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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栏语】

近年来,河南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高质量党建促推凝心铸魂,把牢正确政治方向,自觉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推动党建业务深度融合,以高质量机关党建助推司法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即日起,河南高院开设“豫法党建”专栏,集中展示全省法院党建业务深度融合的典型案例及党建工作先进事迹,引导激励广大干警全面履职、勇于担当。全省法院将始终坚持政治引领、党建赋能,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知责履责、实干担当,把党的建设融入人民法院工作方方面面,把党建成果转化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实际成效。

别拥翠 法护鹮乡

罗山县法院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河南省罗山县地处淮河干流南岸、大别山北麓,坐拥董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朱鹮的首个迁地保护地,国家重点保护鸟类就有74种,生态区位独特,保护责任重大。

近年来,罗山县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集中管辖淮河干流及大别山生态功能区10个县市区环资案件的职能定位,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将“两山”理念贯穿环资审判全过程,积极探索“红色党建+绿色审判”实践路径,创新打造“大别拥翠,法护鹮乡”党建融合品牌,以司法之力守护绿水青山,让党旗在生态保护一线高高飘扬。先后荣获集体二等功、河南省文明单位、河南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全省生态环境保护“三打”专项活动表现突出集体等多项荣誉,涌现出“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全国模范法官”董王超等一批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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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法院以“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为主线,传承大别山革命老区“坚守信念、胸怀全局、团结奋进、勇当前锋”的红色基因,聚焦“裁判标准不统一、多元共治不通畅、修复措施不到位、群众参与不深入”四大堵点,将党建引领嵌入司法办案全链条,实现司法机关党建与生态司法保护同频共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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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法院党组常态化开展“党建+生态司法”专题研讨,引导干警从政治高度深刻把握生态司法保护的时代使命。“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全国模范法官”董王超同志扎根环资审判一线,依托“党员法官讲堂”平台登台授课,以党建思维剖析疑难问题,以法治方式寻求破题路径,努力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在董王超同志的带动下,聚焦集中管辖后各地裁判习惯不一的突出问题,组织党员法官逐项梳理涉土地、水源、山林、矿产、珍稀鸟类等常见类案的裁判要点,明确证据审查标准、法律适用规则、量刑幅度和修复责任适用条件。通过一系列机制建设,实现了集中管辖区域内环资案件“一把尺子量到底”。三年来,受理环资诉讼案件112件,审结110件,审结率98.21%,无一发回重审或改判,跨区域司法保护标准统一、权威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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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眼做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充分发挥党组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以党支部联建共建为纽带,将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跨部门协同治理效能。主动对接林业、环保、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党组织,牵头签订《罗山县生物多样性司法协同保护框架协议》。设立董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示范点、杜堰河鹭鸶林湿地司法保护示范点等多处司法保护平台,实现对朱鹮栖息地、迁徙廊道的专项司法覆盖。在审理一起发生在朱鹮栖息地核心区域的非法狩猎案时,被告人在禁猎区架设电网1000余米,对朱鹮等珍稀鸟类构成直接威胁,行政庭党支部主动联合林业部门、保护区管理站和当地村党支部,将巡回法庭搬到案发地,当庭释明非法狩猎对朱鹮等珍稀鸟类的危害,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村党支部组织村民旁听,助力当地群众从内心深处筑牢生态保护的法治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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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法官带头创新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恢复性司法措施。2022年以来,判决当事人补植复绿14550余株,在淮河支流增殖放流26000余尾。在一起河道非法采矿案中,罗山县法院党组将其列为重点督办案件,成立党员法官牵头的专案组,深入受损河道现场督促修复,创新建立“生态修复第三方监督”机制和党员监督岗,邀请专家全程参与方案制定与成效评估,定期组织“回头看”,确保修复不走过场。在一起非法狩猎案中,被告人在禁猎区架设粘网,共猎捕八哥、丝光椋鸟等野生动物314只。法院创新适用“刑罚+生态修复义务”裁判模式,判令其在董寨保护区义务服务500小时。从清理鸟网到投喂食物,从巡山护林到发放传单,被告人在公益组织指导下,先后参与护林、爱鸟宣传等活动,从“捕鸟人”转变为“护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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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法院党组将生态普法纳入党建责任清单,自觉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践行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设立“党员先锋岗”,在朱鹮栖息地周边的村庄,由党员干警带头组建普法宣讲队,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创新设立7处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示范点,由党员法官牵头打造“移动法庭+实践课堂+教育阵地”三位一体平台。三年来,累计开展巡回审判16场、生态修复活动23次、普法宣传38场,解答群众咨询2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2万余份。聚焦朱鹮保护,联合董寨保护区、鹭鸶保护协会开展爱鸟护鸟专题法治宣传10余场,策划“跟着法官护生态”“小小法治讲解员”等主题党建活动,组织中小学生走进保护区观鸟识鸟、学习法律,实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乘数效应。在党建文化引领下,以朱鹮保护和爱鸟护鸟为主题拍摄的微电影《鸟的天堂》荣获全国法院十佳微电影提名奖,续作《鸟的天堂2:绿水青山人常在》荣获第六届平安中国“三微”大赛最佳编剧奖、第八届“金法槌”奖微电影优秀奖;以增殖放流恢复性司法实践为题材拍摄的微视频《斤斤“鲫”较》荣获第十二届“金法槌”奖微视频类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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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端防控发力,源头治理见效。近三年来,辖区环资刑事案件数量显著下降,非法狩猎行为均被及时发现、查处、制止,未发生野生动物伤亡的实际损害结果。在司法力量的全方位护航下,董寨保护区朱鹮野外种群从2007年的17只发展至700余只,年自然繁殖数量连续两年超100只,活动范围扩散至豫鄂3市11县区。生态司法“前端防控、源头治理”成效显著。

司法护航大局,绿水青山增色。三年来,推动补植复绿、增殖放流、河道修复等恢复性司法保护措施,辖区受损生态重焕生机,朱鹮等珍稀物种栖息地得到全方位守护。罗山县先后被确定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国家级生态示范县,并作为全国唯一县区,在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上向全球交流生态司法联动保护的“罗山实践”。

淮水长流映初心

大别山下证担当

罗山县法院

将继续高举党建旗帜

以更高标准推进党建

与生态司法深度融合

奋力书写司法护航

大别山生态环境保护新篇章

来 源:省法院宣教处、罗山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