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顶山冯女士经营近十年的橘子宾馆,近日突然收到法院传票,华住旗下桔子酒店以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为由索赔 10 万元。仅仅 “橘” 与 “桔” 一字之差、读音相同,小个体宾馆就要面临大额赔偿与改名,不少小微商户直呼难以理解。一个普通水果汉字,为何会引发商标纠纷?律师给出关键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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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平顶山市经营橘子宾馆的冯女士遭遇一件糟心事,开店近十年安稳经营,却突然被全国连锁品牌桔子酒店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告上法庭,一纸传票要求她停止使用含 “橘子” 字样所有标识,并赔偿 10 万元经济损失。

据冯女士介绍,自家宾馆 2017 年完成工商注册,至今已有近十年经营时间,门店仅有十几间客房,属于扎根社区的平价个体小宾馆,定价亲民,面向本地短途住客,和桔子酒店中高端连锁定位完全不同。当年办理营业执照时,她先后提交多个备选名称均登记失败,最后因孩子爱吃橘子,才选用 “橘子宾馆”,全程合规登记,从未刻意蹭连锁品牌热度,也没有设计相似 logo、模仿对方装修风格。

“这么多年从来没人上门提醒、沟通,突然一纸传票就要赔十万,实在接受不了。” 冯女士无奈表示,收到传票后,对方代理方曾致电协商和解,但她并未同意。她主动联系桔子酒店上海总部,对方却表示对此事不知情。

在冯女士提交的答辩思路中,她提出三大抗辩理由:其一,自身不存在攀附知名品牌商誉的主观想法;其二,“橘子”“桔子” 是大众通用水果词汇,属于公共通用汉字,不应被单一品牌独占;其三,自家是小型个体宾馆,装修、客群、定价、经营模式均和桔子连锁差异巨大,消费者完全不会混淆两家门店。

翻阅公开司法记录不难发现,桔子酒店针对名称含 “橘 / 桔” 的中小酒店维权早已不是个案。2021 年桔子酒店曾起诉一家 “橘子酒店”,最终胜诉获赔 8.5 万元;2022 年,奉节 “橘子香商务酒店” 同样因近似字号被提起商标诉讼,多地同名、近名小商户接连卷入维权官司。

此次原告桔子酒店管理(中国)有限公司隶属于华住集团,2006 年便已成立,手握桔子、桔子水晶等成熟全国连锁酒店商标,品牌覆盖全国大量城市门店,商标具备较高市场知名度。原告方主张,“橘子” 与注册商标 “桔子” 读音完全一致、字义相通,冯女士在住宿服务行业使用近似文字作为店名,极易误导消费者,让大众误以为两家门店存在品牌关联,构成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

记者尝试联系原告代理律师、华住集团相关工作人员核实诉求与维权初衷,截至发稿均未获得有效回应;法院工作人员则透露本案尚未开庭,具体审理细节需等待庭审结束后才能对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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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此案争议焦点,湖南四新律师事务所刘波律师作出专业解读,厘清大众对商标近似的常见误区。律师明确,商标侵权判定核心标准不是单纯字形、字音相近,而是是否造成普通消费者混淆误认,不能仅凭一字近似直接认定侵权:

  1. 若商家将近似文字大幅突出使用、照搬品牌视觉设计,且双方属于同一服务行业、知名品牌辨识度高,容易让顾客认错,即便汉字有细微差别,也大概率被判侵权;
  2. 反之,如果商户规范使用工商登记完整字号,无刻意模仿品牌视觉体系,门店定位、消费群体差距明显,很难让公众混淆,或是商户字号注册时间早于该连锁品牌进驻本地市场,属于善意在先使用,一般不认定为侵权。

简单来说,“名字近似” 不等于侵权,消费者会不会分不清两家店,才是法院判案的关键依据。

文末热议

此事曝光后,不少线下小店经营者纷纷共情冯女士:很多个体户开店取名只考虑好记、接地气,根本不熟悉复杂的商标法规,通用水果、日常词汇如今动辄面临高额索赔,小微商家维权成本、经营风险大幅增加。

也有网友持不同观点,认为知名品牌多年投入打造商标知名度,合法维权是保护自身知识产权,避免大量近似小店分流客源、误导消费者,符合商标法保护规则。

一边是合规经营多年的小商户生存压力,一边是连锁品牌合法知识产权保护,这场一字之差的商标官司,你更支持哪一方?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