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民和之声)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民和县公安局
关于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成立4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禁止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飞行的通告
各单位、企业、协会及广大群众:
为进一步加强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确保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成立四十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各项活动安全顺利举行。民和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空中交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于2026年6月23日、24日全天在民和县桃花源街市、民和县第一中学体育场上空及周边空域对“低慢小”航空器加强管理,现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的“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于1000米,飞行速度小于200公里/小时、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平方米的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航天模型、空飘气球、孔明灯等。
二、2026年6月23日、24日全天,在民和县桃花源街市、民和县第一中学操场上空及周边空域实施临时管控,禁止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进行一切体育、娱乐直播、广告性等飞行活动。因工作需要使用飞行器的,需在民和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登记备案。
三、临时管控期间,各单位、组织及个人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按此通告要求,主动配合无线电管理、公安等部门做好“低慢小”航空器及其拥有者、使用者信息的登记管理工作。
四、违反本通告规定在上述禁飞区域内飞行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起实施。
举报电话:110
特此通告
民和县公安局
2026年6月22日
监制| 祁丽洁
责编| 马 玮
来源| 民和公安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