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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乡村白大褂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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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出台:

村医养老金发放有保障

日前,据人民网消息,亳州市全面推行领取社会保险待遇和惠民政策补助资格认证“无感互认”改革实施方案,其中涉及到的21项社会保险待遇和惠民政策补助,无需人工认证,且保障待遇的发放。其中,也包括领取养老保险金、退出村医生活补助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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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无感认证”?就是让群众在无感的情况下,悄悄为群众认证。相关部门将通过充分比对各类共享数据信息,对参保群众待遇领取资格进行精准确认。对于村医而言,领取养老保险金或退出村医生活补助,不仅不用自己到处找材料、盖章、跑腿,也不用为担心错过认证时间而着急上火。

目前亳州市“无感互认”服务平台已梳理汇集18个部门的40项数据,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和惠民政策补助,由养老、失业、工伤和医保专项基金或财政资金支付。

资格认证一年只需认证一次。“无感互认”改革前,部分退休职工如果忘记认证时间,未在有效期内参加资格认证,就会被暂停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

现在“无感互认”后,人社部门会通过信息比对,对没有发现任何生活轨迹的退休职工,在其认证有效期结束前通过短信的方式提醒退休职工进行自助认证。如退休职工还没有按时认证的,社区和参保单位会安排工作人员上门确认待遇领取资格,防止出现社保待遇暂停影响退休职工基本生活的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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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医养老保险补贴

参照村干部执行

亳州市卫健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在岗村医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指出解决好村医养老问题对巩固基层医疗卫生网底和稳定乡村医生人才队伍将发挥积极作用。

其中明确,在岗村医按照“自愿参保、个人缴费、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生、护士(师)、药士(师)等均在参保范围内。

其中,在岗村医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待遇比照村干部政策执行。经所在乡镇卫生院申报,县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核实确认后,由所在乡镇卫生院统一组织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在岗村医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的,按规定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不再享受到龄退出村医生活补助。

在岗村医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年龄满60周岁的,按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并同时享受到龄退出村医生活补助。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在岗村医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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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医养老待遇如何解决

国家明确了

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将“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发展壮大,人员素质和结构明显优化,待遇水平得到提高,养老等社会保障问题有效解决。”列为目标任务。

如何有效解决村医养老?国家卫健委还明确,将按以下方案,分类解决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保障问题。

1、已纳入事业编制的乡村医生

按照有关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

2、未纳入事业编制的乡村医生

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结合实际给予适当补助。

3、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

各地要结合实际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其养老待遇。

此前,在一则两会答复文件中,国家卫健委还明确,将争取政策突破创新、加强政策支持,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养老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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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国家对村医养老问题越发重视。下一步,村医养老保障的覆盖面势必将会扩大,养老待遇的实际标准也会进一步提高。

素材来源:人民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