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利福尼亚的“10万美元贫困人口”如果一个单身人士独自生活,年收入46000美元,在美国大体可以算是稳稳的中产阶层。除非你住在奥兰治县,因为在那里,即便收入翻倍,仍可能被认定为“低收入”。加利福尼亚州住房与社区发展部近日公布了该州低收入住房项目的“官方州收入标准”。根据新标准,在奥兰治县,个人年收入最高达到104200美元,如今也符合“低收入”认定,高于去年的94750美元。
23岁的精算师梅根·朱南托对洛杉矶公共媒体LAist表示:“这太不可思议了。我原本觉得,和同龄人相比,我已经算是过得相当不错的人了,但我现在已经接近低收入,去年我甚至就是低收入。”不过,被认定为“低收入”并不意味着任何人都一定能在奥兰治县找到可负担住房,也不意味着他们有资格领取第8章住房补贴。
这一认定的作用在于,他们可以租住受租金管制的住房单元。这类住房通常由获得某种公共利益的开发商预留,例如享受税收抵免、分区优惠或州政府资金支持。像奥兰治县这样的地方,往往会对开发商可以在哪里建房、能建多少套住房施加严格限制,除非开发商先同意拿出一定数量的单元作为“可负担住房”。
奥兰治县的住房成本高得惊人。根据加利福尼亚房地产经纪人协会的数据,奥兰治县房价中位数为1442930美元,而要负担这样一套住房,家庭年收入至少需要达到350400美元。当地只有大约16%的家庭达到这一收入水平。加州许多都市地区也存在同样情况,包括洛杉矶县、马林县、旧金山县、圣马特奥县、圣巴巴拉县、圣克拉拉县和圣克鲁斯县。
加州住房成本高企,原因很多。其中包括沿海城市拥有大量高薪岗位,推高了住房需求;同时,当地全年气候宜人。但加州也作出了一系列政策选择,这些政策同样推高了住房成本。其中最主要的是加州的环境法律。
《加利福尼亚环境质量法》长期以来一直让住房项目反对者有机会通过多年诉讼和环境审查拖延甚至叫停新项目,即便是在已经开发完成的社区也是如此。
该州以应对气候变化为名实施的“车辆行驶里程”规则,也可能迫使开发商承担高昂的补救成本,或者在监管机构认定项目会带来过多驾车出行时直接放弃开发。而在沿海地区,《加利福尼亚海岸法》和海岸委员会又增加了一层审批程序,可能在全州最受欢迎、就业机会最集中的一些地区阻止新建住房、压缩项目规模或拖慢建设进度。
每一项规定都可能被宣传为保护环境的手段,但这些规定叠加在一起,实际上帮助造成了住房更稀缺、价格更高的局面。此外,还有可负担住房配建要求。每当开发商建房时,政府强制其拿出一定数量单元作为“可负担住房”,只会进一步限制住房供应,推高房价,从而让更多加州居民沦为住房意义上的“贫困人口”。
如果加州决策者真的想让本州居民变得更富裕,就应该取消这些环境监管和可负担住房规定,让开发商重新自由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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