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业主真的很难伺候啊!当业主们集体赶走物业、选择自治,本以为能摆脱物业服务的桎梏,却没想到在龙腾二期,一场围绕大门、卫生费、垃圾点的矛盾,让自治陷入“人人都要自治,却人人都不想配合”的困局。流口镇政府的回复,清晰勾勒出事件的来龙去脉,也照见了当前业主自治普遍面临的共识缺失难题。引发网络热议。
- 这究竟是咋回事?
事件的起因,是江西鹰潭龙腾二期业主在物业撤出后,实行业委会自治管理。为优化安防设施,政府统筹资金免费更换了因老化损坏的升降大门,这本是提升小区安全的好事,却遭到部分业主反对,认为新大门影响出入。
与此同时,业委会为覆盖保洁、垃圾清运和安保成本,按程序制定了卫生费标准,却有业主以垃圾桶放在大门处、丢垃圾不方便为由拒绝缴纳,甚至反过来投诉小区卫生无人管理。
从政府回复可以看到,业委会的管理流程并非无章可循:卫生费标准制定前已入户征集多数业主意见,收支明细也按季度、年度公示,大门更换是政府统筹资金的民生工程,不存在无故阻拦业主出入的情况。但即便程序合规,依然没能避免矛盾爆发,核心问题就在于业主自治中“程序共识”与“个体诉求”的冲突。
针对此事,评论区瞬间沸腾。有网友表示,不交物业费的业主会以一百理由不交物业费。
有网友评论,能怎么看呢?政府都解决不了的问题,普通老百姓怎么看重要吗?欠物业费不能停水停电,没有任何条件,这个是硬性规定,这样的狗屁规定,隐患无穷。有困难,通过申请可以缓交,物业不作为就处理物业,不闻不问不管,加上不良媒体不分青红皂白,没有原则底线的推波助澜,弄得小区乱七八糟,严重损坏了按时缴费业主的合法权益。原本和谐的小区,都以赶走物业为荣,最后又将问题推给政府。政府在媒体的介入下,又临时管几天。以后再规定一下,不交物业费,法院也不能接受起诉,我想到时候没有一个人会交,全部让政府去交吧!
有网友指出,前几天网上公开有人发文,称大家不要交物业费,物业公司起诉后,随便拍几张小区问题照片,最后法院把物业费打折!这种判决,业主交费才怪!反正欠钱的最后还少交了!法院的人可能也不知道物业管理服务是一种动态行为,比如前面刚打扫完,被有用心的业主后面倒一堆垃圾,照片一拍,变成物业公司不作为了!
- 让人唏嘘!很多业主在赶走物业时,只想着摆脱服务差、收费不透明的问题,却没有意识到,自治意味着每个人都要承担责任。
他们习惯“花钱买服务”的模式,却难以适应“自己为自己服务”的现实:既希望小区卫生整洁、安保到位,又不愿承担相应的卫生费;既享受着政府更换新大门带来的安全保障,又因个人出入习惯受阻就全盘否定公共利益。这种“只享受权利、不履行义务”的心态,让自治从一开始就埋下了隐患。
更深层的问题,是业主之间的沟通断裂和信任缺失。垃圾桶集中设置在大门处,本是为了方便垃圾清运、减少小区内异味和污染,业委会大概率也进行了公示和说明,但部分业主只看到自己丢垃圾不方便,却忽略整体环境的改善;卫生费的制定和公示,没能打消部分业主的疑虑,他们宁愿用拒缴的方式表达不满,也不愿坐下来沟通解决问题。业委会后续计划通过上门劝导、诉讼等方式清缴欠费,更是把矛盾推向了对立面,让自治陷入“对抗-投诉-再对抗”的恶性循环。
可以肯定,这个小区的困局,不是个例,而是当前很多业主自治小区的缩影。业主自治的核心,从来不是“赶走物业”,而是建立一套“共同决策、共同承担、共同监督”的机制。它需要业主们放下个体诉求,学会在公共利益和个人便利之间找到平衡,也需要业委会在程序合规的基础上,更注重沟通方式,让每一项决策都能获得业主的理解和认同。
总之,小区治理不是某一方的独角戏,而是所有业主的共同课题。当我们选择自治,就意味着要从“被动接受服务”的消费者,转变为“主动参与治理”的共建者。少一点对抗,多一点沟通;少一点抱怨,多一点理解,才能让业主自治真正成为小区和谐的保障,而不是矛盾的温床。
对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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