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个屁”背后的权力傲慢:一句粗口撕开了基层执法的哪些遮羞布?
近日,山西临汾乡宁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辱骂举报群众一事,如同一颗石子投入平静的湖面,激起舆论的千层浪。山东市民于女士因家中老人沉迷购买当地某企业涉嫌虚假宣传的保健品,依法向乡宁县市场监管局进行实名举报。然而,她等来的不是依法查处的结果,而是在沟通中遭到公职人员一句刺耳的“邮箱都搞不清楚,还举报个屁”。这句充满蔑视与傲慢的粗口,不仅深深刺痛了维权群众的心,更将部分基层监管部门履职不作为、服务态度冷硬横的顽疾暴露无遗。
事件的脉络清晰且令人深思。今年4月底,于女士通过12345平台举报涉事企业虚假宣传,乡宁县市场监管局以“未发现举报事项、无法进一步核查”为由不予立案。于女士对此结果无法认可,继续通过信访等多渠道反映诉求。5月18日,该局工作人员主动致电于女士,要求她发送举报材料。就在双方核对邮箱地址的过程中,电话那头突然传来这句粗鄙的辱骂。事后,于女士多次讨要说法,涉事部门给出的解释却是当事人“心情不好”,目前已被批评教育、调离岗位,而迟迟未当面道歉的原因竟是“家中有事不在”。
这一系列回应,非但未能平息公众的怒火,反而引发了更深层的质疑与热议。首先,公众对“心情不好”这一理由嗤之以鼻。公职人员手握公权力,面对群众的合法诉求,理应具备基本的职业素养与情绪管理能力。将粗口辱骂归结为个人情绪宣泄,实质上是对行政执法服务规范的公然违背。其次,对于“调离岗位”的处理结果,舆论普遍认为处罚过轻。一句“举报个屁”,不仅是对公民合法监督权的蔑视,更触碰了法律与纪律的红线。公民的举报权受宪法刚性保护,公职人员的刁难与辱骂属于明确的违法违纪行为,仅以调岗了事,难以彰显法治的威严。
更值得警惕的是这起事件背后折射出的体制性冷漠与执法逻辑的错位。在于女士长达近两个月的维权过程中,初次核查的草率不予立案、后续的推诿扯皮,以及那句脱口而出的辱骂,暴露出部分基层执法人员将公权力异化为私人情绪发泄工具的傲慢心态。行政执法不是做买卖,不能以当事人的“情绪”或“配合度”作为履职的标准。当执法部门习惯于“和稀泥”、对违法行为查处不力,甚至对维权群众恶语相向时,损害的不仅是某个个体的权益,更是整个政务部门的公信力。
目前,乡宁县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虽已表态“认识到错误,非常重视”,并承诺涉事企业虚假宣传问题正在全面核查。但公众的期待远不止于此。人们期待看到的,不仅仅是一纸调令或一份迟来的道歉,而是对基层执法队伍作风的彻底整顿,以及对涉事企业虚假宣传乱象的依法严惩。
“举报个屁”这句话,撕开了一道基层治理的口子。它警示所有公共管理部门:权力来源于人民,必须对人民保持最基本的敬畏。唯有将“为人民服务”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群众的合法诉求当作头等大事来办,才能避免类似的荒唐闹剧再次上演,重建群众对法治与公权力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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