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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农发新能源(巴彦淖尔市)有限公司一纸《项目终止公告》,让内蒙古巴彦淊尔市临河区数智化庭院式+工商业分布式光伏EPC项目(三期)戛然而止。

这个投资估算6.4亿元的项目,从3月26日定标到6月17日终止,前后不到三个月便宣告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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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弃标方,是由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与中国建筑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

公告显示,该联合体在3月26日中标后,未按期缴纳代理服务费、拒收中标通知书,且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经书面催告后仍未履约,已构成法定弃标行为。

投标保证金与银行保函:一道被触发的风控闸门

面对央企的“爽约”,招标方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招标方作出三项处理决定: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正式启动银行保函索赔程序;项目终止,后续是否重启另行公告。

投标保函通常为投标总价的1%至5%。按6.4亿元总投资估算,保函金额在640万至3200万元之间。但这是估算,实际保函多少钱仍然没有对外公布过。

中建二局为何宁可弃标?

一家央企在竞标阶段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拿下项目,却在临门一脚时上演“三拒”(拒缴代理费、拒收中标通知书、拒签合同),其背后,是新能源市场竞争白热化下的深层矛盾。

近年来,为抢占市场份额,企业往往采取“低价抢标”策略。但当上游设备价格波动、人工成本上涨或前期勘察发现隐性成本时,部分企业便会重新进行经济测算。一旦预判履约亏损远超违约成本,放弃签约便成了止损的“理性选择”。

更深层的背景是,央企正在集体上调新能源项目的收益率门槛。

有报道指出,个别央企已将风电、光伏及大型基地项目的资本金内部收益率要求摆上台面——不得低于6.5%。收益率不达标,项目宁可核销终止。在此逻辑下,一个中标后算不过账的项目,弃标或许比硬做更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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