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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桂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象山大队民警处置一起交通事故时,察觉事故存在异常。民警随即展开缜密侦查,最终成功抓获多次人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实施诈骗的嫌疑人荣某某。

6月16日10时许,象山大队指挥调度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在临桂路口发生交通事故,需要民警到场处置。执勤民警迅速赶赴现场核实情况:小轿车驾驶人苏某在路口倒车,行人荣某某声称车辆撞伤自己腰部,当场向苏某索要赔偿。为妥善核查事故细节,民警将双方当事人带回大队作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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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办理期间,办案民警梳理警情记录时发现重大疑点:短短一个月内,荣某某在象山辖区先后涉入4起情节高度相似的轻微交通事故,高频同类警情让民警高度警觉。大队立即启动线索串并研判工作,通过调取各事发路段天网和民用监控相结合的方式,固定了荣某某刻意制造事故索要赔偿的完整证据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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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铁证,荣某某如实向民警交代了自己故意碰瓷的违法事实。自今年5月以来,其专门挑选车流、人流密集路口故意制造剐蹭碰撞,借机敲诈车主赔偿,先后在象山、七星、秀峰三个城区作案9起,涉案总金额四千余元。 目前,荣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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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预防碰瓷

疑似碰瓷现场标准处置流程(牢记三不原则:不私了、不接触、不垫付)

1. 锁好车门,不要贸然下车:偏僻路段、对方多人围堵时,先关窗锁门,保证人身安全,不要被拉扯、拖拽。

2. 立刻取证:手机拍两车位置、地面标线、对方人员、周边监控;全程录音录像,不要删除原始视频。

3. 直接报警,拒绝私了:拨打122交警+110,清晰说明地点、疑似人为碰瓷;对方索要现金、转账一律拒绝,碰瓷专挑怕麻烦、想快速了事的车主下手。

4. 不搀扶、不触碰对方,拒绝垫付医药费:碰瓷属于对方故意制造事故,车主无赔偿责任,无需提前垫付任何费用;对方要求去私立小诊所检查,坚持去公立正规医院。

5. 不要轻信“好心路人”调解:多数是碰瓷同伙,目的劝你赔钱了事,可主动留下真实路人联系方式当证人。

6. 同步联系保险公司:后续定损、纠纷交由保险和警方处理,不用单独和对方协商赔偿。

关键法律知识点《民法典》明确: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碰瓷),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刻意虚构事故索要钱财,属于敲诈勒索,警方可依法拘留、追究刑事责任,完整录像证据能直接让碰瓷者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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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廖旭峰 钟春

值班编辑:黄崇焊

内容来源:桂林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