企业发起侵权索赔,再引导其购买年度会员。有媒体统计,视觉中国平均每天打官司15.6起,且多为原告。
最荒诞的一幕发生在摄影师戴建峰身上。
2023年8月,戴建峰收到视觉中国的“侵权通知”,要求他为自己发表在公众号上的173张原创摄影作品赔偿8.5万元。戴建峰表示,这些作品从未与视觉中国合作。视觉中国回应称“享有完整的销售权利”。
戴建峰将视觉中国告上法庭。2025年10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确认视觉中国非法销售戴建峰的作品《银河下的村庄》,判决其在官网公开致歉并赔偿1.5万元。法院特别指出,视觉中国在无完整权属审查的情况下向原作者索赔8万元,行为不当。
这不是视觉中国第一次陷入争议。2019年,它曾因将人类史上首张黑洞照片纳入自家图库、将NASA公版图片打上水印而引发轩然大波。随后又被共青团中央官微点名指出利用国旗、国徽图片牟利。
一个靠版权维权的公司,自己却在侵犯原作者的版权——这恐怕是“维权生意”最讽刺的注脚。
视频维权:“碰瓷式”诉讼的千次出击
视频领域的“维权生意”更加隐蔽。
据最高检披露,一家传媒公司手持影片“放映权”授权书,在全国范围内频繁诉讼提供影视播放服务的酒店、足浴店等企业1000余次。多家酒店因此陷入网络电影著作权“侵权”纠纷,苦不堪言。
检察机关介入调查后发现:涉案3部影片的发行公司根本没有授权给这家传媒公司,传媒公司根本无权进行诉讼。所谓的“维权”,从头到尾就是一场虚假诉讼。
而另一边,真正的版权方却在苦苦维权。《盗墓笔记》作者南派三叔近日公开表示,他耗时7年制作的影视剧《南部档案》,在视频网站更新不到10分钟,各类网盘就全部能够下载。盗版者不仅“贴脸盗版”,还发私信嘲笑他。
一边是“碰瓷式维权”疯狂敛财,一边是真正版权方投诉无门——视频版权领域的荒诞,正在于此。
字体维权:12个字赔3500元,“广撒网”式诉讼的误伤
字体领域的维权,同样让人防不胜防。
2026年5月,江西景德镇珠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字体侵权案:一家公司在淘宝店铺商品详情页中擅自使用了12个享有著作权的字体单字,被判赔偿3500元。法院认定该字体具有独创性,符合美术作品特征。
单个案例看似合理,但问题出在“批量操作”上。
据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报道,一些图片字体设计公司会系统性地收集大型企业、部委单位等名单,人工筛查其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一旦发现使用其享有版权的作品且不在客户名单中,便诉诸法院。这些公司在未准确核查知识产权授权的情况下便大量提起诉讼,导致“误伤”用户的事件时有发生。
有餐饮店因招牌、菜单上所用字体被起诉,索赔20万元。一套字体、一次搜索、一张传票——多少中小商家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就成了“侵权被告”。
当“维权”变成生意,受伤的是谁?
”遇见小面“的批量维权,以及图片、视频、字体的“维权生意”,是用法律程序牟利,本质是将知识产权保护工具化、商业化。
两者的共同点在于:都在利用规则的漏洞,把本应保护创新的制度,变成了收割普通人的工具。
视觉中国的“维权式营销”、传媒公司的千次诉讼、字体公司的“广撒网”式维权——它们共同描绘出一个令人不安的趋势:维权不再是为了保护原创,而是为了赚取利润。
幸运的是,监管正在出手。
2025年,因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损害责任纠纷同比大幅增长,引发代表委员关注。检察机关通过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精准打击知识产权领域虚假诉讼。有代表委员呼吁,警惕知识产权纠纷的批量维权乱象。
从“心机商标”到“维权生意”,规则越严密,投机者的空间就越小。当“维权”不再是一门可以批量复制的生意,创新的土壤才能真正变得肥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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