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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在建成区开展夏季病媒生物集中消杀的通告

尊敬的广大市民朋友:

当前天气高温多雨,蚊虫活动频繁,已进入蚊媒传染病高发期。为切实降低“四害”(蚊、蝇、鼠、蟑)密度,有效预防和控制病媒生物传染性疾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工作安排,现决定在建成区内集中开展夏季病媒生物消杀活动,为确保此次消杀活动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消杀时间

2026年6月23日—7月31日(如遇阴雨天气顺延)。

二、消杀范围

大理市建成区内公共区域大片绿化带、公厕、垃圾箱、垃圾中转站和其他垃圾堆放点等重点孳生场所;区域内主要街道、路段、小巷、公园广场、无人管理老旧居民小区及大型水体等公共区域外环境。

三、注意事项

(一)为防范误食中毒事故发生,集中消杀期间,专业人员将对街道绿化带、花园绿植及下水道等区域开展大面积药物喷洒消杀作业。请广大市民收拾或遮盖好裸露在外的食物、晾晒在外的衣物,关好家中门窗,不要围观和随意触摸消杀药物以及喷药设施,远离喷洒场所,不要随意摘取、触摸绿植花朵,不要在草坪上蹲坐、躺卧,防止药剂引发身体不适。

请看管好家中的儿童、老人、宠物、家畜,避免误食毒饵事件发生。请切勿触摸、玩耍公共区域内设置的捕蝇笼、毒饵站、鼠盒、鼠板、鼠夹等设备,不要随意触摸死鼠,避免误食鼠药引发中毒事件。一旦发生误食,请立即就近送医救治,及时使用特效解毒剂维生素K1。消杀作业期间,部分通风较差区域可能出现药水气味,请及时采取通风措施,待气味消散后再进入。

(二)在灭蟑过程中集中投药路段和区域的地下管道内可能会冒出白色烟雾和少量的蟑螂爬出,请大家不必恐慌。如有误吸入烟雾者,请转移至空气清新处,若感到不适,应及时就医。消杀后各类场所要认真开展搬家式大扫除,彻底清除鼠迹、蟑迹等。

四、消杀方法及药品

(一)灭蟑:室内采用专用胶饵(0.05%氟虫氰杀蟑胶饵)和杀蟑饵剂(1.5%残杀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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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采用1%高效氯氰菊酯杀蟑热烟雾剂灭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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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灭蚊蝇:在辖区部分公共绿化带、下水道、垃圾堆放点、公共卫生间等蚊蝇孳生地布放捕蝇笼及喷洒灭虫害药水。所用药物为:6.8%氯氰菊酯、右旋反式氯丙炔菊酯水乳剂、15%苯氰·残杀威乳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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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灭鼠:布放“毒饵站”,用于定期投放灭鼠药饵,药物名称为:0.005%溴敌隆蜡丸,特效解毒药品为维生素K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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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服务咨询电话

市爱卫技术指导中心:0872-2170059

市疾控中心:0872-2282613

现场施工负责人电话:19987207662

请广大市民互相转告,切实做好自身防护,确保施药安全。因病媒生物消杀工作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大理市卫生健康局

2026年6月22日

编辑:唐恋

值周:张辉 黑浩川

主编:李胜

生态环保普法宣传小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八十二条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电子或者纸质转移联单。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向危险废物移出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移出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商经接受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同意后,在规定期限内批准转移该危险废物,并将批准信息通报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未经批准的,不得转移。

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应当全程管控、提高效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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