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湖南永州祁阳市一小区发生电梯故障致多人被困,首先来开门的不是有资质的维修人员或救援人员,只是有钥匙的小区保安。门开后,一名49岁女性乘客尝试从轿厢跳至一楼地面时坠入电梯井,经抢救无效于次日身亡。这一切,都发生在她16岁女儿的眼前。事发后,当地成立事故调查组,多部门介入协调处理。
6月22日晚,据红星新闻记者从黄女士的家属处获悉,目前,该事故的赔偿事宜已处理完毕,家属共计获赔100万元。黄女士将于6月23日安葬。
踩在消防柜上坠亡
事故发生在2026年6月10日,湖南省永州祁阳市橄榄佳苑小区。
坠亡者黄女士的女儿小吴向媒体记者讲述了事发经过:当天下午约5时,小吴和母亲回家,她家所在楼栋从地面开始的三层分别是G层、一楼与二楼。母女从G层登上电梯,电梯上行至二楼时突发故障,向下滑落后,卡在一楼与二楼之间。
此时电梯里总共有10名乘客,大家拨打救援电话后约10分钟,小区物业的一名保安首先来到现场,用三角钥匙打开了一楼的电梯门。这时大家看到,电梯轿厢的地面离一楼的地面有大约1米多高。
小吴回忆:电梯门打开后,保安并没有让乘客出来,但也没有告知他们轿厢下面是空的电梯井。轿厢里的一名女子说要急着回家,等不及了,率先跳至一楼地面。平安落地后,她搬来一个红色的金属消防柜垫在轿厢下方,方便后面的人踩着下来。
事发时黄女士脚踩的消防柜
第二个跳出轿厢的是小吴的母亲黄女士,她踩在了那个消防柜上。然而,柜体的金属外壳很薄,瞬间承受不了如此重量而变形倾倒,黄女士连人带柜一同坠入轿厢下方的电梯井中。
小吴称,从电梯轿厢到电梯井底深度约20米。看到母亲坠井,小吴立刻跳到一楼地面并拨打急救电话。黄女士被紧急送医抢救,然而因为坠落时离电梯井底有约20米的高度差,她身受重伤,于20小时后不治身亡,年仅49岁。
死亡证明称,死因系失血性休克、呼吸衰竭。医院下发的病危告知书显示,黄女士开放性颅骨骨折、肋骨骨折,此外全身还有多处骨折。
医院给黄女士下发的病危告知书
事发两天前电梯刚维保
小吴表示,小区物业称,保安当时打开一楼电梯门的钥匙,是此前维保人员留在小区的。她认为物业存在重大过失:保安未受过专业培训,没有携带梯子等救援设备,擅自用钥匙打开电梯门,属于违规操作。
让她感到气愤的是,事发后保安未第一时间查看伤者、开展救援,反而与放置消防柜的业主争吵。
小吴坦言,自己并不想追究涉事保安的个人责任,保安属于物业的工作人员,履职产生的过错应当由物业统一承担。
小吴称:物业方认为,电梯故障系因下班高峰期小区用电量增加,电梯过热而导致的故障。她回忆,该小区电梯此前多次发生故障。“过年的时候,这个电梯在一周内就出过两三次问题”。她提供的维保记录显示,该电梯在2026年3月至6月共有7次维保记录,最近一次是在事发前两天的6月8日,记录显示电梯状态为“正常”。小吴称,母亲出事后,故障电梯又重新开放,经她反映后才关闭。
而媒体记者查询发现,早在2018年,就有网友在问政平台反映该小区电梯存在安全隐患,称“电梯保养不到位,导致电梯故障不断,险情频发,业主们乘坐电梯提心吊胆,人心惶惶”。
事故电梯
6月17日,红星新闻记者联系了负责该小区电梯维保的永州某电梯有限公司的一名维保人员,其称小区电梯发生故障困人时,必须等待维保公司专业人员来处理,物业公司保安人员不可擅自打开电梯门进行救援操作。按照相关规定,操作人员需持有电梯特种设备作业资格证。他们接到该小区电梯困人的消息后,10分钟便赶到现场,得知一名业主已坠入电梯井。
6月22日晚,黄女士的家属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在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牵头协调下,家属与小区物业、电梯维保公司经多轮协商,最终达成一致。目前,事故善后赔偿事宜已经处理完毕,家属共计获赔100万元。后续家属将着手办理后事,黄女士定于6月23日正式安葬。
编辑 | 程婷
来源 | 红星新闻 大象新闻 新民周刊 极目新闻 现代快报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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